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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

第十二页

[日期:2007-01-24] 来源:中国军网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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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我们将从下列四个方面来研究军队:  
  (1)军队的兵力和编成;  
  (2)军队在战斗以外的状态;  
  (3)军队的给养;  
  (4)军队同地形的一般关系。  
  因此,本篇所研究的军队的四个方面,只是战斗的必要条件,而非战斗本身。它们同战斗有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在谈到战斗的运用时还要经常提到它们。而在谈到它们的本质和特点时,我们必须把每一个方面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第二章 战区、军团和战局

一、战区  
  战区,实际上是指因四面都有掩护而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整个战争空间的一部分。这种掩护,可以是周围要塞或大的地形障碍,也可以是这一部分同战争的其余部分之间有较大的距离。这样一个部分是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它本身也是一个小的整体,其他部分发生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对这一部分不致发生直接的影响,而只发生间接的影响。举例讲,在这一部分空间里军队在前进,而在另一部分空间里军队却可能在后退;在这一部分空间里军队在防御,而在另一部分空间里军队却可能在进攻。当然,并非随处可以严格区分,在这里我们只不过是指出问题的实质而已。  

 
二、军团  
  军团,就是指同一战区内所有的军队。这样讲还不能说明军团的全部涵义,1815年,布留赫尔和威灵顿虽然在同一个战区,但是他们统率的却是两个军团。因此,司令官是军团这个概念的另一个标志。在安排恰当的情况下,一个战区内只应该有一个司令官,而且一个独立战区的司令官应当具有很大的独立性。  
  军队的绝对数量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可以决定军团这个名称。有时,几个军团在同一个战区内和在同一个司令官指挥下行动,它们之所以还保持军团这个名称,也仅仅是保留名称而已。此外,一个战区内的大量军队,只应分为几个军,决不能再分为几个军团,否则,至少是不符合军团这个惯用术语的另一方面,如果把每一个在遥远地区单独活动的分遣部队都叫做军团,显然是书呆子式的作法。但我们必须面对的是,当人们把法国革命战争时期万第人的军队称为军团时,却没有任何人感到奇怪,虽然这部分军队的人数并不很多。  
  因此,军团和战区这两个概念,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  

 
三、战局  
  人们常常把一年中所有战区内发生的军事活动叫做战局,但是更普遍和更确切的说法是指一个战区内发生的军事活动。不能简单地以一年作为界限来确定这个概念,因为战争已经不再可能由固定的和长时间的冬营而自然地分成若干个以一年为限的战局了。当较重大的军事行动的直接影响已经消失而新的冲突正在酝酿时,一个战区内的军事活动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分为较大的阶段,必须考虑这些自然形成的阶段,以便把属于某一年(战局)的全部军事活动都划归这个年度,任何人都不会认为1812年战局是在默麦尔河畔结束的,因为俄、法两军在1813年1月1日还在那里,也不会把法军在这以后直到渡过易北河的退却划归1813年战局,因为这一退却显然是从莫斯科开始的整个退却的一部分。  
  即使这几个概念确定得还不十分精确,也不致带来什么危害,因为它们不象哲学定义那样,可以作为其他定义的某种依据。确定这些概念,只是为了使我们的用语更加清楚和明确。 

第三章 兵力对比

在第三篇第八章中,我们已经说明了数量上的优势在战斗中所具有的价值,从而也说明了一般的优势在战略上的价值,人们已经可以看出兵力对比的重要性了。在这里我们对这个问题还必须再进行一些研究。  
  如果我们公正地研究现代战史,就必须承认,数量上的优势越来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决定性的战斗中尽可能多地集中兵力这个原则,在现在必须提到比过去更高的地位。  
  在过去各个时期军队的勇气和士气都曾使军队的物质力量成倍增强,今后仍会如此。但在历史上也有过一个时期,军队在组织和装备上的巨大优势造成了精神上明显的优势,在另一个时期,军队机动性方面的巨大优势造成了精神上明显的优势。有时,新的战术体系造成了精神上显著的优势。有时,军事艺术又极力主张根据概括一切的大原则巧妙地利用地形,有的统帅在这方面还常常能够从对方得到很大益处,但是这种作法现在已经过时,只得让位给自然而简单的作战方法了。如果我们毫无偏见地考察最近几次战争的经验,那就必须承认,无论是在整个战局中还是在决定性的战斗中,特别是在主力会战中,这些现象已经很少见了,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前一篇的第二章。  
  如今,各国军队在武器、装备和训练方面都很接近,以致最强军队和最差军队在这方面己经没有十分显著的差别了。当然,科学水平可能还有显著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表现为一些国家先发明和运用较好的军事成就,而另一些国家模仿它们并很快地赶上它们。甚至象军长和师长这样一级的指挥,在军事活动中也都有着大致相同的见解和采用大致相同的方法,以致除了最高统帅的才能以外(统帅的才能的产生完全是偶然的,很难说它同民族的文明程度和军队的教育程度有什么固定的关系),只有军队的战争锻炼能造成显著的优势。因此,交战双方在上述各方面越是处于均势,兵力的对比就越起决定性的作用。  
  现代会战的特点就是由上述均势造成的。让我们用公正的态度审视博罗迪诺会战史吧!这次会战,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法国军队同组织装备以及部队的训练等方面都远远落后的俄国军队进行较量,在整个会战中没有表现出任何高超的技巧和智谋。这是一次单纯的双方力量较量,由于双方力量几乎相等,结果,优势只能象天平一样渐渐倾向指挥官毅力较强和军队战争锻炼较多的一方。我们之所以举这次会战为例,是因为在这次会战中双方兵力处于均势状态,而在其他会战中很少有这种情况。  
  我们不是说所有的会战都是这样,但是,大多数会战基本如此。  
  如果双方在一次会战中,缓慢而有步骤地进行较量,那么兵力多的一方获胜的把握一定要大得多,事实上在现代战史中不可能找到过去常见的那种战胜兵力多一倍的敌人的会战,拿破仑这位现代最伟大的统帅,除了1813年的德累斯顿会战以外,在历次胜利的主力会战中,总是巧妙地集中了优势兵力,或者至少集中的兵力不比敌人少很多。每当他做不到这一点时,如在来比锡、布里昂、郎城和滑铁卢会战中,他就失败了。  
  不过,兵力的数量在战略上大多是一个既定数,它是统帅无法改变的。我们研究的结果并非说明在兵力比敌人显著少的情况下就不可能进行战争了。政治对战争的决定作用不可低估,特别在双方力量相差悬殊时更是这样。因此,在战争中任何兵力对比都是可能的。在最需要它起作用的时候却不能起作用的战争理论,只能是一种令人奇怪的战争理论。  
  因此,尽管理论十分希望双方兵力对比相当,但决不能说兵力对比很不相当时理论就用不上了,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定出界限来。  
  兵力越小,目的就应该越小。此外,兵力越小,战争的持续时间也应该越短。因此,兵力较小的一方在这两方面就有回旋的余地(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兵力的大小在作战时到底会引起哪些变比,我们只能在以后遇到这类问题时逐步说明,在这里只能说明总的观点。但是,为了使这个总的观点更为完整,我们还想作如下补充。  
  被卷入一场力量悬殊的战争中的一方,越是缺乏兵力,就越应该在危险的压力下振奋精神。如果丧失了勇气,那么,任何军事艺术都是无济于事的。  
  如果能把确定目的时的明智和节制同军队的这种努力结合起来,那么,就会出现既有谨慎和节制又有勇猛进攻的行动,这就是腓特烈大帝在几次战争中令人钦佩的地方。  
  但是,节制和谨慎所能起的作用越小,振奋精神就必然越重要。如果兵力的对比相差极为悬殊,以致无论怎样限制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保证免于失败,或者危险可能持续的时间很长,以致最节省地使用兵力也不能达到目的,那么,就应该把力量尽量集中到一次殊死的搏斗中去。一个陷入绝境的人,当他几乎不可能获得任何援助时,就会把他全部的和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精神力量的优势上,因为精神力量的优势可以使每个勇敢的人勇往直前。于是他就把大无畏看作是最高的智慧,在必要时,还会求助于冒险的计谋。最后,即使这些努力都不能奏效,在光荣的覆灭中,也还能获得将来复兴的权利。 

