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参与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全体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均享有党章规定的直接或通过代表间接地处理党内所有事务其中包括确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权利。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这次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央要求,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这些做法都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创新。
民主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是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和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党员的表决权和选举权,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政治局面。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央明确提出,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正式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差额比例比十六大时增加了 5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范围,在推荐提名阶段也普遍做到了差额推荐,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党内监督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这次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央要求,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要实行考察预告;研究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便于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这些保证和监督措施在以前都是没有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