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腐败行为本身具有极高的隐秘性和繁杂的表现形式,因此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腐败程度往往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近10年,在对腐败的跨国研究过程中已经发展出了三种测度腐败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以私人风险评估公司的资料为基础的。其中,由国际国别风险指南(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公布的“腐败指南”最受欢迎,因为其在时间和空间上覆盖面最广。按照其编撰者的话来说,国际国别风险指南为在腐败方面的研究提供了诸多关于政府腐败程度的指导,包括政府高官索贿的可能性以及整个公务员阶层对于非法报酬的期望程度,等等。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一定量感性材料得出的估算值的平均数来衡量。目前,由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颁布的国际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在各国政府中拥有最大的影响力。该指数的资料来源逐年更新,从1995年开始,每年公布一次。根据透明国际的标准,筛选的基本原则是该数据必须按照国别和腐败程度进行排名,而且必须测度该国整体的腐败程度而不是其预期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由国际国别风险指南发布的腐败指南并没有收录其中,因为腐败指南所测度的是腐败所包含的政治风险。
第三种方法是考夫曼等人从一组庞大数据中引申出来的一个补充性的测度标准——腐败控制。他们对腐败的定义更为宽泛,囊括了腐败研究领域中大多数跨国指数报告和国别排名。他们收集腐败指数等方面资料的原则与透明国际也有所不同。然而,从最终结果上来看,关于腐败的定义和选择数据的原则似乎影响不大。
以上三种测度方式所得出的结论比较接近,主要的区别仅在于覆盖的空间和时间。
此外,还有两组关于腐败的跨国数据提供了对腐败程度的主要评估,两者都建立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一个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商业环境与企业成就调查”。该项调查收集了超过10000名企业管理者的经历,要求企业管理者估算同类公司年度销售额中,以非正式报酬形式支付给政府官员的比例。遗憾的是这些数据只涉及26个转型国家。
另一个是自2003年以来,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进行的国际犯罪受害者调查。该项调查主要针对个人而非企业,在发达国家采取电脑辅助的电话调查方法,在发展中国家多采取面谈调查的方法,从而得出关于犯罪与受害的跨国比较数据。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调查只是局限在首都或者较大的城市,因此数据主要来源于城市居民的经历。关于腐败的问题,调查对象被询问在过去的一年中,政府官员是否对他们进行索贿。这些数据可以用来推导出贿赂在不同国家中的发生率。
这两种调查的一个明显优点就是它们提供了腐败的确凿证据。然而,通过传统的调查技术收集关于腐败的真实数据还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调查对象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谎报,或者根本不报。此外,这种方法的缺陷还在于只有从一个较小容量的样本中才能获得确凿的证据。而且,国际犯罪受害者调查只是从居民视角提供了腐败发生率的信息,而事实上腐败的程度并非仅由腐败的发生率决定,而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些主观的指数主要是为私人和私营企业,特别是为外国投资者制定的。因此,它们主要用于测度与商业活动相关的腐败,其他领域内的腐败证据调查方式还有待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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