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璟 作者文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近日发布两则处罚公告,武汉大学教授艾 勇和中国民航大学教授张连顺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受到通报批评,并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3年,相关科研项目撤销,张连顺还被要求在《物理快报》上发表声明道歉。(《京华时报》6月21日)
据报道,监督委员会还公开了13起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与前两个处罚公告不一样的是,这13起科研不端事件均隐去了当事人名字和单位名称,仅“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何以如此?因为,不论是学界还是坊间,存在一个相当普遍性的认识:“学术抄袭”是一个道德问题。是道德水平低下或者学术道德素质不高,造成了当前学术界大面积存在的“学术抄袭”行为。似乎只要将具有学术造假抄袭等学术失范行为的学人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揪出一些学术道德败坏的“害群之马”,“警示”整个学术界,就可以逐渐消除泛滥的“学术抄袭”现象。但笔者以为,把“学术抄袭”视为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这其实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剽窃和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或者虚报相关数据、通过关系发表劣质论文、进行幕后论文买卖交易……这些“学术造假”行为,在日益泛滥的背后,有各种各样的利益纠缠其中,有形形色色的暗箱操作,决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缺失问题。将“学术造假”泛道德化,一味进行道德的口诛笔伐,不但不能令人信服,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是“制度缺陷”引发了“道德沦陷”。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现行学术体制的落后和不规范、不健全,使之无形中表现出浓浓的功利化倾向。在此背景下,“唯论文是举”的学术评价体系催动了论文抄袭造假之风,资本和权力对于学术的渗透导致了学术腐败,监督惩罚机制的形同虚设让部分学人在利益驱动下义无反顾地抛弃学术道德……
由此可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呼吁道德自律固然重要,但尽快对弊端日益明显的学术体制进行“改造”更重要。用科学有效、完善有力的制度去规范,去监督,去惩处,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这种歪风邪气。而如果我们还是热衷于进行道德批判,最终只能徒劳无功——只要体制存在诸多“漏洞”,不滋生细菌是不可能的。不断有学者教授被“通报”学术抄袭造假,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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