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正确处理和有效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需要。
一、加强医患沟通是基础
沟通对于改善医患关系,有重要作用。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医患纠纷起因于沟通不畅或缺乏有效沟通的渠道。医患沟通是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较大程度决定医院服务质量的特殊的人际交往过程。医患沟通所涉及的内容、方式、效果、影响,是医疗服务行业独有的。但是医学高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对各种先进诊断仪器的依赖和滥用,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医患关系的分离,具体表现是:患者从就诊开始到检查诊断结束,就被物化为某种“物品”,接受名目繁多的“质量检验”和“人机对话”,这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医患话语交流、精神抚慰和心理治疗的有效空间。
医患沟通医生起主要作用,因此,要求医生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语言交流能力和过硬的医疗技术水平,从而能承担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解释说明的告知义务。医院在管理上可以作出相关规定,制定具体措施。如“告病人公开信”、“医院就诊疗程一览表”、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医患双方签订重要诊疗协议书等,用制度化的方法规范医患双方的言行;采用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座谈、问卷答疑等把医患的要求、想法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综合、归纳,把有代表性的焦点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各方加以改进落实。
二、重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关键
《医师法》从法律上确定了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必然要遵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双方各自的责、权、利。
医患双方合法利益的尊重和保护,更重要的是两者从根本上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能够换位思考,达到互相理解和尊重,对医患双方的权益都能达成共识并形成制约。如果医方置患者利益于不顾,过度强调自身权益,很可能会将不必要的检查和开支加到患者头上;患者如果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理解、尊重和配合,过分强调自己利益,也会使医患利益走向冲突。因此,医患双方在各自利益的获得与满足上建立理性的利益观是当前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
三、医疗服务的相应制度化、法律化是减少纠纷的必由之路
为了能对医患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必须建立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作为保证。如:医疗文书规范化、建立医疗纠纷监督处理组织机构等。在医疗活动中,健全完善诊疗规范、各种行之有效的医疗制度,并确立其在诊疗过程中的权威性,约束医患双方的行为,是根本解决之道。目前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事故的界定、鉴定程序、患者利益保护、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并就医疗侵权举证加重医方的责任,这实际上开启了医疗卫生服务法律化、制度化的进程。( 王萍/单位:广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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