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的规定,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其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的工资水平相同。目前,文职干部实行由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的“四结构”工资制,并与军官一样,实行每年1月按规定标准定期增加工资的办法。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确定。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分14个等级,每个等级划分为若干工资档次。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分为办事员,一、二级科员,正、副科级,正、副处级,正、副局级,按正、副军职待遇共11个职务等级,每个等级也划分若干档次。文职干部的文职级工资分为15个等级,起点为15级,最高为1级。文职干部的军龄工资与军官相同。同军官一样,文职干部也享有各种津贴。一般包括职业津贴、生活补贴、福利补助、伙食补助、住房补贴、实物补贴等。文职干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