第四章 各兵种的比例

我们只谈三个主要兵种:步兵、骑兵和炮兵。  
  我们在下面所作的分析基本上属于战术范围,这要请大家原谅,因为这种 析可以使我们的思想更加明确。  
  战斗是由两个根本不同的部分组成的,火力战和白刃战(或单位战斗)。后者可能是进攻也可能是防御(进攻和防御在这里应该理解为完全绝对的两个要素)。炮兵显然只通过火力战发挥作用,骑兵只通过单个战斗发挥作用,步兵则通过上述两个途径发挥作用。  
  在进行单个战斗时,象扎了根一样固守原地是防御的实质,而进攻的实质是运动。骑兵全然没有前一种性能,但充分具备后一种性能,因而骑兵只适用于进攻。步兵主要具备固守原地的性能,但并非完全没有运动的能力。  
  从各兵种所具备的基本战斗性能上不难看出,步兵比其他两个兵种优越而又全面,因为步兵是唯一兼备三种基本战斗性能的兵种。其次还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兵种的联合可以在战争中更充分地发挥力量,因为通过各兵种的联合,人们可以根据需要来加强步兵所固有的各种战斗性能。  
  在现代战争中,火力战显然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同样应该把个人对个人的单个战斗看作是构成战斗的真正的独立的基础。因此,在战争中整个军队不可能仅仅由炮兵组成,一支仅仅由骑兵组成的军队虽然是可以想象的,但其作战力量很小。仅仅由步兵组成一支军队,不仅是可以想象的,而且战斗力也很强。因此,就单独作战的能力来说,三个兵种的次序应该是:步兵,骑兵、炮兵。  
  然而,当三个兵种联合的时候,每个兵种的重要性的次序就不是这样了。火力比运动起的作用更大,所以炮兵比骑兵的作用大。  
  一支只由步兵和炮兵组成的军队,同一支由三个兵种组成的军队作战,虽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有相当数量的步兵代替缺少的骑兵,并在作战方法上稍作改变,仍然可以完成自己的战术任务。当然,它在前哨勤务方面会有相当多的困难,在进攻时永远不能猛烈地追击溃败的敌人,退却时则更为艰苦。但是,仅仅这些困难还不致使这支军队完全退出战场。相反,这样的一支军队,在同只由步兵和骑兵组成的军队作战时,却能起很好的作用。然而,难以想象后者能抵抗住三个兵种组成的军队。  
  以上关于每个兵种的重要性的考察,是从战争中所有相似的一般情况中抽象出来的,而且我们并不打算将其运用于各个战斗的每一具体情况,一个担任前哨或正在退却的步兵营,也许宁愿配属有一个骑兵连,而不愿意带几门火炮。在迅速追上或迂回溃逃的敌人时,骑兵和炮兵可以完全不需要步兵,等等。  
  我们把这些考察的结果概括为以下几点:  
  (1)在各兵种中步兵的单独作战能力最强;  
  (2)炮兵是完全没有单独作战能力的兵种;  
  (3)三个兵种联合作战时步兵是最重要的兵种;  
  (4)缺少骑兵影响最小;  
  (5)三个兵种联合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  
  既然三个兵种联合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那么什么样的比例才是绝对恰当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能够比较一下建立和维持每个兵种需要消耗的各种力量,然后再比较一下每个兵种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那么,也许可以得出一个各兵种最恰当比例的肯定的结论。然而,这样做不过是一种概念游戏。这个比例的第一项就很难确定:虽然不难算出其财力消耗,但谁也不愿意用数字来表示这一因素——人的生命的价值。  
  此外,三个兵种中的每一个兵种都要以国家的某一方面的力量为基础,例如步兵以人口为基础,骑兵以马匹为基础,炮兵以现有的财力为基础,这些都是外在的决定因素。人们只要浏览各个民族和各个时期的历史,便可看到这些因素能起主要的作用。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能完全没有一个可以作比较用的标准,因此我们不得不用财力消耗这一可计算因素,来代替这个比例的整个第一项。在这方面,根据一般经验可精算出,一个一百五十匹马的骑兵连,一个八百人的步兵营和一个八门六磅火炮的炮兵连,其装备费用大致相同。  
  至于这个比例的另一项,即各兵种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就更难得出确定的数值了。如果这个数值仅仅是火力决定的,那么也许还有可能把它求出来,但是,每个兵种都有自己专门的使命,因此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而且它们的活动范围也不是固定的。何况,活动范围的大小只引起作战方法的某些形式上的变化,并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不利。  
  人们常常根据经验,认为从战史中可以找到足够的根据来确定各兵种的比例。但是,这只是一种空谈,它不是以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为依据的,因此在研究性的考察中可以不考虑它。  
  即使我们能够为各兵种最恰当的比例设想出一个肯定的数值,这个数值也是无法求证的,因而这样做只不过是概念游戏而已。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说明,同一个兵种在数量上比对方占很大优势时或处于很大劣势时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炮兵是各兵种中最可怕的兵种,它可以增强火力,军队缺乏它就会明显地削弱自己的威力。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也是运动最困难的兵种,它能使军队变得不灵活。此外,因为炮兵不能进行单个战斗,经常需要部队掩护,如果炮兵过多,掩护部队不能处处抗击敌军的攻击,炮兵就往往会落到敌人手中,从而带来新的不利(三个兵种中唯有炮兵有这种不利):炮兵的主要装备——火炮和弹药车可能会立刻被敌人用来对付我们。  
  骑兵可以使军队的运动能力增强,如果骑兵过少,一切行动速度就必然因徒步而变慢,各种行动就必须更为谨慎地组织,战争要素的作用速度就会减低。这样,胜利的丰富果实就少了许多。  
  不能认为骑兵过多军队的力量就会直接受到削弱,也不能因此认为军队的内部比例不恰当,但是,增加了给养方面的困难,军队的力量自然会受到间接的削弱。而且要知道,少用一万名骑兵,就可以多用五万名步兵。  
  上述由于某个兵种比例不当而产生的特点,对于狭义的军事艺术来说更为重要,因为狭义的军事艺术是研究运用现有军队的学问。而且,统帅指挥现有的军队时,通常各兵种的比例已定,统帅不能在这方面起多大的作用。  
  因此,如果某个兵种比例不当,会使作战的特点发生如下变化:  
  炮兵过多,作战必然带有更多的防御性和被动性。必须更多地利用坚固的阵地、大的地形障碍,甚至是山地阵地,以防卫和保护大量炮兵,打击敌军。整个战争就将以稳重而又缓慢的步伐进行。  
  相反,炮兵不足时,就要采取进攻的、积极的和运动的原则。行军,吃苦耐劳就成了我们的特殊的武器。于是,战争变得更复杂,更活跃,更曲折。大的军事行动将化为许多小的军事行动。  
  在骑兵特别多时,我们可在广阔的平原采取大规模的运动,可以同敌人保持较远的距离,使自己得到较长时间的休整,而不让敌人有这样的条件。由于我们控制着空间,因此敢于进行比较大胆的迂回和比较冒险的运动,我们能够很容易地运用牵制性攻击和奔袭这些辅助手段。  
  骑兵严重缺乏会象炮兵过多那样抑制军队的运动能力,但不能象炮兵过多那样增强军队的火力。此时小心和慎重就成了战争的主要特点,始终接近并监视敌人,避免作快速的,尤其是仓卒的运动;将兵力集中缓慢前进;宁可进行防御和选择复杂的地形,进攻时就直捣敌军的重心,这些都是骑兵严重缺乏时的自然倾向。  
  由于某一兵种过多或过少所发生的作战方式变化,很少如上述的那样全面和彻底,以致仅这种变化就决定了整个行动的方向。其他更重要的条件决定了采取战略进攻还是战略防御,这个战区还是在那个战区,进行主力会战还是采取其他作战手段。如果人们不认为如此,那么他们至少是把次要问题当成主要问题了。但是,尽管其他原因决定了主要问题,某一兵种过多或过小总还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在战争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基本活动中,人们在进攻时也可能是小心谨慎的,而在防御时也可能是大胆进取的,等等。  
  另一方面,兵种的比例也受到战争特点的影响。  
  第一、依靠后备兵和民军进行的民众战争,只能建立大量的步兵。因为在这种战争中装备比人员缺乏,只能装备一些最必需的东西,可想而知建立一个炮兵连(八门火炮)的费用可以用来建立两三个步兵营。  
  第二、兵力小的一方同兵力大的一方作战时,如果不能依靠增加民众武装或后备军时,同敌人保持均势的最简捷的手段是增加炮兵,因为这样既可以节省人力,又可以加强自己军队的火力。此外,兵力小的一方的战区本来就小,因此炮兵更为适用。腓特烈大帝在七年战争的最后几年就曾采用过这种手段。  
  第三、骑兵是适于进行运动和大规模决战的兵种。因此,在战区辽阔、需要大范围运动和计划进行决定性打击时,增加骑兵的比例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拿破仑提供了一个范例。  
  实际上进攻和防御本身对兵种比例没有什么影响,我们将在以后讲到军事行动的这两种形式时说清楚。在这里我们要说明一点,进攻者和防御者通常都在一个空间内行动,而且他们都可能试图有同样的决战,至少在许多情况下是这样。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忆1812年战局。  
  人们通常认为,在中世纪骑兵要比步兵多得多,以后至今,骑兵所占的比重就越来越少了。这种看法至少有一部分是出于误解。人们通过仔细研究有关中世纪军队的比较精确的资料可以看到,平均来说,那时骑兵在数量上所占的比例并不很大。十字军的步兵数量或德意志皇帝远征罗马时的步兵数量就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当时骑兵的重要性却大得多。骑兵是由民族中最优秀的一部分组成的兵种,以致它的数量虽然始终很少,但仍然被看作是主要兵种,而步兵却不受重视,几乎无人提及,因此,人们就误以为当时步兵很少。那时,在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国内发生的一些小规模军事冲突中,一支完全由骑兵编成的军队的确比较常见。由于骑兵在当时是主要兵种,所以这并没有什么矛盾。但是,如果我们考察大军队的一般情况,那就会肯定上述情况不足以说明根本问题。直到在战争中废止了一切封建隶属关系,即在三十年战争和路易十四的战争时期,战争开始由募兵和佣兵来进行,也就是说战争开始依靠金钱和征募进行以来,才停止过多使用步兵。而且,如果不是火器的显著改进提高了步兵的重要性,使步兵在比例上保持了一些优势,那么也许完全用骑兵作战的局面又会出现。步兵同骑兵在这个时期的比例是:步兵较少时为一比一,步兵较多时为三比一。  
  此后,随着火器的不断改进,骑兵日益丧失其原有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火器的改进不仅是指武器本身和使用武器的技能的改进,而且是指在使用部队方面的改进。在莫尔维次会战中,普鲁士军队的射击技能达到了空前的高水平。但是,在复杂的地形上使用步兵和在散兵战中使用火器,却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应该看作是火力战方面一个巨大的进步。  
  因此,我们认为,骑兵所占的比例变化很小,其重要性却有很大变化。这两方面并不矛盾。中世纪军队中步兵的数量占很多只不过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并不是由步兵同骑兵的内在关系决定的,而是因为不能编入费用很大的骑兵里的人全部编入了步兵。如果只根据骑兵本身的价值来决定骑兵的数量,那么多多宜善。这样就可以理解,尽管骑兵的重要性在不断降低,但它始终能够保持一定的价值并在长时期中一直保持着这个比例数。  
  必须注意到,至少从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以来,骑兵同步兵的比例,始终保持在一比四、一比五和一比六之间。这种情况好象表明,这样的比例正是那个无法直接求得的数值,它满足了自然的要求。但这一点值得怀疑,我们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在许多最著名的事件中骑兵的数量很多。  
  俄国和奥地利就是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国家,因为这些国家还残留着鞑靼制度。拿破仑利用征兵制征兵征到最大限度以后,又用增加辅助兵种的办法来加强自己的军队。此外,在拿破仑的一些大规模的战局中,骑兵起的作用比在一般情况下更大,这一点也是不容忽略的。  
  大家知道,腓特烈大帝曾经精打细算,尽量用外国的力量来维持庞大的军队,这是他主要的打算,以便为他的国家省下每个新兵。如果考虑到,当时他的国土本来很狭小,再除去普鲁士和威斯特伐利亚的各省,那么我们就会了解,他这样做是有种种原因的。  
  骑兵需要的人数较少,而且用征募的办法也很容易补充,腓特烈大帝的作战方法是以运动见长,因此一直到七年战争末期,虽然他的步兵有所减少,而骑兵却仍然不断增加。即使如此,在七年战争结束的时候,他战场上的骑兵数量也只占步兵的四分之一强。  
  可是,在我们讲的整个这时期里,也有不少战例是骑兵数量非常少而获得胜利的。最著名的例子是大格尔申会战。如果只计算参加战斗的师,那么拿破仑当时有十万人,其中骑兵五千人,步兵九万人,联军有七万人,其中骑兵二万五千人,步兵四万人。也就是说,拿破仑少两万名骑兵,只多五万名步兵,按理说他应该多十万名步兵。既然拿破仑在这种情况下取得了会战的胜利,那么我们不妨假设当时步兵的对比是十四万对四万,他就有可能失败吗?  
  当然,联军骑兵的优势在会战以后立即就显示出了巨大作用,拿破仑在会战以后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战利品。由此可见,会战的胜利并不等于一切,不过获得胜利终究是主要的事情。  
  在进行了这些考察以后,我们发现,八十年来骑兵和步兵所形成和保持的比例完全是根据其绝对价值得出的,并不一定是恰当的。相反,我们认为这两个兵种的比例经过多次的变动之后,将来还要继续变化,而且骑兵的绝对数量最终将大大减少。  
  至于炮兵,自从火炮发明了以后,火炮自然是随着重量的减轻和构造的日益完善而增多。然而,从腓特烈大帝时代以来,战局开始时火炮的数量几乎经常保持着每千人两门或三门的比例。而在战局结束时,火炮的比例会显著增大,可能达到每千人三门、四门乃至五门,因为在战局过程中炮兵的损失不会象步兵那样大。至于这个比例是否恰当,火炮的数量能否继续增多而不影响作战,这些问题只有靠经验才能解决。  
  我们把考察的结论主要归纳如下:  
  (1)步兵是主要兵种,其他两个兵种是从属于它的。  
  (2)骑兵和炮兵不足时,可以通过更高的指挥艺术和更积极的活动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但其前提是步兵必须比对方强大得多,而且步兵越是精良,就越可能达到这一点。  
  (3)与骑兵相比,炮兵更加不可缺少,因为炮兵是主要的火力,而且在战斗中炮兵同步兵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  
  (4)总之,就火力而言,炮兵是最强有力的兵种,而骑兵是最弱的兵种。因此,人们必须经常考虑:炮兵可以多到什么程度,骑兵可以少到什么程度并且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章 军队的战斗队形

