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等地抗震救灾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的同时,国务院及时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不仅秉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震区恢复重建纳入法制化轨道,而且体察民意、从善如流,充分回应民众和社会的期盼,将抗震救灾中取得的成果和实现的进步加以规范化和制度化。有评论认为,这种灾后重建与制度重建相辅相成,物质重建与精神重建相得益彰的做法,将使抗震救灾中凝聚的民族精神财富等得以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因为制度的进步才是真正的进步。如果不能将一时、一地、一城所取得的经验及成就等用制度来加以固化和延续,那么迟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水甚至流失。由此,笔者想到了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推进。
实践表明,技术是军事变革的基础,制度则是军事变革的保证。军事变革是军事领域带有根本性的变革,对制度的创新要求更高。制度的进步可以加速推动军事变革的发展;反之,制度不合理,机制不顺畅,法制不健全,则势必会延缓、制约军事变革的发生与发展。正因为此,胡锦涛主席才一再告诫并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努力用制度创新推进军事变革发展。鉴此,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努力中,我们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国情、军情,在辩证扬弃其它国家先进军事制度和准确认识与把握新时期军队建设的特点与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制度创新,为军事思想、军事理论、教育训练和军事技术等的不断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