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中央亲民、为民、利民的作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必将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面貌的又一次大改善,必将促进农村社会的又一次大发展,有力地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
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面临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在革命战争时期,依靠农民的力量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不到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l%的人口,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伟大奇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亿万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伟大胜利。
我区作为农牧业大区,农牧业人口占全区人口的大多数。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农业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坚持不懈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使我区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牧民生活得到了巨大改善,农牧区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主要农作物呈几倍、几十倍增长,粮食自给有余,棉花产量占到全国三分之一,畜牧业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28%,特色林果面积现已发展到1100万亩;200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825.8亿元,是1978年的6.9倍,是1955年的18.9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82元,是1978年的21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9%,高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特别是这些年来,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相继实施了一系列为民办实事工程,在全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新建、改造城乡抗震安居住房59.6万户,240万人搬进新居;从1995年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农村防病改水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解决了近1000万人饮水问题;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十五”时期累计投资51亿元(相当于“九五”近7倍),新改建农村公路17540公里,全区99.3%的乡(镇)和90.1%的行政村通了公路;实施扶贫开发,从2001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了最后44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并使105万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全区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329万人减少到现在的188万人,贫困人口比重由36%下降到19%,下降了17个百分点;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使全区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2%以上;认真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享受“两免一补”的农村贫困学生达到234万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全区试点县市53个,覆盖农牧业人口720万人,占农牧业人口总数的65%以上。这些重大举措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各族群众在吃、住、行、文化、教育、就医等方面的困难,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等方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距离。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不断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路子。
二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在新疆这样一个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相对落后和社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的地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实现新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稳农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村稳则社会安。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同全国一样,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族农牧民收入稳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农业基础地位还不够稳固,农牧区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经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发挥农村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固本”、“强基”作用。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新疆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新疆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整个新疆的和谐稳定。必须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走城乡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路子。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广大农牧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这些年来,我区实施了免征农牧业税、抗震安居工程、农村防病改水、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县乡道路建设等为民办实事工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坚定了各族干部群众跟着共产党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心。为民办实事,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今后,必须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为各族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使广大农牧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现实需要。在新疆,稳定是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稳定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着农村的发展,更关系着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必须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反分裂斗争的物质基础;积极发展先进文化,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奠定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分辨是非的能力、防止渗透的能力、反对分裂的能力,打牢反分裂斗争的群众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广泛地团结各族群众,不断巩固农村乃至新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长治久安的大好局面。
三
没有农牧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牧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局的稳定;没有农牧民的富足,就没有新疆的持久繁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一个方略”、强化“三个转变”、坚持“四个原则”、落实“五个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方略”,即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本着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有利于广大农牧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个转变”,即由单纯推进农业发展向经济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转变;由以农业增收为主向以非农增收为主的农民增收多元化转变;由以土地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培养会经营、懂管理、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农民转变,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个原则”,即坚持“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原则,协调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制度、社会保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五个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二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机制;三是广开农牧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五是广泛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建立全党全社会参与的支持机制。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围绕“八个新”上做文章。
第一,围绕“新发展”,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上做文章。一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重点抓好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二是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区、产业带;三是用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伸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和附加值。
第二,围绕“新面貌”,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上做文章。从实际出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让各族群众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果。一是继续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努力把我区的抗震安居工程办成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工程,办成各族群众的满意工程;二是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过去已解决1000万人饮水问题的基础上,再用五年时间解决3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实施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加强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充分利用中央对口支援我区南疆困难地区的政策,以整村推进、龙头企业带动、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开发式扶贫,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围绕“新生活”,在为民办实事,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上做文章。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公益事业,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一是从2006年起向全部困难学生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在国家支持下承担基础教育公益设施建设的全部投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加强“双语”教学工作,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三是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使广播电视覆盖率由目前的93%提高到95%以上,把党的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
第四,围绕“新农民”,在培养文明素质高、致富能力强的新型农牧民上做文章。农牧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牧民的素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我区将把提高农牧民素质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将农民技术培训与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文化阵地,认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具有现代素质的新型农民。
第五,围绕“新风尚”,在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上做文章。加大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力度,大力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力争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为各族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积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大力推行移风易俗,在婚丧嫁娶等方面提倡新风尚,促进农村文化道德建设。发挥先进村的示范带动效应,在广大农牧区进一步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新风。
第六,围绕“新环境”,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上做文章。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环境与发展并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七,围绕“新局面”,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做文章。在新疆,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农村社会的稳定,没有和谐的社会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无从谈起。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不断加强农牧区反分裂、反渗透思想教育,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努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第八,围绕“新作风”,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上做文章。大力倡导务实之风,从实事做起,做到“五多”,即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群众拥护的事,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证效果,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大规模培训乡村干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为农牧民服务、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好基层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