所谓战斗队形,就是为了把各兵种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而进行的区分、编组及其配置形式,这种区分、编组和配置形式是军队在整个战局和战争中必须遵循的标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战斗队形是由一个算术要素和一个几何要素(即区分和配置)构成的。区分是以军队平时的固定编制进行的,它以步兵营、骑兵连、骑兵团和炮兵连这样的部分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把它们编组成更大的单位,直至整体。同样,配置是根据平时用来教育和训练军队的基本战术(应该看作是战时也不会有根本改变的军队的一种特性)进行的,它结合战争中大规模使用军队的各种条件,规定出军队进行战斗部署时应该遵循的标准。  
  过去大部队开赴战场时都是这样,有些时期甚至还把这种战斗队形看作是战 斗的最主要的部分。  
  十七和十八世纪,步兵因火器的改进而数量大增,在作战时列成纵深很浅的长横队。当时,战斗队形虽然变得简单了,但编组这种队形却更困难更需要技巧了。骑兵只配置在受不到射击并有活动余地的两翼,还没有其他的配置方法,所以战斗队形经常使军队成为一个完整的和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的军队,只要在中间被截断,就会象一条被切断的蚯蚓一样,虽然两头还能活动,但已丧失了原有的机能。因此,军队受整体的束缚,若要使某些部分单独配置,每次都必须重新进行小规模的编组。整个军队行军时,就仿佛处于无规则状态,当敌人离得很近时,就必须用高超的技巧组织行军,以便某一线或某一翼能够始终同另一线或另一翼保持不太远的距离。这种行军经常是偷偷地进行的,而且只有在敌人也同样受这种约束的情况下,才能不受到打击。  
  因此,到了十八世纪下半期,人们想出了把骑兵配置在军队后面的办法,这样配置的骑兵象配置在两翼一样,同样能够很好地掩护两翼,而且除了能同敌人的骑兵单独进行战斗外,还可以完成其他任务。这样一来,在整个正面,也就是在阵地的整个宽度上的军队,就完全由相同的部队组成,因此可以把它任意分成几个部分,而且每个部分之间以及同整体都很相似。于是军队灵活了,它不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一个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了。各部分可毫无困难地从整体中分割出去并再回到整体中来,而战斗队形始终不变。这样,就产生了由各兵种组成的部分,这正是人们期望的。  
  很自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会战的需要出发的。从前,会战就是整个战争,而且将来会战也永远是战争的主要部分。但是一般说来,战斗队形更多地属于战术而不属于战略。我们只是想通过这些变化说明,把大的整体化为小的整体,战术是怎样为战略作准备的。  
  军队的兵力越大,分布的空间越广,其各个部分的作用越是错综复杂,战略的作用就越大。这样我们的所说的战斗队形就必然同战略发生某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战术同战略的衔接点上,也就是表现在军队从一般配置到战斗的特殊配置的转换时刻。  
  现在,我们从战略观点来研究区分、各兵种的联合和配置这三个问题。  
  一、区分。  
  从战略观点出发,应考虑军团应该有几个军或几个师,而不是一个师或一个军应该有多大的兵力,把一个军团分为三部分甚至只分为两部分是笨拙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司令官就几乎完全失去作用了。  
  按基本战术或高级战术来确定一个大单位和小单位应该有多大兵力,这当然有很大自由度,这个问题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争论了。与此相反,一个独立的整体需要分为若干部分,这却是既明确又肯定的要求。由于有这个要求,在战略上就要确定大单位的数目并进而确定它们的兵力。至于小单位(如连、营等等)的数目及其兵力的确定,则是战术范围的事情。  
  即使一个最小的独立的整体,也需分为三个部分,一个部分可以在前,一个部分可以在后,否则难以想象。再恰当一点是将整体分为四个部分,这就需要使充当主力的那个中间部分比其他两个部分强大一些。如果把整体的一个部分作为前卫,三个部分作为主力,即作为右翼、中央和左翼,两个部分作为预备队,一个部分作为右侧部队,一个部分作为左侧部队,那么就把整体分成了八个部分。我们认为一个军团分为这样的八个部分最为恰当。我们没有机械的重视这些数字和形式,但我们认为这些数字和形式表现了最普遍的和经常反复出现的战略配置,因此应该是一种恰当的区分。  
  指挥一个军团(以及指挥任何一个整体),只向三四个人下达命令,好象很 容易。但是,一个统帅却要在两方面付出很大的代价:第一、传达命令的层次越多,命令的速度、效力和准确性受到的损失就越大,如在统帅和师长中间设有军长,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二,统帅的直属部下的活动范围越大,统帅本身的实际权限和作用就越小,一个指挥十万人的统帅,他自己的权限在十万人分为八个师的情况下要比只分为三个师的情况下大得多。此间原因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任何一个指挥官都认为对自己指挥的各个部分有某种所有权,因此,要从他那里抽调一部分部队,不管时间长短,他几乎每次都是要反对的。凡是有些战争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  
  但是,为了不致造成秩序混乱,也不能把一个整体分为过多的部分。一个军团的司令部要指挥八个部分已经不容易了,因此,区分的部分最多不能超过十个,在师里,由于传达命令的手段少得多,因此,区分的部分要少一些,最多五个部分,是比较恰当的。  
  如果一个军团分为十个师,一个师分为五个旅,而旅的人数太多,那么就必须增添军一级编制,但是,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级新的权限,其他各级组织的权限因而大为减小了。  
  通常一个旅有二千到五千人,不得超过五千人,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人们认为旅是一个指挥官能够直接地、即用口令指挥的部队;第二、一个步兵部队兵力较大,就必须配有炮兵,而这种有各兵种初步联合的部队,就自然成为一个独立的部分了。  
  我们不想陷在这些战术上的细节问题里,也不愿争论三个兵种应该在什么时候、以怎样的比例联合,是在八千人到一万二千人的师里,还是在上万人到二万人的军里。我们的论断是:只有这样的联合,才能使一个部队具有独立性;而且对那些在战争中常常不得不独立行动的部队来说,至少是希望有这种联合的。  
  一个二十万人的军团分为十个师,每个师又分为五个旅,则每个旅为四千人,这样的区分是比较协调的。当然,也可以把这个军团分为五个军,每个军又分为四个师,每个师再分为四个旅,每个旅为二千五百人。但是,抽象地看来,我们认为还是第一种区分法较好,因为采取第二种区分法,除了增加军一级机构以外,一个军团分为五个军,一个军分为四个师,单位太少,不够灵活,而且一个旅只有二千五百人,兵力也大小。采取这种区分法,整个军团中将有八十个旅,而采取第一种区分法只有五十个旅,比较简单。第二种区分法的优点,只是使司令官直接指挥的将领减少一半。显然,兵力较小的军团分为军就更不恰当了。  
  以上是对区分的抽象的看法。遇到具体问题还可以作出不同的决定。首先必须承认,我们可以在平原上指挥八个师或十个师,但在广阔的山地阵地上,也许就无法指挥了。如果一个军团被一条大河分成两部分,那么一个司令官就不能指挥另一部分。总之,抽象的规则必须服从地形特点和具体情况。  
  然而,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抽象的规则仍然是经常有用的,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应用的场合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得多。  
  现在我们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并列举研究的内容。  
  我们所说的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是指直接区分出来的第一级单位,因此我们说:  
  (1)一个整体区分的部分太少,整体就不灵活;  
  (2)整体的各个部分过大,整体的司令官的权力就会受到削弱;  
  (3)增加任何传达命令的新层次,都会从两方面削弱命令的效力,一方面是多经过一个命令的准确性会受到损失,另一方面是传达命令的时间拖长,会使命令的效力受到削弱。  
  这一切都要求尽量增多平行的单位,尽量减少上下的层次。一般而言:一个军团司令官能够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八至十个,次一级的指挥官能够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四至六个。  
  二、各兵种的联合。  
  在战略上,那些经常需要单独配置、因而可能被迫独立作战的部分,需要战斗队形中各兵种的联合。这种单独配置的部分是第一级的单位,而且主要只是这一级单位,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因为,单独配置大多是由整体的概念和需要引起的。  
  因此,严格地说,战略只要求在军的范围内,如果没有军这一级,则在师的范围内;进行各兵种的固定的联合,而在下一级单位中,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的联合。  
  但是,如果一个军人数很多(三四万人),那么不分割配置的情况显然就极为少见。因此,在兵力这样大的军里,各师就需要有各兵种的联合,否则,从另外的地方(也许距离相当远的地方)匆忙调一部分骑兵来配属给步兵,必然会延误时间,还会造成混乱。认为这种延误是无所谓的,是毫无战争经验的人。  
  至于有关三个兵种联合的更具体的问题,即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联合,联合到什么程度,按什么样的比例,以及每个兵种应该保留多少预备队等等,都是纯战术问题。  
  三、配置。  
  军队的各部分在战斗队形中应该按什么样的空间关系进行配置,也完全是战术问题,只同会战有关。虽然,也有战略上的配置,但战略上的配置几乎只是当时的任务和要求决定的,从不包括在战斗队形这个概念内,因此我们将在《军队的配置》一章中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军队的战斗队形就是对一支准备作战的军队的区分和配置。各部分的配置,应该使派出去的每个部分在运用时同时能满足战术和战略的要求,如果当时已经不需要,那么派出的各部分就应该归回原位,这样,战斗队形就成为有效的方法论的最初环节和主要基础,而这种方法在战争中就象钟摆一样,调节着全部机件,我们已经在第二篇第四章中讲过这一点了。 

第六章 军队的一般配置

从军队开始集中到战斗成熟(即战略上已经把军队派到战斗地点,战术上已经给各个部分规定了位置和任务),这段时间通常是很长的。从一次重大的军事行动到另一次重大的军事行动也是如此。  
  从前,这一段时间好象是根本不属于战争范围以内的。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卢森堡的野营和行军证实这一点。我们所以提到这位统帅,因为他是以野营和行军闻名的统帅,是当时的代表人物。而且我们从《弗郎德勒战争史》中,对这位统帅比对当时其他统帅也了解得更多些。  
  当时,野营的背面通常紧靠着河流、沼泽或者深谷,这在今天看来,也许是一种荒谬的做法。在当时,野营背向敌方、面向本国的情况经常出现,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人们在选择野营的位置时,主要是(甚至仅仅是)考虑是否舒适。他们把野营看作是军事行动以外的状态,就象剧院的后台,人们在这里可以无拘无束。野营的背面紧靠天然障碍,被看作是唯一可取的安全措施。当然,如果在野营中可能被迫进行战斗,那么这种措施就完全不适用了。但当时的战斗差不多都是经双方同意后才开始的,就象决斗要在双方到达一个约定好的合适的地点以后才进行一样,因此不必担心这一点。在当时,一方面由于骑兵很多(处在全盛时代末期的骑兵仍然被认为是主要兵种,特别是在法国),另一方面由于军队的战斗队形很不灵活,军队可能在任何地形上都能够作战,因此军队配置在复杂的地形上,就好象在中立地区,可以得到保护。但是,设营的军队自己也很少能够在复杂的地形上进行战斗,所以它宁愿出去迎击前来进行会战的敌人。我们清楚地知道,卢森堡所指挥的弗勒律斯、斯滕克尔克和内尔文登等会战,是以另一种精神进行的。但是,这种精神在当时还只是使他摆脱旧的作战方法,还没有影响到野营的方法。军事艺术中的变革,总是先从某些有决定意义的行动开始的,通过这些行动,再逐渐扩展到其他行动上去。从前,人们很少把野营状态看作是真正的作战状态。当有人离开营地去侦察敌人时,人们往往说“他作战去了”,这句话很能说明这种看法。  
  那时,人们对行军的看法同对野营的看法大体略同。行军时,炮兵会同整个军队分开,以便沿比较安全和良好的道路行进,两翼的骑兵为了轮流享受担任右翼的荣誉,经常互换位置。  
  现在,主要是从西里西亚战争以来,军队在战斗外的状态同战斗的关系极为密切,它们之间有着最密切的相互作用,以致不考虑其中一种状态,就不能全面地考虑另一种状态了。如果说在过去战斗是战局中的真正的武器,战斗外的状态只是武器的握柄是刀把,整体是由两个性质不同的部分构成的,那么现在应该把战斗看作是刀刃,而战斗外的状态是刀背,是一块锻接在一起的金属,已经辨认不出从哪儿起是钢,到哪儿止是铁了。  
  今天,战争中的这种战斗外的状态,一方面决定于军队平时的组织和勤务规则,一方面决定于战时的战术和战略部署。军队可能有的三种战斗外的状态是:舍营、行军和野营。这三者都是既属于战术,又属于战略,而且战术和战略在这里很接近,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以致有许多部署,既可以看作是战术部署,又可以看作是战略部署。  
  在谈这三种状态以前,我们必须首先研究军队的一般配置,因为它对野营、舍营和行军来说,是更高一级和更有概括性的问题。  
  如果我们一般地考察军队的配置(即不考虑特殊目的),那么我们就只能把军队作为一个进行共同战斗的整体来考虑,因为它的形式的任何改变,都要有一个特殊目的为前提。这样,不管军队是大是小,都只是一支军队的概念。  
  此外,在还没有任何特殊目的的时候,唯一的目的就是维持军队和保障军队的安全。在免遭不测的同时,使军队能够存在和使军队能够集中起来进行战斗,这是两个必要的条件。如果把这两个条件同关于军队的存在和安全的问题进一步结合起来,那就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便于取得给养;  
  (2)便于军队舍营:  
  (3)背后安全;  
  (4)前面有开阔地;  
  (5)可以在复杂的地形上配置;  
  (6)有战略依托点;  
  (7)可以合理地分割配置。  
  对上述各点我们分别说明如下:  
  前两点要求我们寻找耕作区、大城镇和大道。这两点在一般配置时比军队已有特殊目的时更为重要。  
  我们将在《交通线》那章中论述,背后安全的问题,在这里最迫切和最重要的问题是配置军队时应该使附近的主要退却路同配置地区垂直。  
  关于第四点,一个军团作一般配置时当然不能象作会战的战术配置时那样观察到面前的整个地区,但是,前卫、先遣部队和侦探队等都是战略上的眼睛,它们在开阔地上进行侦察当然要比在复杂地形上容易。第五点则恰好同第四点相反。  
  战略依托点同战术依托点有两点不同:一方面它不需要直接同军队联在一起,另一方面它的范围必须极为广阔。原因就在于,就战略的性质来说,战略活动的范围比战术活动的范围较宽广,活动时间也较长。如果一个军团配置在距离海岸或大河河岸一普里的地方,那么这个军团在战略上就是以这个海岸或大河为依托的,因为敌人不可能利用这个空间进行战略迂回。敌人不会深入这个空间几天或几周,几普里或几日行程。相反,不能把一个周圆几普里的湖泊在战略上看作是 障碍,在战略活动中,向左或向右多走几普里是不成问题的。只有本身较大,通过出击所起的作用范围较大的要塞,才能成为战略依托点。  
  军队分割配置有时是根据特殊的目的和需要进行的,有时是根据一般目的和需要进行的。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后一种情况。  
  首先,需要配置前卫同其他侦察部队。  
  其次,一支大的军队要分割配置,通常要把预备队配置在后方几普里远的地方。  
  最后,要配置专门的部队掩护军队的翼侧,所谓掩护翼侧不能理解为抽调军队的某一部分去防御翼侧的空间,使敌人不能接近这个所谓的弱点。这种看法很普遍,但却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这样理解,那么谁去防御翼侧的翼侧呢?因为敌人也有翼侧,敌人要威胁我军的翼侧,也会使自己的翼侧受到同样的威胁。因此,翼侧本身并不是军队的薄弱部分,只有当双方的处境不同,敌人处境比我们优越,他的交通线比我方有利时(参阅《交通线》一章),我军的翼侧才会变成比较薄弱的部分。这种特殊情况,己不属于一般配置的范围了。  
  然而,翼侧即使不是特别薄弱的部分,却是特别重要的部分。翼侧一旦被敌人迂回,与正面抵抗相比,我们就必须采取比较复杂的措施,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做更多的准备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往往有必要特别注意使翼侧不致遭到意外的攻击。要做到这一点,在侧方的兵力配置就必须比单纯侦察敌人时强大。配置在侧方的兵力越大,敌人用于击退它们(即使它们不进行顽强的抵抗)的时间就越长,展开的兵力就越多,其意图也就暴露得越明显。这样,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计划来规定此后的任务。因此,配置在侧方的部队可以看作是侧卫,它们的任务是阻碍敌人向翼侧空间前进,为军队赢得采取对策的时间。  
  如果规定这些部队向主力退却,而主力却不同时退却,那么,这些部队必须比主力向前推进一点。因为即使没有发生激烈的战斗就退却,也不能让它们完全对着主力的侧面撤退。  
  需要分割配置的这些内在原因,产生了自然的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由四个或五个单独配置的部分构成(究竟是四个部分还是五个部分,要看预备队是否同主力配置在一起)。  
  考虑军队的配置问题时,一般说必须考虑给养和舍营的条件,因此,给养和舍营也能促使军队分割配置。给养和舍营的问题同上述分割配置的内在原因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应顾此失彼。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支军队分为五个单独配置的部分以后,舍营和给养方面的困难就已经解决了,就不需要为此再作重大的变更了。  
  现在,我们还要研究一下,这些单独配置的部分相距多远还能共同作战。在这里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在《战斗的持续时间》和《决定战斗胜负的时刻》两章中讲过的内容,绝对兵力和相对兵力,武器和地形等在这方面都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只能作一个最一般的规定,就象只得出一个平均数一样。  
  前卫的距离最容易确定。由于前卫退却时是向主力运动的,所以前卫的派出距离可以达到一个不致被迫独立作战的较大的行程。但是,前卫也不应配置得太远,因为退却的距离越远,所遭受的损失就越大。  
  至于侧方部队,由八千到一万人组成的普通师在决定胜负以前,通常可以持续战斗数小时,甚至半天,因此这样的师可以配置在数小时行程的距离上,即一二普里以外的地方。同样由三四个师编成的军,可以配置在一日行程的距离上,即三四普里远的地方。  
  这样,由事物的性质所决定的军队的一般配置,即把军队分为四至五个部分并按上述距离进行的配置,就成了一种方法论。只要特殊目的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人们总是机械地根据这种方法论分割配置军队的。  
  虽然我们已经肯定,分割配置的前提是彼此分离的各个部分都适于独立作战,而且每个部分都有被迫独立作战的可能,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认为:分割配置的真正意图就是为了独立作战。军队分割配置大多只是暂时的军队存在的条件。如果敌人已经向我军接近,企图通过战斗决以胜负,那么战略配置的阶段即告结束,一切都要集中到会战上来,从而分割配置的目的已经达到。会战开始后,就不能再考虑舍营和给养的问题了,在正面和两侧侦察敌人以及利用适当的阻击削弱敌人的运动速度等等任务也已经完成。这时,一切都转向主力会战这个大的整体。判定这种配置是否有价值的最好的标准,是看是否把分割配置只看作是条件,看作是不得已的下策,而其目的只是为了共同战斗。 

