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洱地震发生一个多月以来,灾区已接收到捐赠资金超过1亿元。但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在这笔巨额资金中,社会个体的捐赠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浓厚行政色彩的捐赠折射出我国的慈善捐赠事业还非常薄弱。有关专家认为,政府应该重视培育社会力量,激发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慈善捐赠事业,真正把慈善捐赠事业做强,以减轻政府面对灾难时所承受的经济压力。
很多灾民还是靠救灾物资过日子
在地震重灾区宁洱镇曼连村第8小组,村民赵志清告诉记者,因为他们这里受灾比较严重,政府给他们每人15公斤大米,还有油、棉被、水、衣服等物资,基本可以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但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还很多,重建家园、恢复生产还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地震重灾区原来就存在不少的特困群体。在宁洱镇新平村,村民李美凤告诉记者,她的老伴4年前去世了,儿媳妇又有智力障碍,原来家庭就非常困难。现在全家的生活基本都是靠各级政府救助,吃的都是村小组集体的伙食。“下一步要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说到以后的日子,李美凤一脸茫然。在宁洱镇新民居委会的救灾帐篷中,特困户赵树芬告诉记者,她老伴眼睛瞎了,儿媳妇生病卧床,原来全家生活仅依靠儿子每个月打工收入的几百元工资,每个月底儿子把领到的工资全部都交给她,而她只能用这笔钱先给儿媳买药,再给全家人买米。现在地震把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推向了深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宁洱灾区像赵树芬、李美凤这样的困难群众还是比较多的,他们生产自救的能力非常薄弱,地震使他们的家庭雪上加霜,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很严峻,如果没有外界的救助,他们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很困难。
据了解,宁洱地震造成经济损失大约为19亿元,灾后各级政府积极筹资筹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生活困难,灾后重建工作也有序展开。但是,灾区恢复重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政府已经尽最大力量救助的情况下,慈善捐赠应该说成为另外一条非常重要的渠道。
非单位组织的个人捐款仅占0.5%
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在最初的十几天内接收到来自各部门的大量救灾物资。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提供的捐赠统计表上看到,截至6月14日,云南全省接收到的救灾资金为6000多万元,但是其中非单位组织的个人捐赠资金只有30多万元,约占总金额的0.5%,大部分捐资为大中型企业和各省市区党委政府捐赠。在云南省民政厅接收的捐资中,11家企事业单位捐资2130万元,13家党政单位捐资1850多万元,这24家单位占捐资总额的90%以上。有关人士认为,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整个捐资过程还是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社会个体的力量还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
昆明市螺丝湾批发市场是云南省内最大的批发市场,这里有来自全国各地几千家商户。记者在这里随机采访了几位个体老板,他们说没有捐赠一分钱,有些人表示如果要捐资,必须直接送到灾民手中才比较放心。
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和永春说,并不是我们的群众没有爱心和同情心。在这次个人捐赠中,还是有不少感人的事迹。昆明市有2位老太太步行了大约1个小时,从家里走到红十字会捐赠了200元。还有很多自愿捐赠的群众,他们连名字都不愿意留下。记者在宁洱县接收的捐赠名单中看到,北京某小学一名小学生捐赠了200元,也没有留下名字。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很多群众捐赠积极性比较低下,有些捐赠者对自己捐赠的财物是否到了灾民手中持怀疑态度。”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和永春表示,我们应该反思现行的慈善捐赠机制是否合理,比如接收捐赠的主体是否合法、物资发放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由谁来监督这些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资金是否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安排等等。
营造慈善文化 激励社会力量投入慈善事业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联合会秘书长李勇在这次地震中也积极联络了几家商会为灾区捐资。他说,我们社会目前的慈善事业还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开展慈善事业的风气。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如泰国慈善机构设立到县级商会,很多富人每年都会自动到慈善机构捐款。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方盛举教授说,我们国家还缺少慈善文化,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整个社会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都鼓励慈善文化。在这种文化熏陶下,从大老板到普通公民都知道自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一般来说,解决社会公众事务由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构成。目前,我们的政府和市场力量都比较发达,但是社会力量还没有挖掘出来,所以造成目前我国慈善事业还比较滞后,每次救灾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来推动捐赠,捐赠单位也大都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政府部门为主。
“政府的包袱太重了,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方盛举说,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害怕一些社会组织出乱子,就不愿意发展各种社会组织。而要让我国慈善事业真正发达起来,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可忽视。政府应当对社会组织加强引导和监管的力度,而不能因噎废食。如果监管到位,这些社会组织将成为一股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力量。那样,政府就不用在每次救灾中“唱主角”了,其主要职能将转化到对捐赠物资分配的监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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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在2006年年初,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就表示,《慈善事业促进法》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工作和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目前正处于起草阶段。但在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由于对慈善事业立法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在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上,这部法律仍不在考虑之列。 【进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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