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个初中同学,上学时我们可谓情同手足。今年4月的一天,他找上门说,自己办了一个小化工厂,急需一笔资金进原料,让我帮着想想办法。我只好说,工资收入少、孩子上学负担重等难处。谁知他倒有一种穷追不舍的精神,不住地变换借钱的角度:你在城里认识人多,帮着借借也行,并信誓旦旦地承诺只用半个月,等厂子货款回笼后立即归还。看老同学一脸的诚恳,话说到这份上,再不帮忙确实说不过去,我便将预备年底交房款的3万元积蓄借给了他。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老同学却不提还钱的事。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并承诺下个月一定还。我想,厂子刚刚投产,难处肯定不少,于是又耐心等了两个月。谁知,再次找他要借款时,他又是说了一大堆难处,最后还说再过10天肯定给你送去。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推托,眼瞅着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可还钱的事还是没影儿。我只好一遍遍地给他打电话,可接电话的人一听我是厂长的老同学,就说厂长不在。后来我亲自到厂里找他,两次都没有结果。之后再去厂里找他时,门卫竟然以厂长出差为由将我挡在门外。
这3万块钱可是我们全家的命呀,就这样泡汤实在不甘心,于是我想到了打官司,但漫长的立案、审理、执行过程让人望而却步。另外,法律诉讼的手续非常繁琐,还要原告、被告同时当庭应答,这点也是我最不愿看到的。后来,一位做律师的朋友告诉我,你们有借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为了有备而战,我立即上网搜索“支付令”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使用这种法律手段讨债最大的好处是,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后就启动了法律程序,不需要开庭审理,并且从受理、审查到发出支付令不超过15天,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也是15天,其间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进入执行阶段。于是,我正式向法院提出了支付令申请,法院经过审查,不到一周就向我的这位同学发出了支付令。
这位同学见我动了真格的,为避免小化工厂被执行查封,第二天就急火火地赶到我单位,说了一大堆道歉的话,并和我一起到法院当面归还了欠款和利息。没想到我费力劳神要了半年也没要到的借款,几天时间竟被一张小小的支付令给搞定了。看来,巧用法律工具,讨债也能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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