第七章 前卫和前哨

前卫和前哨既属于战术问题又属于战略的问题。一方面,它们是使战斗具有一定的形态和保证实现战术计划的战术部署,另一方面,它们又往往能够进行独立的战斗,而且往往配置在距离主力较远的地方,因此应该看作是战略的一个环节。因此,我们对它们作进一步的考察,作为前一章的补充。  
  任何没有充分作好战斗准备的军队都需要有前方警戒,以便在自己发现敌人以前就能查明敌人接近的情况,因为视力所能达到的距离通常与火器的射程相差无几。前哨就是军队的眼睛,人们早就这样说过了。然而,对前卫和前哨的需要及需要程度并不总是相同的。它受到兵力、正面、时间、地点、环境、作战方式,甚至偶然事件的影响。因此,当我们看到战史中关于使用前卫和前哨的记载,只是杂乱地罗列了各种情况的时候,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看到,军队的警戒有时由固定的前卫部队担任,有时由拉得很长的前哨线担任,有时两者并用,有时两者都不用,有时几个行军纵队共同派出一个前卫,有时各纵队又各自派出自己的前卫。在对这个问题获得一个明确的观念后,我们再将它归纳成少数几条可以实际应用的原则。  
  如果军队在行军,则由较大的部队组成前方警戒前卫(军队退却时则为后卫)。如果军队在舍营或野营,则由兵力不大的哨所配置成一线作为前方警戒即前哨。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军队驻止时,前方警戒必须比运动时掩护更大的地区,同此,军队驻止时前方警戒自然是前哨线,军队运动时前方警戒就自然是集中的部队。  
  组成前卫和前哨的兵力可以从一个骠骑兵团到一个各兵种编成的强大的军,也可以是向野营地周围派出的小哨和大哨连成的一条有各兵种防守的坚固的防线。因此,前卫和前哨的作用不仅是单纯的侦察,也可以抵抗敌人,这种抵抗不仅能够使军队赢得完成战斗准备所需的时间,而且还能够使敌人的措施和意图提前暴露,从而显著地提高侦察的作用。  
  因此,军队完成战斗准备所需要的时间越长,它就越需要有一个比较强大的前卫和前哨,因为要根据敌人的特殊部署来加以计划和组织。  
  在所有的统帅中,腓特烈大帝可以称得上是最善于完成战斗准备的统帅了,他几乎只用口令就可以指挥他的军队投人会战,不需要强大的前哨。他一直是在敌人眼前野营,而不用大部队作警戒。有时用一个骠骑兵团担任警戒,有时用一个轻步兵营或者从野营地派出的小哨和大哨担任警戒,他也很少用固定的部队担任前卫。在行军时,用几千骑兵(大多是属于第一线两翼的骑兵)组成前卫,行军结束后再把它们撤回主力部队。  
  一支兵力不大的军队要想发挥训练优良和指挥果断的特长,非常迅速地行动,就必须象腓特烈大帝同道恩作战时那样,几乎完全是在敌人的眼前行动。谨慎的配置和复杂的前哨配系,都会使这支军队的特长完全失去作用。至于腓特烈大帝霍赫荃尔希会战的失利,这并不能证明这种做法本身不对,相反,我们应该从这方面来认识腓特烈大帝的卓越的才能,因为在几次西里西亚战争中,象霍赫基尔希这样的会战只有一次。  
  但是,我们也看到,拿破仑在前进时却几乎每次都要派出强大的前卫,而他并不缺乏精锐军队和果断精神,他这样做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战术的变化。这时,军队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整体,已经不能只用口令指挥它投入会战了,它必须更多地适应地形和情况的特点。战斗队形必须是许多部分组成的整体,从而会战也必须是许多部分组成的整体,而不能仅靠技巧和勇敢解决问题。这样一来,就需要时间和情报。简单的决心就必须代之以复杂的计划,口令就必须代之以较长的命令。  
  第二个原因是现代军队的数量的变化。腓特烈大帝只率领三四万人进行会战,而拿破仑则率领一二十万人。  
  可以肯定,这样的统帅经常采取某种固定的方法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一般说,前卫和前哨的运用在现代已经大大地完善了。但是,就是在西里西亚战争中,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象腓特烈大帝那样行动的,例如奥地利人的前哨配系要强大得多,而且经常派出一个大部队作为前卫。从他们的处境和情况来看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同样,在最近的几次战争中,也出现了不少的不同作法。甚至法国的一些元帅,如麦克唐纳在西里西亚,乌迪诺和奈伊在马克,他们率领六七万军队前进时,也没用大部队作前卫。  
  我们已经通过上述阐述明确了有关前卫和前哨的各种不同兵力的问题。但是,这里我们还必须明确另一个观念,这就是,当一军队在一定的宽度上前进或退却时,并列的各纵队可以有一个共同的前方警戒和后方警戒,或者各有自己的前方警戒和后方警戒。  
  如果有一个大部队被指定担任前卫,那么它的任务是确保在中央行进的主力的安全。如果主力是沿几条彼此接近的道路行进,这个前卫部队也可能在这几条道路上行进,因而就掩护了这些道路,翼侧的纵队则需要专门的掩护。  
  但是,在距主力较远的道路上行进的真正独立的部队,却必须有自己的前方警戒,组成中央主力的各个部队,由于道路方面的意外原因而不得不距离中央太远时,也应该有自己的前方警戒。因此,一支军队分为几个独立纵队并列前进,就有几个前卫。如果各纵队的前卫的兵力比可以作为共同的前卫的兵力小得多,那么它们更多地属于战术部署,在战略上就根本不算是前卫。但是,如果中央的主力有一个强大的部队作前方警戒,那么这个部队应该看作是整个军队的前卫,而且在许多场合也确实是如此。  
  在中央设置比两翼强大得多的前方警戒有三个理由:  
  (1)因为兵力较大的部队通常在中央行进。  
  (2)因为中央部分通常比两翼更靠近战场,凡是军队所占领的地区,其正面的中央部分是最重要的部分,一切作战计划主要是同中央有关。  
  (3)因为在中央的先遣部队即使不能作为真正的前方警戒直接保护两翼,对两翼的安全也能起很大的间接的保护作用。在一般情况下,敌人考虑到自己的翼侧和背后的安全,从而对某一翼采取重大的行动,不可能在这种部队侧旁的一定距离内通过,中央的先遣部队即使不能完全保障翼侧部队的安全,也能够消除翼侧部队所担心的许多不利情况。  
  因此,中央的前方警戒,如果比两翼的前方警戒强大得多,即派一个专门的大部队作前卫,那么,它就不再是简单地完戒前方警成的任务——保护后面的部队不受袭击,而是在一般战略关系上起先遣部队的作用了。  
  先遣部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这些目的也决定着如何使用先遣部队):  
  (1)当需要很多时间部署兵力时,先遣部队可以先进行一次比较强有力的抵抗,迫使敌人放慢前进的速度。这样就提高了一般的前方警戒的作用。  
  (2)当军队的主力很庞大时,可以让一支运动灵活的先遣部队在敌人附近活动,把行动不便的主力控制在距敌人较远的后面。  
  (3)当我军主力不得不远离敌人时,仍然可以派先遣部队到敌人附近去侦察敌人。  
  虽然一个人数不多的侦察队,或者一支别动队,也可以很好地完成这种侦察任务,但是他们很容易被敌人击退,而且同大部队比较起来,它们的侦察手段也很有限。  
  (4)用配属有绝大部分骑兵的前卫部队追击敌人,比起用整个军队来,可以较快地运动和早出晚归。  
  (5)最后,在撤退时作后卫,可以用来防守险要的地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仍然是特别重要的部分。的确,初看起来,这样的后卫经常有翼侧被迂回的危险。但是人们决不应该忘记,即使敌人在后卫的侧方前进了一定的距离,他要真正威胁我军的中央部分,还必须经过通向中央的那一段路程,而中央的后卫总是可以进行较长时间的抵抗的,并且在退却时可以殿后。与此相反,如果中央比两翼退却得快,就会立刻出现被突破情况。人们在退却时更迫切地需要集中和联合。所以,两翼的任务是在最后仍然回到中央,即使给养条件和道路状况迫使它在相当宽的正面上退却,当退却结束时,通常仍然要在中央形成集中的配置。此外,敌人通常是以主力向我军中央推进的,以对我军中央施加压力,中央的后卫是特别重要的。  
  由此可见,在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都应该派出一个大部队专门担任前卫。但是,如果中央的兵力并不比两翼大时,就不应该派出这种前卫了。例如,1813年麦克唐纳在西里西亚迎击布留赫尔,以及布留赫尔向易北河进军,就没有这样的前卫。当时,他们的兵力都是三个军,分成三个纵队沿着不同的道路并列地向前行进。  
  但是,把兵力分为三个同样大的纵队的做法是不妥的,其原因我们在第三篇第五章中已经讲过了,这种部署象把一支军队分为三个部分一样,会使整个军队很不灵活。  
  在把整体分为中央部分和独立的两翼时(我们在前一章中曾经说过,只要军队还没有特殊任务,这是最自然的配置方式),前卫部队应该配置在中央部分及两翼线的前面。但是,侧方部队对翼侧所担当的任务实际上同前卫对正面所担当的任务是相似的,因此,侧方部队时常同前卫位于一线,甚至可以比前卫配置得更前些。  
  前卫由一个或几个从整体区分出来的第一级单位编成,并加强一部分骑兵。因此,习惯上将前卫的兵力规定为:如果一支军队区分为若干个军,那么前卫就是一个军,如果区分为若干师,那么前卫就是一个师或几个师。  
  因此如果整个军队区分的单位较多,对派遣的前卫来说也是有利的。  
  情况不同,前卫派出的距离也不同,它有时离开主力超过一日行程,有时就在主力的近前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前卫同主力的距离通常为一至三普里。  
  现在我们必须谈谈前哨这个问题。  
  在一开头我们说过,前哨适用于驻止的军队,前卫适用于行军的军队,那是为了追溯产生这两个概念的起源而暂时把它们分开的;但是,我们不能死板地按这句话来区别它们。  
  前卫同行军的军队一样到了晚上要宿营,以便第二天早晨继续前进,而且每次都要派出哨兵担任自己的和整个军队的警戒,但它并不因此就变成了纯粹的前哨。只有与担任前方警戒的部队的主力分散成单独的前哨,其集中的部分已经很小,或者已经完全不是集中的部队时,即一条前哨线的概念已经大于一支集中的部队的概念时,才能把担任前方警戒的部队看作是前哨而不是前卫。  
  军队宿营的时间越短,就越不需要完善的掩护,因为,敌人在一天内根本不可能弄清我军哪里有掩护,哪里没有掩护。宿营的时间越长,掩护就必须越完善时,前卫将逐渐展开成前哨线。至于前卫应该完全展开成前哨,还是应该以集中的部队的形式为主,这主要取决于双方军队接近的程度和地形的性质。  
  如果敌我双方军队之间的距离比军队正面的宽度小得多时,不能置配大部队作前卫,而只能配置一些兵力不大的前哨来保障军队的安全。  
  一般说来,集中的部队很少直接掩护接近地,所以要它发挥作用就需要较多的时间和较大的空间。在军队占领正面很宽的地区(如舍营)的情况下,要想用集中的固定的部队掩护接近地,就必须同敌人保持相当远的距离。因此,冬季舍营时多半用前哨线作掩护。  
  第二是地形的性质。人们要利用大的地形障碍,以便用少数兵力组成坚强的前哨线。  
  最后,冬季舍营时如果气候严寒,为了便于宿营,前卫部队也可以展开成前哨线。  
  在1794~1795年冬季战局中,英荷联军在尼德兰运用的加强的前哨线达到了最完善的地步。当时的防线是由许多独立防哨组成的,这些独立防哨由各兵种组成的旅设置,并有一支预备队可作支援。曾在英荷联军中服务的香霍斯特把这种方法带回东普鲁士,并于1807年在帕萨尔格河畔的普鲁士军队中应用。除此以外,由于战争中运动的增多,近来很少有人使用这样的警戒方法了。有时,即使有运用这种方法的机会,也没有加以利用,例如莫拉在塔鲁提诺战斗中就是这样。当时,他如果把自己的防线拉长一些,恐怕就一至于在前哨战中就损失三十多门火炮了。  
  在适当的情况下,我们在其他地方还要谈到用这种方法的好处。  

