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飞逝,我慢慢长大,转眼成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叔叔依然在做着他的老行当,但他的生活比以前宽裕多了,肚子圆圆的、挺挺的。在我大二暑假的一天,叔叔怨气冲冲地走到我家,跟我诉“苦”。原来,那天,叔叔卖肉短斤缺两被顾客投诉,一架新买的电子秤被工商局没收,还被责令要写检讨。
看着叔叔那满脸委屈的样子,我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叔叔被我笑得莫名其妙,一旁坐着的父母也感到诧异,问道:“你叔的秤都被没收了,你还笑得出来,你这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还不赶快想想办法把秤给要回来。”听到此,我便将我所学的法律知识和盘托出,点明叔叔这短斤缺两的做法是不对的,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我还把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及其违反该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地讲解给叔叔听。
听完后,叔叔一个劲地点头:“侄子,是我错了,我去写检讨!”
第二天,叔叔将检讨书给我看,其中检讨书的最后是这样写的:“短斤缺两,你我不是同路人,咱们拜拜”一年后的暑假,叔叔高兴地告诉我,他因卖的肉质量可靠、数量保证、价格合理,而被评为“群众满意的经营户”。看着叔叔喜悦的样子我欣慰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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