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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立志 知法立行 崇德立身

[日期:2007-07-14] 来源:政治教育资源网  作者:liu2002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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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知恩图报”这个话题,也就是如何将爱党、爱国、爱岗敬业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也许有的同志感到奇怪,为什么要讲“知恩图报”?我们在部队已经够辛苦,奉献和付出已经够多了,还要知什么恩?应该图报谁?大家只要静下心来仔细地想一想,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其实,知恩图报,是一句古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留下过不少佳话,像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岳飞的“精忠报国”等。我们共产党人也讲“知恩图报”。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有句著名的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们的祖国。”他不忘祖国和人民的养育之恩,把毕生的心血都贡献给了生他养他的祖国。从古代的仁人志士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我们可以看出,知恩,确实是美好的德行,是一个人确定价值取向和生活道路的出发点。作为军人,特别是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革命战士,也应该知恩。那么,要知什么恩、图报谁、用什么来图报呢?我认为,要时刻不忘党的培养之恩,以奉献回报组织;时刻不忘国家的关爱之恩,以忠诚回报祖国;时刻不忘人民的拥护之恩,以光辉形象回报社会。

    一、时刻不忘党的培养之恩,以奉献回报组织

    对于知党培养教育之恩的问题,我们在座的同志是不是解决得很好呢?有的同志认为个人的成长进步是自己努力的结果,把成长进步和取得成绩的帐不是记在党的身上,而是张口闭口我做得如何如何。这实际上反映出同党感情上的疏远,必须充分认识到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对于一名革命战士,尤其需要时刻铭记的“恩”,就是部队党组织的培养之恩。比如,各种教育的引导之恩,提供良好学习工作环境的栽培之恩,给予荣誉奖赏的激励之恩,帮助解决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怀之恩,乃至批评劝戒击掌敲钟的督责之恩,等等。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就是一个知恩报恩的先进典型,他把革命理论当作“粮食”、“武器”和“方向盘”,如饥似渴地学习。他甘当革命的“傻子”,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任劳任怨。在连队,他处处关心战友。他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经常说,没有党,就没有我,我是党培养的,党就是我的母亲,我要好好为党工作。我们经常唱的一支歌叫《唱支山歌给党听》,歌词里写道:“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我看这个道理讲得很朴实、很形象。透过雷锋和许多先进典型的成长轨迹可以看到,只有始终铭记党的培养之恩,才能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经受住各种各样的考验;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干劲,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相反,如果一个人忘记了党培养之恩,就可能走向反面。列宁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我们中国人也有句成语,叫做“忘恩负义”。忘恩与负义两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忘恩往往导致负义,背叛主义,背弃正义,见利忘义。因此,我们应以无私奉献回报党组织和祖国的教育和培养。那么,怎么回报呢?一要埋头苦干,为党立功。这就要求我们每名同志在平时的工作岗位上,都要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培养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在思想上要有“黄牛”任劳任怨的精神,在工作上要有“黄牛”踏踏实实的干劲,在生活上要有“黄牛”毫不攀比的品格,一心扑在工作上,高标准地干好工作。“艰苦奋斗出成果,埋头苦干甘甜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的教育培养之恩。二要注重形象,为党树碑。我们有些同志穿上了军服、拿到了工资、津贴,还经常抱怨部队的条件差、待遇低,这就叫“端碗大口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有的同志公恩私报,没有想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是党组织对自己的提拔鼓励之恩,而把这些恩记在某个领导身上,经常说某个领导了解自己,对自己如何好;有的同志进步快一些就干劲大,进步慢一点就闹情绪,等等。以上表现严重损害了部队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光辉形象。我们在座的同志,虽然当兵时间有长有短,进步有快有慢,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每个人的成长进步都离不开党的培养教育。因此我们一定要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想到自己的身份,通过每一名同志的良好形象,树立和展示党的光辉形象,这难道不是对党组织的很好回报吗?