第八章 先遣部队的行动方法

我们刚刚谈过,前卫部队和侧方部队对迫近的敌人所产生的威胁及对军队安全的作用。但他们同敌军主力发生冲突时,力量是很薄弱的。因此,需要专门探讨一下,它们怎样才能既完成自己的任务,又不必担心由于兵力悬殊而遭到严重的损失。  
  先遣部队的任务是侦察敌人和拖滞敌人。  
  如果用一支小部队,那么连侦察的任务也难以完成,这一方面是因为它比较容易被敌人击退,另一方面是因为它的工具——眼睛,是看不到那么远的。  
  可是,侦察的作用应该扩大到迫使敌人在面前展开全部兵力,而且暴露他的计划。  
  如果用一支大部队作先遣部队,就可以起这种作用,它只要等到敌人作好击退它的准备,然后退却就可以了。  
  但是,先遣部队还有拖滞敌人前进的任务,为此,就需要进行真正的抵抗。  
  先遣部队为什么既能够等到最后的时刻,又能够进行抵抗,而且不致有遭到重大损失的危险呢?这主要是因为敌人前进时也派有前卫,并不是整个军队以压倒优势的兵力同时前进的。即使敌人的前卫一开始就比我方先遣部队占优势(敌人自然会这样安排的),即使行进中的敌军主力距其前卫的距离比我军主力距先遣部队的距离较近,很快就能赶来全力支援它的前卫战斗,我方先遣部队仍然能够在同敌人前卫(双方的兵力差不太多)接触的第一阶段赢得一些时间来侦察敌人前进的情况,而且使自己的退却不致有什么危险。  
  先遣部队在适当的阵地上即使进行一些抵抗,也不致出现在其他场合由于兵力悬殊而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在抵抗优势敌人时,有可能被敌人迂回和遭到包围攻击,因而陷入危险处境。但是先遣部队在适当的阵地上抵抗时,这种危险往往是很小的,因为行进中的敌人常常摸不清我军主力与先遣部队间的距离,因而顾虑派出的纵队会遭到来自两面的火力夹击。因此,行进中的敌军总是使各个纵队大体上保持在同一条线上,只有在确实掌握我方情况以后,才开始小心谨慎地迂回我军的这一翼或那一翼。由于敌军到处这样摸索和小心谨慎地行动,我方先遣部队就有可能在真正的危险到来以前退却。  
  至于先遣部队对进行正面攻击的或者开始迂回的敌人究竟可以抵抗多长时间,这主要取决于地形的性质和自己援兵的远近。当指挥不当,或者由于主力需要较多的时间,而使先遣部队的抵抗时间超过了允许的限度,那么先遣部队必然会遭到很大的损失。  
  只有在极少数可以利用大的地形障碍的时候,进行真正的战斗来抵抗才是有意义的。但是,先遣部队的这种小规模战斗的持续时间很短,很难赢得足够的时间。要赢得足够的时间,就必须通过下列三个步骤:  
  (1)使敌人的前进比较谨慎,因而比较缓慢;  
  (2)进行一定时间的真正抵抗;  
  (3)退却。  
  退却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慢些。必须利用一些有利的地形,以迫使敌人重新作攻击和迂回的准备,从而再一次赢得时间。在这个新的阵地上,甚至还可以进行一次真正的战斗。  
  由此可见,战斗抵抗同退却是密不可分的,战斗本身的持续时间不够,就通过退却时的反复多次的战斗来赢得足够的时间。  
  这就是先遣部队的抵抗方式。其效果,首先取决于这支部队的兵力大小和地形的性质,其次取决于它退却的路程以及它可能得到的支援和接应的情况。  
  一支小部队即使同敌人的兵力相等,也不能象大部队那样进行长时间的抵抗,因为兵力越大,活动(不管是什么样的活动)的时间就越长。在山地,行军本身就是很缓慢的,在每个阵地上进行的抵抗又能持续较长的时间而且比较安全,同时,在山地到处都有这样的阵地可以利用。  
  先遣部队向前推进得越远,退路就越长,通过抵抗所能赢得的绝对时间就但它的抵抗能力也就越小,所得到的支援就越少,退却速度也就越快(同离开主力较近、退路较短时相比)。  
  先遣部队可能得到的接应和支援,自然会对它的抵抗时间发生影响,因为小心谨慎的必然会占去并减少抵抗的时间。  
  如果敌人在下午才同先遣部队接触,那么先遣部队通过抵抗可能多赢得一个夜间的时间。因为敌人很少利用夜间继续前进。例如,1815年齐滕将军率领普鲁士第一军大约三万人同拿破仑的十二万人对抗,在从沙勒尔瓦到林尼这段还不到二普里的短短的路程上,普鲁士军就为自己的集中赢得了二十四个多小时。齐滕将军是在6月15日上午9时左右遭到攻击的,而林尼会战到16日下午2时左右才开始。当然,齐滕将军遭到了很大的损失,伤亡和被俘的人员就达五六千人。  
  根据经验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  
  一个加强有骑兵的一万人到一万二千人的师,向前推进一日行程(三四普里),在一般地形上能够拖滞敌人的时间(包括退却时间在内),相当于单纯退却时的行军时间的一倍半。但是,如果这个师只向前推进一普里,它拖滞敌人的时间就可能为单纯退却时行军时间的二三倍。  
  因此,在前卫师离主力四普里的的场合(单纯退却时的行军时间大约为十个小时〕,从敌人开始出现到向我军主力发起攻击,大约为十五小时。而在前卫离主力仅为一普里的场合,敌人可能向我军主力发起攻击的时间,要在三到四小时以后;实际上还可能在六至八小时以后,因为敌人为了攻击我军前卫而采取的最初的措施所需要的准备时间在两种场合是相同的,我军前卫抵抗敌人的时间,在后一种场合却比在前一种场合长得多。  
  从这里可以得出结论:在前一种场合,敌人很难在击退我军前卫的当天就进攻我军主力。甚至在后一种场合,敌人至少必须在上午击退我军前卫,才可能有时间在当天同我军会战。  
  在前一种场合,由于黑夜对我军有利,所以前卫推进得较远些可能赢得更多的时间。  
  关于一支军队的侧方部队的任务,其行动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最简单的是把它们看作是派在主力侧方的前卫,这时,它们应该向前推进得稍远一点,退却时向主力作斜方向运动。  
  侧方部队不象真正的前卫那样在主力的正前方,主力可以方便地从两侧接应它。因此,如果不是敌军两翼端的攻击力量在一般情况下都比较弱,而且我们的侧方部队即使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也有退却的空间的话(它退却时不致象前卫遗退时那样会直接给主力带来危险),侧方部队就会遭到较大的危险。  
  利用骑兵是接应先遣部队时最常用的和最好的方法,因此当先遣部队离主力较远时,应该把骑兵预备队配置在主力和先遣部队之间。  
  因此,最后的结论是:先遣部队能够发挥作用,是由于它们的存在,与其说是通过它们真正进行的战斗,不如说是通过它们可能进行的战斗。先遣部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阻止敌人的行动,只能缓和和节制敌人的行动,使我们有可能正确地估计敌人的行动。  

第九章 野营

我们只从战略的角度来研究军队战斗外的三种状态,也就是说,只把它们看作是战斗的预先形态,即地点、时间和兵力的决定来研究。至于战斗的内部部署和向战斗状态过渡等问题,则属于战术范畴。  
  我们所说的野营,是指舍营以外的各种宿营——幕营、厂营或露营。野营同它所预示的战斗,在战略上是完全一致的,在战术上却未必经常一致,因为人们选择的营地,可能并不是预定的战场,有关军队配置(即军队的各部分应占据的位置)的问题我们已经谈过了,现在只是对野营作些历史的考察。  
  从前,即从军队的数量再一次大大增加、战争变得更持久、战争的各个部分联结得更紧密的那个时候起,直到法国革命时为止,军队始终是用帐篷宿营的。在暖和季节,军队离开营房,到了冬季,再回到营房里去。冬营在某种意义上应被看作是非战争状态,因为军队在冬营时就不再起作用了。军队在进入真正的冬营以前为了休息进行的舍营,以及其他各种在面积不大的地方进行的短时间的舍营,都是过渡状态和特殊状态。  
  至于双方军队为什么这样有规律地和自愿地停止活动,为什么能够同战争的目的和本质协调一致,我们以后再谈。在这里我们只说明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  
  自从法国革命战争以来,因为运送帐篷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许多军队就完全不用帐篷了。一方面人们认为,在一支十万人的军队中,最好能省下运送帐篷的六千匹马,从而增加五千名骑兵或者几百门火炮。另一方面,在大规模的迅速运动中,这确实是一种累赘,不会有多大用处。  
  然而,这样必须产生了两个不利的影响:兵力将受到更大的消耗;地方将遭到更大的破坏。  
  即使粗麻布造的帐篷的保护作用很小,军队长时间没有帐篷也会感到很不舒适。某一天使用帐篷或不使用帐篷,差别是很微小的,因为帐篷几乎不能蔽风和御寒,也不能完全防潮。但是,如果数月不使用帐篷,那么微小的差别就变成很大的差别。军队很自然会由于生病而大受损失。  
  至于军队没有帐篷会使地方受到破坏,那就无需加以说明了。  
  由于取消帐篷有上述两种不利的影响,有人可能会认为,战争的激烈程度一定会因此而削弱,即军队不得不更长时间地和更经常地进行舍营,而且由于缺乏设营器材,有帐篷时本来可以采取的一些配置也只好放弃了。  
  战争在这个时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而抵销了这些微小的,次要的影响,战争威力并未被削弱。  
  但是,战争的原始暴烈性,和异乎寻常的威力,以致连上述的定期的休息时期也被取消了,双方都在不可抑制地尽其全部力量寻求决战,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九篇中详细论述。在这种情况下,不使用帐篷已不成其为问题。军队应该厂营还是露营,不是根据天候、季节和地形条件来决定,只能根据整个行动的目的和计划来决定。  
  至于战争是否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会保持这样的威力,我们在以后再讲。战争的威力如果没有这样大,不使用帐篷当然会对作战产生一些影响,但也不可能促使军队再使用帐篷宿营,这是因为,战争要素已经大为扩大,既然它在某个时刻在某种特定条件下还不时地回到以前那种狭小的范围中去,但很快又会以其不可抑制的本性不断地冲出这个范围。因此,军队的固定制度和装备只能是根据战争的性质确定的。  

