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九月初,湘、鄂两省国民党军为配合对中央苏区的第三次大规模“围剿”,利用江北根据地水灾严重,红军无暇南顾的机会,集中驻岳 阳的第十九师,驻华容、安乡的新十一师,驻石首、调弦口的新七旅及反动 团防、流窜于各地的反动分子组成铲共义勇队、割谷队等向华容东山根据地进行“围剿”(即洪湖根据地军民所指的第三次“围剿”)。当时在东山地 区只有三百余人枪的游击队,在广大群众武装配合下,对敌人的“围剿”进 行了顽强抗击,但终因力量十分悬殊,敌人步步深入,游击队即掩护政府机关及部队群众突围转至江北。敌人全部控制东山各要点后,即开始大肆抢割 稻谷、掠夺粮食财物,到处挖地拆屋、砍树伐木。群众描述当时的情景是: “唐伯寅(敌第十九师团长)铲共,草木遭劫,马昆山(敌新十一师副师长)清乡,掘地三尺。”被抢掠运往岳阳、华容等地的稻谷有十余万石之多。敌 人在大肆抢劫的同时,还一方面组织反动政权,采取“四家连坐”、“家族 连坐”等方法强迫群众“反水”;一方面组织铲共义勇军、保卫团等反复搜山、清乡,大肆捕杀革命干部和群众,仅二十四、二十五两日就在明碧乡屠 杀五百八十人,不少人全家被杀绝。特别是对革命干部及红军家属,手段更 为残忍毒辣。如塔市区矾湾乡工会主席刘曙堂被捕后,先被割去耳、鼻,然后挖眼、剐心,最后抛尸江中,并将其未满四岁的女儿用禾叉刺人肚中,挑 起沿街示众。在这次“围剿”中,干部及群众被害者达一万余人。
为打击敌人的反动气焰,争取恢复江南根据地,十月上旬,第二十五团根据省军委指示,会同原江南游击武装渡江进入东山,二十一日拂晓以突然 动作歼灭了九佛岗之敌,接着又乘胜击溃了石华堰、毛家巷之敌,并跟踪追 击至华容城东的状元街,共毙俘敌二百余人,缴枪百余支。二十三日,第二十五团又在烟墩、大王厂、三郎堰等地,向正在抢谷及残杀群众之第十九师 及新十一师各一部进攻。因敌占据高地,拼命抵抗,激战二日未能将其歼灭。 此次战斗红军伤亡较大,遂撤回江北,恢复江南苏区的意图未能实现。
为了继续领导江南斗争,临时省委确定将石首、华容等县合并组成江南县,并划江北的监利县属尺八口、陶家市两个区作为江南县的后方基地,划
洞庭特区归江南县领导;将东山游击队组成江南游击大队,由朱祖光任大队长,并以原监利县姜炳炎领导的游击队与之配合。到一九三一年底,群众又 重新发动起来,江南苏区开始恢复,洞庭特区武装也发展到了三百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