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针对性和指导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就会迷失方向。只有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进一步得到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广泛认同和践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日益成为社会精神生活的主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这有利于人们更新观念、拓宽视野、激发活力,但也带来了人们价值取向的多样性,思想观点的五花八门,正确的与错误的、先进的与落后的、主流的与非主流的思想观念相互交织。这种现实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核心部位作出清晰界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旗帜鲜明地告诉人们,无论在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的情况下,无论在人们价值取向发生了怎样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位不会动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有利于我们在迅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和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抓住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思想观念的新变化、新特点,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适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拓前进,战胜艰难险阻、抵御错误思想,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具有巨大的作用。
广泛性和包容性
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为四个层次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形成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它既突出坚持一元化指导思想,又强调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明确了一致的追求,又涵盖了不同群体和阶层的愿望;既坚持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又符合不同群众的思想状况;既体现了先进性要求,又体现了广泛性要求,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以及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
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使全国人民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就会导致思想混乱乃至社会动荡。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六中全会强调,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以更好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全社会同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局面。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团结奋进的精神支撑。理想是有层次的,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社会思想意识日益多样的今天,我们还需要有一个能够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全社会各个阶层广泛认可接受、能有效凝聚各个方面智慧和力量的共同理想。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就是全国各族人民、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可以说是把党的目标、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实在具体又鼓舞人心,最具广泛性、包容性,最具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在这个共同点上,无论是哪个社会阶层、哪个利益群体还是哪种信仰的人们都可以消除分歧,达成一致,为着这个目标团结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