第十章 行军

行军就是军队从一个配置地点向另一个配置地点的单纯的转移。它主要有两方面要求。  
  第一个要求是军队要舒适,要避免无谓地消耗本来可以有效使用的力量;第二个要求是运动要准确,军队要准确无误地到达目的地。一支十万人军队如果编成一个纵队,沿着一条道路不间断地行军,那么这个纵队的首尾绝不可能在同一天到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军队不得不非常缓慢地前进,加上纵队很长,最后的部分会因过度劳累,使全军很快很快就陷入混乱状态。  
  与此相反,编入一个纵队的人数越少,行军就越容易和越准确。因此区分兵力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种区分不同于为了分割配置而进行的那种区分,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军队的配置的需要,区分为若干个行军纵队,但并不是在每一个具体情况下都是如此。要把一支大的军队集中地配置在某一地点,在行军时就必须把它区分为若干个纵队。即使根据分割配置的需要进行分开行军,也可能有时以满足配置的要求为主,有时则以满足行军的要求为主。例如,如果一支军队配置的目的只是为了休息,并非在休息中等待战斗,那么,满足行军的要求就是主要的,就是要选择良好的、修筑好的道路,因此,人们有时根据舍营和野营的情况选择道路,有时则根据道路的情况选择舍营和野营的地点。如果一支军队要进行一次会战,而且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到达某一地点,那么,必要时就得走最难走的小道。相反,如果军队向战区作旅次行军,就应该为各个纵队选择最近的大道,并且尽可能地在大道附近寻找舍营和野营的地点。  
  不管行军属于上述两种行军中的哪一种,现代军事艺术的一般原则总是这样的:在可能发生战斗的任何地点,即在真正作战的整个地区内,编组行军纵队时必须使它们能够进行独立的战斗,就要使纵队内有三个兵种的联合,对整体进行有机的区分,而且任命合适的司令官,由此可见,行军产生了新的战斗队形并且从中得到最大的方便。  
  在十八世纪中叶,特别是在腓特烈二世的战争中,运动已被看作是战斗的一个特殊要素,人们开始利用出敌不意的运动来取得胜利。军队行军时不得不进行十分复杂而累赘的部署,因为,当时,还没有出现有机的战斗队形,军队要想在敌人附近进行运动,就必须经常作好战斗准备,整个军队必须集中在一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侧敌行军时,第二线与第一线保持不超过四分之一普里的距离,必须充分熟悉具体地形,不顾艰险地前进,因为在四分之一普里的距离内不可能找到两条平行的良好道路。军队向敌人垂直行军时,两翼的骑兵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如果在行军中有炮兵(它需要有步兵掩护的单独的道路),就会产生新的困难,因为炮兵会使本来已经拉得很长的步兵纵队拖得更长,并且打乱纵队内步兵的间隔。人们可以从滕佩霍夫著的七年战争史中的行军部署,了解这一点,并知道战争因此受到的种种束缚。  
  然而,现代军事艺术规定军队可以进行有机的区分,各个主要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小的整体,除了活动时间较短外,它们在战斗中能发挥大的整体所能发挥的一切作用。这时,为了共同进行一次战斗,各个纵队在行军中也不必相互靠近到在战斗开始以部集中,而只要在战斗过程中能够集中起来就够了。  
  军队的人数越少,就越容易运动,也越不需要进行兵力区分(不是指为了分割配置而进行兵力区分)。一支兵力小的军队可以沿着一条道路行进。即使要沿几条道路前进,也很容易找到彼此接近的、能够满足需要的道路。但是,军队的人数越多,纵队的数目就越多,对修筑好的道路甚至大路的需要就越大,从而各纵队的间隔就越大,就越需要区分。区分兵力的危险同区分兵力的需要,适成反比。各部分越小,就越需要相互支援,各部分越大,能够独立行动的时间就越长。在耕作区内主要大道两旁几普里以内,总可以找到几条平行的修筑好的道路,因此,在组织行军时,军队的迅速前进和准确到达同军队的适当集中之间并不会出现什么矛盾。在山地,虽然平行的道路最少,各条道路之间的联系也最困难,但是每个纵队的抵抗能力却大得多。  
  我们想举个具体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根据经验,在一般的情况下,一个八千人的师同它所属的炮兵和一些别的车辆的行军长径相当于一小时的行程。因此,两个师先后沿着同一条道路前进时,第二个师将比第个师迟一小时到达目的地。我们在第四篇第六章中已经讲过,一个兵力这样大的师,即使对优势的敌人也能抵抗几个小时。因此,即使第一个师被迫立即开始战斗,第二个师迟一小时到达也为时不晚。何况,在欧洲中部耕作地区,在一小时的行程内,行军大路左右多半能够找到可以行军的小道,而不必象七年战争时期那样常常需要越野行军。  
  此外,对一支由四个步兵师和一个骑兵预备队组成的军队来说,即使在不好走的道路上行军,它的先头部队在八小时内通常也可以行军三普里。如果每个师的行军长径按一小时的行程计算,骑兵预备队和炮兵预备队的行军长径也同样按一小时的行程计算,那么整个行军时间将是十三小时。这个时间并不算太长,但在这种情况下,却有四万人沿着同一条道路行进。如果这支军队寻找和利用其他小道,就很容易缩短行军的时间,如果在一条道路上行进的部队比上述部队还多,那么整个军队就不一定都要在半天到达,因为在现代,这样大的一支军队通常要在第二天才进行会战,绝不可能同敌人遭遇后立即进行会战。  
  我们谈到上述具体情况,只是想说明:组织行军在现在的战争中不再那么困难了。现在,组织最迅速和最准确的行军,已经不象腓特烈大帝在七年战争中那样需要特殊的技巧和精确的地理知识,也不需要拟定庞大的计划。只要利用军队的有机区分,行军几乎就可以自动地进行。从前,单凭号令就可以指挥会战,而组织行军却需要很长的计划,现在,编组战斗队形需要很长的计划,而组织行军却几乎只凭号令就行了。  
  行军分为垂直行军和平行行军两种。平行行军又称侧敌行军,侧敌行军时要改变军队各部分之间的几何位置,并列配置的各部分在行军时要前后排列,或者相反。虽然直角范围内的任何角度都可能成为行军的方向,但仍然需要确定行军主要是属于哪一种的。  
  只有在战术上,才有可能彻底地改变各部分之间的几何位置,在战略上不可能这样做,而且也只有使用所谓列伍纵队行进时才能做到这一点,而大部队是不可能成列伍纵队行进的。过去,战斗队形中几何关系的改变只是两翼和各线之间的改变,而在现代的战斗队形中通常却是第一级单位,即军、师或者是旅(根据整体的区分而定)之间的改变。因为现在已经不需要象从前那样,在战斗开始前就把整个军队集中在一起了,所以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使已经聚集在一起的各个部分各自是否成为一个整体。如果两个前后配置的师(后面的为预备队)沿两条道路向敌人行进,那么,不可能让每一个师都分开在两条道路上行进,而会让两个师各沿一条道路并列前进,并且每个师长各自组织预备队以备发生战斗时使用。指挥的统一要比原来的几何关系重要得多。如果两个师在行军中没有经过战斗就到达了指定的阵地,那么它们仍然可以恢复原来的关系位置,如果两个并列配置的师沿两条道路进行平行行军,那么人们就给每个师各规定一条道路,也就是说在行军过程中把一个师看作是另一个师的预备队。如果一支军队由四个师编成,三个师配置在前面,一个师在后面作预备队,并以这样的队形向敌人行进,那么自然应该给前面的二个师各规定一条道路,而让预备队在中间那个师的后面行进。如果三条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合适,就可以沿着两条道路行进,这并不会带来什么不利的影响。  
  在平行行军时情况也是这样。  
  另一个问题是各纵队从右边还是从左边开始行军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平行行军时,是很明确的。向左侧运动时。就从左侧开始行军。在前进或退却时,在战术上开始行军的次序实际上应该根据道路同预定的开进线的关系位置来确定,因为战术上的空间较小,几何关系比较容易看清楚。但在战略上,就完全不可能了。如果把战术上的东西搬用到战略上去,是很愚蠢的。过去整个军队行军的次序纯粹是战术上的问题。在行军中仍然保持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行军的目的只是进行一次整体战斗,因而尽管如此,1757年5月5日施韦林从布兰斯地区出发时,还是因为不知道战场所在,最后不得不进行了一次有名的反转正面的行军。  
  如果一支按照旧的战斗队形进行配置的军队要成四个纵队向敌人行进,那么,两翼第一线和第二线的骑兵应编为外边的两个纵队,两翼的两线步兵则编为中间的两个纵队。这些纵队的行军可以完全从任何一边及任何方向的行军,叫做“中央开始”的行军。实际上这些形式同未来的展开没有关系。腓特烈大帝前往勒登进行会战时,曾经按原来各翼的次序组成四个纵队,从右边开始行军,由于他恰好正要攻击奥军的左翼,因而很容易地变换为线式战斗队形,从而受到所有的历史学家的赞扬。假如当时他要迂回奥军的右翼,那么,他就必须象在布拉格那样进行一次反转正面的行军了。  
  现在同过去一样,这些形式已经不符合行军的目的了,任何人都很难预测未来的战场同行军道路的关系位置,而且,即使由于行军开始的次序不正确而损失了一点时间,也远不象从前那样重要了。在这方面,新的战斗队形发挥了它的良好的作用,不管哪一师最先到达,不管哪一个旅最先投入战斗,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了。  
  在这种情况下:军队所以还有时从右边开始行军,有时从左边开始行军,只是为调节军队各部分的疲劳程度。这是大的军队开始行军时还保持这两种次序的唯一的、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从中央开始的行军只能偶尔采用,从战略上来看,当然是不合理的。  
  其实,确定行军次序的问题与其说属于战略范围,不如说属于战术范围,因为它只不过是把整体区分为若干部分,行军结束后这些部分又重新恢复成一个整体。但是,现代军事艺术更重视,使各个部分行军时距离远些,甚至可以独立行动,这样,就很容易发生各个部分单独进行的战斗,而且每一个这样的战斗都应该看作是整体战斗,因此,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作较详尽的说明是有必要的。  
  另外,我们在本篇第二章中已经讲到,在一般情况下,三个部分并列配置最为合理,因此行军时采用三个纵队也是最合理的。  
  在此,我们还要指出,纵队的概念不仅是指沿一条道路前进的一个部队,而且人们在战略上也把在不同的日期沿同一条道路行军的各个部队叫做各个纵队。区分为纵队的主要目的是为缩短行军时间和便于行军,因为兵力小的部队的行军总是比兵力大的部队的行军快一些和方便一些。部队不是沿不同的几条道路行军,在不同的日期里沿同一条道路行军,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第十一章 行军(续)

