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畅的“特别党费”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1月31日 15时31分
蔡畅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她善于勤俭持家,生活上一向克勤克俭,把省下来的工资存入银行,或者资助身边的工作人员。她的棉毛裤的裤腰、裤档都打了好几次补钉,实在不能再补了,只能用肥皂水揉洗,不能搓,不能拧,一搓一拧就得破。她外孙的一条蓝斜纺布裤子,洗白了,穿短了,她让人把它接长了几寸再穿,新旧两种颜色,外孙不愿穿了,她自己拿来穿了好几年。她这么节约不是为了自己和亲人。她和老伴李富春早就作出决定,日后将存款上交党组织。当富春逝世后,她把10万元的存款单作为富春第二批党费上交时,有人问她,是否给外孙留下一点?她坚定地回答:“钱是党和人民给的,用不了就交给党,这是党的传统。青年人应该自力更生,留给他们的应该是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好思想。”她经常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说:在大革命时期,党的经费很困难,靠党员挣钱养党,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现在国家还不富裕,我们还要像过去一样,把剩下的钱交给党。
来源:网络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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