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也是改进思想和工作方法的重要法宝。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辩证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抓好工作落实,意义重大。
把握实践和认识的统一,坚持实践第一,努力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制定政策、做计划离不开实践,抓好工作落实更离不开实践,检验其成效也只有通过实践。为此,要牢固树立实践的观点。然而,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解情况的渠道很多,不需要蹲点调研;也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是从基层成长起来的,不下去情况也知道。这些看法无疑是片面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对领导者来说,在上面了解情况,代替不了下去调查研究;间接调查得来的第二手材料,不能代替直接获取的材料;机关同志的调查,不能代替领导干部亲自调查。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树立实践的观点,主要看他能否蹲下去,了解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把正确的决策、措施和办法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的基础上;能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能否做到了解情况到一线,检查督促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服务保障到一线。
把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坚持抓好中心工作,努力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其中有一种矛盾是主要矛盾,它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工作中,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只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找准结合点,千方百计去解决、去突破,工作才能顺利落实。要学会“弹钢琴”。在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一般,这样才能使单位建设协调发展,使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握矛盾双方的联结性。事物是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就要克服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片面性,注意事物的两重性,坚持“两点论”。掌握“两分法”。如果用孤立片面的观点去抓,必须导致工作简单化。
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努力增强工作指导的自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个性包含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抓落实过程中,必须注意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为此,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以“坚决执行”为名,强调了普遍性,对上级的指示不加分析地生搬硬套、机械地执行,看起来是认真了,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一种是以强调“情况特殊”为由,忽视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指示的普遍意义,对上级的指示任意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符合自己小团体利益的就执行,否则就不执行,这是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这两种倾向,都必须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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