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我不禁又想起了超市里发生的事。超市结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作为经营者,利益上差别不大;而对单个的消费者来说,其利益却受到了损失。我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到该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很显然,超市经营者“四舍五入法”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我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次日上午,我带着在该超市所购商品及有关凭证来到当地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超市退还多收的1分钱。虽然投诉标的额微不足道,我却受到了工商执法人员的热情接待。听完我的投诉,他们马上受理了这起消费纠纷。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来到该超市找到总经理,对投诉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查实,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使总经理认识到该超市结算采用“四舍五入法”的违法性。总经理当场表态,他一定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日下午,该超市总经理带着那位售货小姐专程来向我退还多收的1分钱,并向我道歉。
1分钱也许微不足道,但我为它较了回真儿,感觉从中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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