    二、时刻不忘国家的关爱之恩,以忠诚回报祖国

    现在大家都有这样一个亲身体验的鲜明对比:过去,老百姓手里钱很少,即使有钱也买不到需要的东西,生活相当清苦。现在有些东西虽然贵了一点,但人们的实际消费水平向前跨了一大步,像彩电、冰箱、空调、音响、手机、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十多年前对许多人来讲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物,今天却纷纷进入寻常百姓家了。新中国的诞生,使广大人民翻身做了主人。改革开放以来中华大地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200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8万亿元大关,在国际上排到第6位,成为当今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最具有活力的国家之一。国家富裕了,没有忘记我们军人,军费开支逐年增加。这几年,我们军队干部、士官的工资和战士的津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增长,90年代初毕业的军校学员到部队任排长,刚开始每月只拿100多元钱;而现在,刚从军校毕业下部队任职的正排职干部,把什么费用都加起来,每月可拿到1000多元;我们的普通战士的津贴,也由过去的几元钱增长到现在的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另外,军人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费用全军一年就得拿出一百多个亿,这笔钱与外军相比,虽然并不多,但它是在国家财力比较紧张、人民生活也很需要钱的情况下拿出来的,它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批工人下岗的情况下拿出来的。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部队的关心和爱护。千古爱国英雄岳飞的一首“满江红”,气壮山河;文天祥的慷慨壮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千古绝唱。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行,是一切真正的爱国主义者走过的共同道路。事实证明,只有对养育了自己的祖国充满炽热的道德情感,对祖国无比忠诚,军人才能在实践中甚至生死攸关的一瞬间,英勇献身,义无反顾;才能把热爱祖国的真挚感情,转化为做祖国忠诚卫士的实际行动。

    一是要理解国家,积极拥护改革服从大局。当前我们的干部、战士的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确实比较多。不少同志的亲属下岗,失去了正常的经济来源;有的同志家处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低,亲人生活质量不高;有的同志感到现在地方的改革力度越来越大,担心将来转业退伍安置会更加困难;有的同志看到军人的收入和待遇与地方相比出现了反差,可能认为当兵吃亏了。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奖金、福利比我们工资还多。作为武警战士,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应该看到党和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特别是对军人家属采取了很多优待政策,我们要坚信下岗是暂时的,困难会逐步得到解决。我们应该看到军人的收入与其他行业相比,已经不低了,可以说是处于中上等水平。我们要相信国家,要理解国家的难处,要站在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处理好个人和家庭中的困难,积极拥护改革政策,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

    二是要牢记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的国家现在并不是非常安宁,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随时准备粉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阴谋。讲近一些,特别是我们团,要时刻准备参加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等。我们有些同志的大脑不是很清醒,当“和平兵”的思想严重,没有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确保执勤目标安全上,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部队战斗力上,只想着干工作让上级满意就行,考核过关就行,长期这样下去是要吃大亏的。我们不仅自己要牢记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平时要刻苦训练,而且在祖国需要的时候不退却、不畏缩;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

    三是要勇于牺牲,时刻准备为祖国奉献一切。我们部队每年都要参加很多的抢险救灾任务,这是考验我们每一名革命战士的一个关口。无情的地震,泛滥的洪水,燃烧的山火,车祸、落水、塌方等意外事故,随时都可能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情况一旦出现时,作为祖国的“忠诚卫士”,理应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本份,随时准备“上一线、打头阵”,哪里有险情,哪里就应有革命战士的铮铮铁骨和闪闪红星;哪里有呼唤,哪里就应有武警战士气吞山河的回答和奋不顾身的身影。必要时,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三、时刻不忘人民的拥护之恩,以光辉形象回报社会

    毛泽东同志曾把人民军队与人民的关系比作鱼和水的关系,鱼离不开水,同样道理,没有人民,也没有我们军队的一切。战争年代,人民群众积极参军参战,为我军作战提供了大量人力、物力支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为红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大家都知道决定新中国命运的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淮海战役,如果当时没有东北、华北、苏北大地广大民众及全国人民的支持,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仅以淮海战役为例,当时人民解放军60万对国民党军队80万,敌强我弱,但我军却以伤亡13万余人的代价,歼灭国民党军55.5万余人,取得了辉煌的战绩。整个战役,支前民工达543万多人,为参战部队的9倍。动用担架20.6万副,船8500余艘,汽车257辆,大小车辆88万余辆。如果把运粮的小车排成5行,可以从北京一直排到南京。陈毅元帅曾动情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人民群众的支持,成了我军真正的铜墙铁壁,也使敌人成了聋子瞎子。战争年代,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现在我们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民同样是靠山。我们吃饭、穿衣、工资、津贴的费用从哪里来?国外通常的说法是来自纳税人,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就是来自人民,包括人民纳的税。很明确,就是人民给的。我们担负执勤和“处突”任务,驻地的老百姓以及政府,无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实践证明,武警部队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树立形象的过程,没有良好形象,也就没有很好地履行根本职能,就不能完成历史使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我们必须“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以光辉形象报答人民。

