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战争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行动中,动用兵力多、物资耗费大,不可避免地要向社会或个人动员征用部分物资和设施。在此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注意方式方法,减少群众思想波动,以免影响群众与政府、军队的和谐关系。
注重宣传激励。通过广泛宣传、舆论引导,及时统一民众思想,激发支前热情。在动员征用前及整个工作进行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战争年代全国人民踊跃支前团结抗敌的光荣传统,宣传军队取得的胜利成果和英模人物典型事迹,使民众主动接受“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观念,从而自觉破除各种模糊认识,发扬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精神,主动捐出物资拥军支前。
把情与法结合起来。绝大多数群众能自觉履行义务,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完成各项征用任务。但也会有个别群众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或出现反复,对此要耐心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消其思想顾虑。对个别抵触情绪较大,甚至有过激言行的群众,要分工专人靠上去教育引导。对那些屡教不改、拒不履行义务,阻碍征用工作和煽动闹事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惩戒和制裁,依法保证动员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及时排忧解难。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了解群众因私人物资被动员征用而在生产生活方面出现的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暂时无法处理的,要耐心恳切地解释清楚,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适当经济补偿。对被征用的物资设施,有关部门要分门别类、逐一登记清楚,并估算出大体价值,告诉群众享有政府赔偿或补偿的权力,事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时给予赔偿或经济补偿,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正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