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天,我去一家常去的肉食店买东西。这家店不大,但生意一直很红火。我进去后,自觉地排着队,慢慢地挪向柜台。
这时,突然有人喊:“我的钱包丢了,有小偷!”这一喊,在场的人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正在人们惊魂未定之时,那位丢钱的中年人又大喊:“店里的人一个也不能走,我要叫警察。”随后马上掏出手机打电话……人们又安静地按顺序买东西。
这时,一小伙子提着买好的食品欲往外走,被丢了钱包的中年人拦住。
小伙子说:“谁偷了你的钱,你找谁去。你凭什么不让我走?”
“我丢了钱,店里的人都有嫌疑。等警察来了才能走。”中年人说着就顺手抓住了小伙子的衣领。小伙子急了,问道:“你干什么?放手!”
眼看着一场争执就要爆发。我定了一下神走上前去,在亮明自己的检察官身份后,我劝他们冷静一下。二人松开手后,小伙子说:“今天我搬家,朋友们还正等着呢,我不可能就这么耗着……”
中年人说:“我钱包里有700多元钱,在场的人都有嫌疑,就是不能走!”
“大家都冷静一下,我是检察院的,听我说。丢了钱,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转向中年人,“你可以报案。如果你确实当场发现了偷钱的人,还可以直接扭送公安机关。但今天,你为了找到丢失的钱而不让在场的人离开,这是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这是法律不允许的。所以,你这样做实在是不对的,也于事无补……”
听了我的“说法”后,中年人说:“丢了那么多钱,我有点急蒙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要真是和小伙子打起来,不但钱找不回来,反而把事给闹大了……”中年人连连向小伙子表示道歉。
“我今天家里有喜事,你也情有可原,就不和你计较了!”小伙子的言语中露出了几分幽默,“要不是这位检察官,说不准咱俩今天非打一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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