一日的行程标准和走完这一行程所需要的时间,要根据一般的经验来确定。  
  对现在的军队来说,常行军时一日行程为三普里,这是早就肯定了的;长途行军时,平均一日行程为二普里,以便在中途有一些必要的休整。  
  一个八千人的师,在平原地上沿着中等的道路行军时,走完一日行程需要八至十小时,在山地则需要十至十二小时。如果几个师编成一个行军纵队,即使除去后面的师晚出发的时间,行军时间也要多几个小时。  
  由此可见,走完一日行程几乎要占用整天的时间。一个人沿着普通道路步行三普里只要五小时,士兵背着背囊一天行军十至十二小时,其劳累的程度是不能与此相比的。  
  在不是连续行军的情况下,一日行程达五普里,最多达六普里,在连续行军的情况下,一日行程达四普里,就属于强行军了。  
  走完五普里的行程,中间就需要有数小时的休息时间,因此一个八千人的师走完这样的行程,即使有良好的道路,至少要十六小时。如果行程为六普里,而且是几个师在一起行军,那么行军的时间则需要二十小时。  
  这里所说的行军是指集中在一起的几个师从一个野营地到另一个宿营地的行军。如果几个师成一个纵队行军,那么前面的几个师就应该提前一些集合和出发,从而它们也会提前同样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野营地。然而,提前的这段时间决不能达到走完一个师的行军长径所需的时间,即不能达到法国人所常说的“流过”一个师所需要的时间。因此,这种行军方法很少能减轻士兵的劳累,而且部队数量的增多往往会使行军时间延长很多。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个师也用类似的方式,让各个旅在不同的时间集合和出发,因此我们把师作为行军单位。  
  军队以小部队为单位,从一个舍营地向另一个舍营地进行长途旅次行军时,却不在一定地点集合,其行程当然可能增加,事实上,仅仅由于必须绕弯路进行舍营,其行程就已经增加了。  
  如果军队每天都要以师、甚至以军为单位集合在一起行军,而且还要进行舍营,那么这种行军必然要费很多时间,而且为了使部队消除长途行军的劳累,只有在富庶的地区和部队人数不太多的情况下才能这样行军。1806年,普鲁士军队在退却中为了取得给养曾每夜都进行舍营。这无疑是种错误的作法。其实,军队如果进行野营(露营),同样能够获得给养,同时又不致在过度劳累的情况下用十四天时间行军大约五十普里。  
  在难走的道路上和山地行军时,上述关于时间和行程计划都要有很大的改变,因此人们很难确切地计算出走完一日行程所需要的时间,更不用说作出一般的规定了。为了避免错误,必须特别仔细地进行计算,必须多留一些时间以便应付那些无法预料的情况,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天候和部队的状况。  
  自从军队取消帐篷和采取就地强征粮草的给养方法以来,军队的辎重显著地减少了,这首先表现为军队的运动加快了,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军队的每日行程加大了。  
  战区内的行军却很少因为辎重减少而加快,因为,在行军的目的要求行军速度超过一般标准的情况下,辎重或者殿后,或者先行,通常在整个行军过程中总是同部队保持一定距离的。因此,它们不会影响军队的运动。而且,只要它不再直接影响军队,不管它可能受到多大的损失,人们是不会去考虑它是否受到损失的。在七年战争中有几次行军的速度是很快的,就是在今天也很难超过。1760年拉西为了支援俄军对柏林的牵制性攻击而进行的行军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军队从希维德尼察出发,经过劳西次到达柏林,在十天内行军四十五普里,平均每天四普里半。一万五千人的军行军能够达到这样的速度,就是在今天也是很不寻常的。  
  行军迟缓的原因主要有:给养制度的改变使军队不得不自己解决一部分给养(这是常有的事),比起领取现成的食物,这自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此外,在长途行军时,大部队不能在一个地方设营,为了便于取得给养,各师必须分开设营。最后,我们也时常看到,有一部分军队,特别是骑兵,是必须进行舍营的。因此,我们看到,1806年拿破仑追击普鲁士军队和力图切断其退路时,以及1815年布留赫尔追击法军和力图切断其退路时,在十天之内都只走了约三十普里。腓特烈大帝的军队从萨克森向西里西亚往返行军时,虽然携带全部辎重,也曾达到这一速度。  
  虽然如此,辎重的减少,还是会显著增加部队在战区内的机动性和轻便性的(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一方面,即使骑兵和炮兵的数量不减少,马匹也减少了,因此,不必象从前哪样对饲料的问题顾虑重重。另一方面,军队配置时所受限制少了,因为无需经常顾虑拖在后面的长长的辎重队。  
   1758年,腓特烈大帝放弃对阿里木次的围攻后率领军队行军时,曾带有四千辆辎重车,为了掩护这些辎重车,他曾经把一半军队分散成独立的营和排。在今天,这样的行军即使碰上最弱小的敌军,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在长途旅次行军(例如从塔霍河畔到涅曼河畔的行军)中,军队减少了辎重就轻松了许多,即使军队还保持一定数量的辎重且每日行程仍保持一般的标准,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使一日行程超过一般的标准而付出较小的代价。  
  总之,减少辎重与其说能够增加运动的速度,还不如说能够节省力量。  

第十二章 行军(续)

行军对军队的损害作用很大,因此必须把它当作可以同战斗相提并论的一个特殊因素。  
  一次适度的行军并不会使军队受到什么损害,但是连续几次这样的行军就会使它受到损害,如果是连续几次困难的行军,那么军队受到的损害自然会更大。  
  在战区内,缺乏给养和宿营条件,道路很坏或破坏严重,军队要经常保持战斗准备,这些都会造成军队力量的过分的消耗,使人员、牲畜、车辆和被服受到损失。  
  人们常说,长时间的休息对军队的健康并没有什么好处,长时间的休息会比适当的活动更容易使人生病。固然,士兵在营地会生病,但是在行军中也是会生病的。生病的原因决不是缺乏空气和运动,因为人们在操练中是很容易得到空气和运动的。  
  请想一想,一个士兵在野外泥泞的道路上淋着大雨背着沉重的背囊行军时生病,身体受到的损害比在营房里生病大得多。一个士兵即使在野营中生了病,也还可以立刻被送到附近的村镇去,不致完全得不到治疗。但在行军中生了病,却得不到任何护理,要先在路旁躺几小时,然后成为掉队者,远离部队几普里支撑着病体前进。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轻病变成了重病,又有多少重病变成了不治之症!试想,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和炎炎烈日下,即使是一次适度的行军,也会使士兵感到酷热难当,使他们由于极度口渴而狂饮生水,因而患病甚至死亡。  
  工具就是为了使用,而使用就会造成损耗,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我们作这样的考察,决不是说要减少战争中的活动。只想说明,一切都应该恰如其分。我们反对的是某些理论家的空谈,他们硬说高度的出敌不意、最迅速的运动,毫无休止的活动用不着付出什么代价,就象丰富的矿藏一样,只是由于统帅的惰性才没有被充分利用。他们对待这些矿藏的态度,就象对待金矿和银矿一样,只看到产品,而不问开采这些矿物要花费多少劳动。  
  在战区外作长途旅次行军时,尽管行军的条件通常比较好,每人的损失比较小,但是,最轻的病号通常也会长时间地丢在后边,因为他们刚刚康复的身体,不可能赶上不断前进的部队。  
  在这种情况下,骑兵中受鞍伤的马匹和蹶马会不断地增多。辎重也会有一部分遭到损坏。因此,常常可以看到,一支军队连续行军一百普里或者更远的距离以后,就会显著地受到削弱,特别是马匹和车辆的损失更为严重。  
  如果必须在战区内,即在敌人的眼前进行长途行军,那么战区行军和长途行军两种不利的条件就会同时出现。在人数众多而且其他条件不利时,损失就可能非常大。  
  现在列举几个实例来证明上述论点。  
   1812年6月24日拿破仑渡过涅曼河时,他准备进攻莫斯科用的巨大的中央军团有三十万一千人。8月15日,他在斯摩棱斯克附近派出了一万三千五百人,按理说他这时还应该有二十八万七千五百人,但实际上只剩有十八万二千人,也就是说,已经损失了十万五千五百人。我们知道,在这以前只发生过两次较大的战斗,一次是达乌同巴格拉齐昂之间的战斗,另一次是莫拉同托尔斯泰-奥斯特尔曼之间的战斗,因此,我们可以估计出法军在这两次战斗中遭受的损失至多为一万人,而在五十二天内连续大约七十普里的行军过程中,仅病号和掉队的就损失了九万五千人,约占总兵力的三分之一。  
  二星期以后,在博罗迪诺进行会战时,法军损失已经达到十四万四千人(包括战斗伤亡)。又过了八天,到达莫斯科时,法军损失已经达到十九万八千人。法军在那个时期每天的损失大体如下:在第一阶段占当初总兵力的一百五十分之一,第二阶段为当时总兵力的一百二十分之一,第三阶段为当时总兵力的十九分之一。  
  拿破仑渡过涅曼河到莫斯科的运动当然可以说是连续行军,但这次行军用了八十二天,只走了一百二十普里,而且法军在途中还正式休息了两次:一次在维尔那,大约休息十四天,另一次在维帖布斯克,大约休息十一天,在休息期间许多掉队的士兵回到了部队。在这次行军期间,季节和道路不能算是最坏的,因为当时还是夏天,所走的道路大多是沙土路。但是,庞大的部队集中在一条道路上,给养十分缺乏,敌人虽然是退却,但并不是逃窜,这是造成行军困难的原因。  
  我们不想谈法军退却的情况,或者说,是关于法军从莫斯科向涅曼河前进的情况,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追击法军的俄军在战斗中的伤亡很大,虽然从卡卢加地区出发时为十二万人,到达维尔那时就只剩下三万人了。  
  现在我们再举1813年布留赫尔在西里西亚和萨克森的战局中的例子。这次战局不是以长途行军,而是以多次往返行军著称的,布留赫尔属下的约克军以约四万人于8月16日开始这次战局,10月19日到达来比锡附近时就只剩下一万二千人了。根据历史家的记载,在果尔德贝克、吕文贝克一带的主要战斗中以及在卡次巴赫河畔、瓦尔登堡和默克恩(来比锡)会战的主要战斗中,这个军大约伤亡了一万二千人,可见,非战斗减员在八个星期内达一万六千人,占这个军的五分之二。  
  因此,如果人们想要在战争中进行频繁的行军,就必须作好兵力将遭受大量损失的准备,就必须制定其他各项计划,首先就要考虑以后的兵员补充问题。 