    一是要尊重人民群众。我们有些同志平时不太尊重人民群众,“武警老大”思想严重,瞧不起群众,平时与老百姓的交往接触中不讲文明,对老百姓态度不好,说话口气难听,办事脸色难看;有的同志到地方去,修养比较差,没有理要辩出三分理,得理不让人,是军人不像军人,作风稀稀拉拉,说话办事与身上的橄榄绿不相配;我们都来自于人民群众,我们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汲取政治营养。特别是在执勤中以及与人民群众交往中,遇到一些群众对部队不理解、不尊重,甚至故意挑逗、侮辱和谩骂时,我们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并积极主动做好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的工作,防止引发纠纷。我们要努力做到“看人民高于自己,爱人民胜过自己,学人民改造自己,为人民舍得自己”。
 
    二是要严守群众纪律。有的同志,对部队严守群众纪律方面做的不够好,老百姓对此意见较大。为此,我们要注重点滴养成,时时、事事、处处都要想到自己是军人的特殊身份,自觉遵守群众纪律和社会公德。在与群众交往中要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自觉遵守群众纪律要自觉服从地方政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法令,我们每个同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百倍珍视警政警民团结。要牢固树立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子弟兵”形象,驻在一地、保一方平安的“保护神”形象。

    三是要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我们不仅不能拿人民群众的一针一线,而且要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从小事做起,开创“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节假日时间,可以到街道路口进行助民劳动和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修理自行车、电器、理发,帮助军、烈属或生活有困难的人家,平时要积级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努力做到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我们武警部队。这样,不仅有助于警地双方相互交流沟通,而且可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第二个问题,我和大家谈谈遵纪守法的问题。

    人类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就与法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生活在营区的军人,如何做到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给大家讲讲法与军队纪律关系,认识法与纪律的关系。首先必须树立条令条例就是法的观念。广大官兵要向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那样,自觉执行和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其次要正确看待军队纪律的特殊性问题。党的十六大再次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43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在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统率下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法等逐步健全。今天,我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都已做到了有法可依。对此广大官兵欢欣鼓舞,纷纷表示对党的方针政策拥护赞成。但同时据问卷调查显示,我们有的同志在执勤中依法不严、耍特权,生活学习中遵章守纪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有部分同志对一些基层政权组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包庇黑恶,影响了官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因此,引导官兵正确认识我们当前法制存在问题以及官兵怎样严守纪律和在处理亲友涉法问题等,对自觉做遵纪守法模范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那么,作为军人特别是作为一名革命战士,怎样才能作到遵纪守法。江主席强调指出:“抓部队就是要严,就是要用条令条例规范部队。”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部队纪律,我们这支有着光荣传统的部队,就一定能够塑造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光辉形象,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因此,首先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是军队的命脉。“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严明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强大战斗的重要保证,也是军人必备的“武德”。

    纪律是军队性质的重要体现。我军是党的军队、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因此,我军纪律体现了党的宗旨,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内容上具广泛性的特点。《纪律条令》规定我军纪律的基本内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具体地讲,可以分为政治纪律、军事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四个方面:

    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和模范执行党的理论、路线和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党对军队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也是我军最基本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做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公民,这是人民军队性质的具体体现。严格遵守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不参加宗教组织及其活动,不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团体和组织,不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其有关人员发生联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抵制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和破坏,这是保持部队的纯洁巩固和安全稳定的基础。

    严守军事纪律,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组织的决议。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军令政令畅通无阻,每个官兵对上级命令和组织决议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和坚决照办,决不允许讲价钱、打折扣,更不允许违抗命令的现象发生。条令条例和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我军优良传统的结晶和部队建设客观规律的反映,也是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基本依据,每个官兵都必须按照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在履行使命任务过程中不断提高军人道德素质。保密对军队来说就是保生命、保打赢、保安全,军人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杜绝各种失泄密现象。

    严守经济纪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买卖公平,不强买强卖。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不侵占部属和战士的利益。爱护装备和公共财物,杜绝损坏装备公物、私自出卖装备公物、偷窃侵吞公共财物的现象。一切缴获要归公,这是“三大纪律”中一条重要的经济纪律,同时涉及到俘虏政策问题,也是必须严格遵守的一条战场纪律。

    严守群众纪律,以秋毫无犯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我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三大纪律”的第二条“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就是群众纪律的一个缩影。“八项注意”的大部分内容也都是群众纪律的具体要求。战争年代,我军靠严明的群众纪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爱戴,从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使我军不断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人民子弟兵的性质。和平建设时期,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不是一句空话,应体现在每一位官兵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上,体现在严明的群众纪律上。

