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668视频聊天网站”,组织200多名女“宝贝”通过网络视频软件,向数千名“会员”进行网络直播淫秽表演,从中抽头,日赢利3000元以上。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这起组织淫秽表演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分别判处熊军等4人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
愤然举报“668视频网”
2006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治安支队民警接到一张姓女子的匿名电话,举报其丈夫在互联网上的“668视频网”付费观看女青年的淫秽表演。
公安人员侦查发现所有的涉案痕迹均直接指向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地区一住宅小区的一间出租房。这个出租房由外来人员熊军及何燕梅居住,到案后,两人供述了在互联网上组织淫秽表演的事实。
长宁公安分局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网站的后台高级管理员钟声、郑小茹有参与组织淫秽表演的重大犯罪嫌疑。同年10月12日,警方在广西北海市抓获钟声;11月2日,民警在北京市抓获了郑小茹。
视频网传播淫秽
法院审理查明,熊军喜欢上网聊天,还当过一个聊天室的管理员,懂得一些有关网络的技术。2005年底,熊军的网友、1978年出生的何燕梅从广西来到上海,与熊军同居。
2006年初,熊军、何燕梅开始自己“创业”,他们先后开了两个视频网站,不过因为软件不稳定而被迫关闭。
2006年9月,熊军在上海长宁区北新泾地区租借房子并开通了“有线通”,重新购买了相应软件,租借服务器,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付费会员制的“668视频网”。
此后,熊军、何燕梅通过网络聊天室搭识愿意在网上进行淫秽表演的女性(俗称“宝贝”)及以前在网上认识的“宝贝”,组织她们通过网络视频软件向所谓的会员进行网络直播淫秽表演。网站开通后,24小时全天候运行,每天大约有一百多名会员观看,有30多名“宝贝”表演。
网客若要观看表演,首先要取得会员资格,花钱购买账号,每个账号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内有10万点。会员可以在网站内挑选“宝贝”,与“宝贝”聊天并谈妥观看表演需要支付的点数,双方即可开通网上的视频进行实时表演和观看。会员支付点数给宝贝后,网站的系统会自动扣除50%,扣除的部分便是熊军的营利。他们进行交易的结算方式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
臭味相投“宝贝”成网友
在熊军、何燕梅组织淫秽表演的过程中,他们的两位网友加入了进来。男青年钟声1974年生于广东兴宁。2006年4月,他经朋友介绍得知熊军开设的网站,购买会员号后经常进入聊天室观看淫秽表演。时间一长,他和熊军渐渐熟悉起来。“668视频网”开通后,由于日常管理的事务繁忙,熊军将网站后台管理账号给了钟声。
女青年郑小茹1981年出生于浙江省苍南县。2006年初,她上网聊天时与熊军相识,并进入熊军当时与他人合伙开设的淫秽视频网站,成了一名进行淫秽表演的“宝贝”。由于长期在熊军的网站表演,双方相当熟悉,彼此也比较信任。熊军“自立门户”后,便让郑小茹参与网站管理,并给了她后台管理账号。这样,郑小茹也成了后台管理员。
熊军等人对“宝贝”的管理十分严格:会员如果支付了点数看淫秽表演,而“宝贝”遗漏未让其观看,管理员会做提醒;“宝贝”收取点数后若不表演,就会被扣点或销号;若“宝贝”偷懒播放录像,管理员会要求“宝贝”做出相应动作加以判断,确认是播放录像后会销号或扣点。他们还严密监控到网站内捣乱的人,直接将他们踢出去。
危害:成百“宝贝”引来数千“会员”
“668视频网”从开张至关闭一个月不到,但网站已经张罗了五六千名会员,“宝贝”也有两三百人。熊军到案后供述,他每天能嫌3000元左右。巨大的利益驱动,使得4人不分昼夜地经营网站。
“668视频网”的会员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会员上网观看表演一般在深夜,很多会员沉迷于此,支付了大量“点数”,给家庭和工作都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上海市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军、何燕梅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予以惩处。
记者了解到,参加淫秽表演的女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罚款的处罚。(杨金志 梁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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