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保卫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预防、确保重点、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积极预防,就是在党委(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通过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严密的组织工作和严格的管理工作,消除诱发犯罪的因素,把犯罪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
确保重点,就是在保卫的目标、单位和防范的对象上,视其容易发生问题的程度,分清主次,区别重点和一般,切实保障重点目标、部队和人员的安全。
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思想、行政、教育、纪律等各种手段,不断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条件,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服务中心,就是基层保卫工作要服务于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党和军队的中心任务,全面促进基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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