    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我军的战斗力来自于全体官兵的政治一致和高度自觉,因此,严格而自觉的纪律是我军纪律建设的又一个显著的特点。我军以“铁的纪律”而著称,这种“铁的纪律”是指思想上高度一致、组织上严格整齐、意志上坚不可摧。具体体现在全军官兵条令禁止上,体现在对待人民群众的秋毫无犯上,体现在干部以身作则的模范作用上。长征中,红四团的官兵克服一切困难,24小时内强行军240里山路,途中打退了敌人的阻击,按时从敌人手中夺取泸定桥;解放战争中,几万大军露宿上海街头;抗美援朝战争中,邱少云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战场纪律……这些都体现了我军纪律的严明。

    我军“铁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注意自我约束,自觉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我军坚持官兵一致的原则,实行军内民主制度,在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责任上一视同仁,使建立和实行真正严格而自觉的纪律有着坚实的政治基础。我军坚持说服教育、启发自觉的原则,经常进行理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培养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使广大官兵自觉地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以遵守纪律为荣,以违反纪律为耻,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能一丝不苟地按纪律办事。我军坚持公正无私、赏罚严明的原则,实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使人人都在纪律约束之中,人人都照着纪律去做,人人都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从而形成了我军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传统。

    严守纪律贵在自觉,重在养成,难在“慎独”。“纪律严明”作为江泽民同志“五句话”总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现代战争对军队纪律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军人道德素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团官兵必须把严守纪律作为自己性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断加以锻炼和锤炼,才能形成铁的纪律,才能成为高素质的新时代军人。

    我们在强化纪律观念的同时还必须强化依法办事的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革命战士。法律,你自觉地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反之,它就要惩罚你。它不会因为你的无知而不制裁你,也不会因为你的主观愿望善良而同情你,更不会因你的过失而原谅你。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作为新时代的军人,我们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一)要学法、知法和守法。学法、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知法而犯法而吃亏上当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在法制社会里,离开法律寸步难行。我们现在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说是法制经济,国家立法的节奏也越来越快,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出台,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不学法、不懂法,那么你的一生就会走很多的弯路,就象一首歌里所唱的那样“迷迷糊糊上山,稀里糊涂过河”。这是其一。其二,学了法,知道法,还要守法,不要把学法作为是装潢门面,更不要为应付上级检查来学,而要切切实实地把学到的知识用在实际行动上。其三,要克服侥幸心理。有些人认为自己干违法违纪的事只要做得人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就不会查出来。大量的事实证明,侥幸心理都是自欺欺人,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自古天理。

    (二)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侵害军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发生在军营外,有的发生在部队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该怎么办?关键是要相信组织,要依法办事,这样才真正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冷静,失去理智,感情用事,抛开法律,用违法的手段来对待违法的行为,只能适得其反,不仅保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遵纪守法,必须加强思想修养。思想修养与遵纪守法,看似两个概念,实际上他们内在联系是很紧密的。思想修养到了一定的境界,遵纪守法就会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战友们当前急需把当兵为什么的基本道理搞清楚,确立“当兵要奉献”、“人生要进取”的生活态度,自觉向不良习惯告别。同时要加强道德情操修养,对现实生活中令人烦恼的事要学会忍让和克制,不能看作是无能的表现,而要看作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一个军人的基本素养。这样,你才能在人生的紧要关头把握住自己,防止发生严重的后果。部队是年青人的天下,血气方刚,容易冲动,情绪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有了误会和矛盾,要注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才方显英雄本色。千万不可因一句笑话,一件小事便大动干戈。著名作家柳青曾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很漫长,但紧要处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青的时候。因此,战友们一定要随时校正自己的人生方向,经过军营生活的几年锻炼,成为一个对社会、对部队、对家庭有用的人,写好当兵的历史,走好人生路。

    当然,在处理我们官兵日常的涉法问题上,也有不近人意的地方,有的是客观原因,有的是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客观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诚然,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尤其是少数农村基层政权,有的组织涣散,软弱无力;有的恶人治村,欺压百姓;有的收受贿赂,包庇违法,等等。这些腐败现象是涉法问题难解决的最主要客观原因。我们坚信,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入,必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行。二是主观上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自己不顾他人,只图痛快不懂保护。主要表现是有的官兵只讲法律规定的享有权利,而不讲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不仅无益于涉法问题的解决,而且还容易滋生出新的涉法问题。有的官兵只讲自己的权利,而不顾他人的权利,必然会受到大家的反感和唾弃,往往是丢了官司又丢人。有的官兵图一时之快,以恶报恶,用不法手段对付不法手段,结果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解决,还要背上新的官司,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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