第十三章 舍营

在现代军事艺术中,因为无论是帐篷还是完备的辎重,都不能使军队完全放弃舍营,因此舍营是必不可少的,而厂营和露营,无论如何改进,总不能成为一种常用的宿营方法,如果常用这种方法,军队迟早(这取决于气候变化的情况)要发生疾病,因而过早地消耗力量。在1812年远征俄国的战局中,法军在十分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整整有六个月的时间几乎完全没有舍营,这是罕见的战局之一。但是这种可以说是狂妄的努力(当然,说这个行动的政治意图是狂妄的似乎更恰当些)得到了什么样的结局!  
  离敌人很近和运动迅速,是妨碍军队舍营的有两种因素。因此,只要临近决战,军队就得放弃舍营,而且不到决战结束,不能再进行舍营。  
  在最近几次战争中,也就是在最近二十五年我们所看到的战局中,战争要素充分地发挥了它的全部威力,凡是在战争中可能进行的活动和可能发挥的力量,在这些战局中多半都进行和发挥了。但是,这些战局的持续时间很少有达到半年的,大多只几个月就达到了目的,也就是说失败者很快就被迫停战甚至媾和了,或者是胜利者很快就用尽了力量。在这样高度紧张的时期,很少谈得上什么舍营,因为就是在胜利的追击中,由于运动的速度较快,军队也不可能进行舍营。  
  但是,如果战争不很激烈,出现了双方力量的平稳的较量,那么,舍营就成为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舍营对于作战本身也有一定的影响。这表现在一方面,人们力图利用兵力较大的前哨或者配置得较远的更为强大的前卫,来赢得更多的时间和保障更大的安全;另一方面,人们会更多地考虑当地供给的情况,很少从战术上考虑地形的利弊,或者线和点的几何关系。一个有两三万居民的商业城市,一条沿途有很多个村庄和繁华城镇的大道,都能给大量军队的集中配置提供便利条件。这种集中给军队提供的灵活性和活动余地很大,它足以抵得上其他地点的有利条件带来的利益。  
  关于舍营部署的形式属于战术范围,我们只作几点说明。  
  军队的舍营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部队主要的任务的舍营,另一种是作为次要任务的舍营。如果在战局过程中部队仅仅是根据战术和战略上的要求进行配置,而且规定军队在配置地点附近进行舍营休息(特别是骑兵常有这种情况)。那么,舍营就是次要任务,是用来代替野营的,因此,军队必须在能够保证及时到达配置地点的范围内进行舍营。如果部队舍营只是为了休息,那么舍营就是主要任务。其他措施(当然也包括配置地点的选择)都必须适合于这个主要任务。  
  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是整个舍营地区的形状。通常,它应该是一个狭长的矩形,是战术上的战斗队形的扩大。集中地点在舍营地区的前面,司令部在它的后面。但是,这些规定防碍整个军队在敌人到来之前进行集中。  
  舍营地区越是接近正方形乃至圆形,部队就越能迅速地在一个地点(中心点)集中。集中地点越往后移,敌人就越难于到达这个地点,我军集中用的时间就越多。集中地点设在营地的后面是决不会有危险的,司令部越向前移,就能越早地得到情报,司令官就越能更好地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尽管如此,上面讲的三种规定,也还是多少值得考虑的。  
  有人主张通过扩大舍营地的宽度来掩护可能被敌人征发物资的地区,这个主张对整个军队的外翼来说,还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各部队大多在集中地点周围舍营,那么对两个部队之间的中间地带来说,这个主张就不正确了,因为敌军是不敢侵入这个中间地带的。而且有更简单的方法防止敌人在我们附近地区征发物资。  
  把集中地点设置在舍营地前面,其目的是为了掩护舍营地。这同下述理由有密切关系:第一、如果把集中地点设置在后面,那么当部队匆忙应战时,在舍营地区常常会留下掉队的士兵、病员、行李、储备品等,落入敌手。第二、如果敌人的骑兵绕过前卫,或者突破了前卫,那么我们分开舍营的各个团和营就有遭到敌人袭击的危险。但是,如果敌人遇到的是一支配置好的部队,那么,即使这支部队很弱,最后一定被敌人打垮,它毕竟还可以阻挡一阵,赢得一些时间。  
  至于司令部的位置,当然是越安全越好。  
  根据上述考察,我们认为,舍营地区的形状最好是一个接近正方形的长方形或接近圆形的椭圆形,集中地点设在中央,兵力很大时,司令部设在第一线。  
  我们在《一般配置》一章中谈到的关于掩护翼侧的问题,在舍营时同样适用。因此,派往左右两侧的部队,即使目的在于和主力共同进行战斗,也应该在主力的同一线上各有自己的集中地点。  
  如果我们考虑到,地形的性质一方面是通过有利的地形决定着军队的配置地点,另一方面是通过城镇和村庄的分布情况决定着舍营的位置,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几何形态在决定舍营位置和配置地点方向,是很少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它对一般情况多少地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也应予以注意。  
  关于舍营地的有利位置的问题,我们可以指出,军队必须选择一个有掩护作用的地段,以便在它的后面进行舍营,同时派出许多小部队监视敌人;或者在要塞后面进行舍营,敌人不可能摸清要塞守备部队的兵力,必然会更加小心谨慎。  
  关于筑垒的冬营,我们将作专门的论述。  
  行军部队的舍营与驻军部队的舍营不同,行军部队很少远离道路进行舍营,以避免多走路而是沿着行军道路进行舍营的。只要舍营地的距离不超过一日行程的最低标准,舍营对迅速集中是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  
  在敌前(用术语说),也就是在双方前卫之间的距离很小的情况下,前卫和前哨的兵力和位置应该根据舍营地区的大小和部队集中所需要的时间来决定。或者,如果前卫和前哨的兵力和位置是根据敌情和其他情况决定的,那么。舍营地的大小就应根据前方警戒的抵抗能赢得多少时间来决定。  
  我们在本篇的第三章中已经谈过了先遣部队的抵抗问题。传达命令和部队准备出发的时间,不能包括在先遣部队的抵抗时间中,剩下的时间才是向集中地点行军可能利用的时间。  
  应该指出,如果舍营地的半径相当于前卫的派出距离,而且集中地点大致位于舍营地的中央,那么,在前卫抵抗敌人所赢得的时间中,用于传达命令和部队准备出发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够用的,甚至不用烟火信号、炮声信号等传达命令,只用递骑传令(只有这种方法才是十分可靠的)也是如此的。  
  因此,当前卫的派出距离为三普里时,大约有三十平方普里的地区可供舍营。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区,这样大的面积上大约有一万户人家,军队如果有五万人,除去前卫,每户人家大约要容纳四人,因而是很舒适的。军队的人数如果多一倍,每户也容纳九人,这样的舍营也不能算是十分拥挤的。与此相反,如果前卫的派出距离不能超过一普里,那么舍营地的面积就只有四平方普里,这是因为,尽管前卫赢得的时间不会随着前卫派出距离的缩短而按同样的比例减少(前卫的派出距离为一普里时,可以指望赢得六小时的时间),但是,在同敌人相距这样近的情况下,就必须加强戒备。在这个面积内,只有居民十分稠密的地区,五万人的军队才能勉强找到舍营的地方。  
  由此可以看出,大城镇或者比较大的城镇对一万至二万军队在一起舍营起着决定性作用。  
  根据这个结论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距离敌人较远,而且派遣有适当的前卫,那么,即使面对集中的敌人也依然可以舍营。1762年初腓特烈大帝在布勒斯劳,1812年拿破仑在维帖布斯克都曾这样做过。但是,即使由于我们距离集中的敌人相当远,而且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因而不必担心军队集中时的安全,我们也要想到:一支军队仓卒集合时没有立刻利用当时情况的能力,因而大部分作战能力得不到发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军队才可以完全进行舍营:  
  (1)敌人也在舍营;  
  (2)根据部队的状况绝对有必要舍营;  
  (3)部队当前的任务仅限于防守坚固的阵地,只要求部队能够及时在阵地集中。  
  关于舍营的军队的集中的问题,1815年战局提供了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齐滕将军率领三万人担任布留赫尔军团的前卫,配置在沙勒尔瓦附近,离开军团预定的集中地点桑布勒弗只有二普里。这个军团最远的舍营地离开桑布勒弗约有八普里,也就是说,舍营地的一端越过了锡内,另一端直到列日。尽管如此,越过锡内舍营的部队在林尼会战开始前数小时已经到达集中地点,如果不是偶然情况和通信联络不当,在列日附近舍营的部队(标洛军),也是会及时到达的。  
  普鲁士军队这样舍营,对军队的安全无疑是考虑不周的。但是,必须说明,普鲁士军队这样舍营时,法国军队已经在广大地区上舍营了,当他们接到情报,知道法军已经开始运动和拿破仑已经到达军中时,没有立刻改变原来的配置,是他们的失误。  
  我们应该注意到,普鲁士军队在敌军开始攻击前有可能在桑布勒弗集中。布留赫尔在14日夜间,即在齐滕将军真正受到敌人攻击以前十二小时,就接到了敌人前进的情报,已经开始集中他的部队。但是,当齐滕将军于15日上午9时已经同敌人激战时,在锡内的提尔曼将军才刚刚接到向纳缪尔开进的命令。提尔曼不得不先以师为单位集中自己的军队,然后行军六普里半到达桑布勒弗,这一切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的。假如标洛将军能及时接到命令,就也可能在同一个时刻到达。  
  拿破仑并没有在16日下午2时以前对林尼发起攻击:他担心要同时对付威灵顿和布留赫尔,换句话说,兵力不足使他行动缓慢了。由此可见,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甚至最果断的统帅也难免要小心谨慎,因而会行动迟缓的。  
  这里研究的问题显然有一部分不属于战略范围,而属于战术范围,但是,为了避免论述不清,我们宁愿超出范围多讲一些。  

第十四章 给养

在现代战争中,给养的重要性比以前大得多,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现代的军队一般比中世纪甚至比古代的军队庞大得多。在现代的战史中,即自路易十四以来,各国的军队一直都是十分庞大的。第二,现代战争的内部联系更为紧密,作战的军队必须经常处于战斗准备状态,这一点更为重要。在古代,大多数的战争是由一些单个的、没有联系的军事行动构成的,各次军事行动之间都有间歇,在这些间歇中,或者战争实际上已经完全中止,只在政治上还可以说存在战争,或者双方军队往往相隔很远,各自从事自己的事情,无须顾虑对方。  
  现代战争,也就是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的战争,因各国政府的强烈欲望,而变得更有规则、更有联系了。战争的目的高于一切,因而要求在给养方面有一些必要的制度满足它的需要。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战争虽然定期地进行冬营,有时也曾接近于完全中止而双方处于长期休战的状态,但是冬营总是从属于战争目标的。当时,这样做是因为季节不好,并不是为了取得部队的给养。随着夏季的到来照例要结束冬营,因此,至少在良好的季节中,需要采取不间断的军事行动。  
  这方面,也同其他方面一样,从一种状态向另种状态过渡,从一种行动方式向另一种行动方式过渡,是逐步实现的。在反对路易十四的战争中,联军为了便于取得给养,曾经常把部队派到遥远的地区去冬营,而在西里西亚战争中,就没有这种现象了。  
  在各国以雇佣兵制度代替了封建义务兵制度以后,军事行动才开始变得有规则、有联系。这时,封建义务已改变为赋税,人身服役或者完全被募兵制取代,或者只用于最下层的民众,而对贵族来说,人身服役已代之以赋税,即人头税(象目前在俄国和匈牙利还实行的那样)。因此,不管怎样,这时的军队已经变成了政府的一种工具,它主要的基础是国库或政府的收入。  
  军队的建立和兵员的补充发生了变化,军队的给养也必然发生同样的变化。如果有些阶层的人为了免除当兵的义务已经缴纳了赋税,那么就不能再让他们负担军队的给养了。因此,军队的给养必须由政府、国库负担,而且在本国内也不应该再由地方负担军队的生活费用。政府必须把军队的给养完全看作是自己的事情。这样,军队的给养由于两个原因而变得更加困难了,一方面,给养已成为政府的事情,另一方面,军队却必须经常接近敌人。  
  这样,不仅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阶层,而且还形成了一种日趋完善的专门的军队给养制度。  
  给养用的粮食,不论是采购来的还是国家领地缴纳,的都要由远方运来,储存在仓库里,并且由专门的运输队从仓库运送到部队,在部队附近由专门的面包房烤成面包,然后由部队的运输队把面包运走。这种制度,可以说明战争的特点,也不会完全废止,其中某些部分将会一再被人采用。  
  这样,军事组织就有逐渐摆脱对国民和地方依赖的趋向。  
  结果,战争虽然因此而变得更有规则,更有联系,更加从属于战争目的,也就是更加从属于政治目的了,但它的运动却受到更大的限制和束缚,其威力却大大消弱了。军队由于依赖仓库和受到运输队活动范围的限制,在一切活动中都要考虑节约给养。士兵往往因此而挨饿,又没有任何改变这种状况的希望。  
  如果有人认为士兵得不到充足的给养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并且只看到腓特烈大帝依靠这种缺乏给养的士兵完成的大业,那么他就不是公正地看待这一问题。能忍饥挨饿的确是士兵的最重要的美德之一,如果没有这种美德,军队就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武德。但是,挨饿必须是暂时的,坏境所迫,不能成为制度,不能是对部队的需要进行抽象地苛刻地计算的结果。否则,每个士兵的体力和精神上会不断地受到削弱。我们不能把腓特烈大帝的军队获得的成就作为标准,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对方采用的也是这种给养制度,另一方面,如果他有条件象拿破仑那样供养自己的军队,他也许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来。  
  马料的供应不能用这种复杂的给养制度,因为马料的需要量大,在运输上有更大的困难。一日份饲料比一日份口粮大约重十倍,现在,军队中的马匹是人数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在以前则是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也就是说马料比口粮重二倍,四倍或者五倍。因此,人们力图用就地抢掠的方法来满足这种需要。但是,这种方法使作战受到另一种很大的限制:一方面,军队就只能在敌国领土上作战,另一方面,军队就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在西里西亚战争时期,就已经很少采用这种方法了,因为这种方法使地方遭到很大的破坏和消耗,而采用就地征收和强征的方法能更好地满足需要。  
  法国革命时靠政府的财力为保障的整个军事制度被粉碎了,从而我们这里讨论的给养制度,也随之崩溃了。革命的领导人并不怎么关心仓库,给养组织(这种组织象钟表的内轮一样推动着一级级的运输队)。他们把士兵送上战场,驱使将军进行会战,要他们通过征收、劫取和掠夺得到所需给养,加强、鼓舞和刺激军队。  
  拿破仑进行的战争以及反拿破仑的战争都处于上述两种极端之间,也就是说,无论是在这个时代还是在以后的战争中,两种方法中的任何手段只要适用就被采用。  
  现代军队在取得给养方面,尽量利用当地所能供应的一切,而不考虑它的所有权,综合使用四种方法:屋主供养、军队强征、正规征收和仓库供给,但通常以某一种方法为主,有时也只采用其中的一种。  
  一、屋主供养或村镇供养,这两者都是一样的。一个村镇,即使象大城镇那样的居民也一定存有几天的粮食,因此在居民最稠密的城镇,不需要特别筹备也能供养大约同居民人数相等的部队吃一天,如果部队的人数很少,就可以供养几天。这样,在相当大的城镇中,一支人数相当多的部队可以在一个地点取得给养。在一些较小的城镇或农村中,却不能尽如人意,因为,在这里,一平方普里有三四千居民就算人口相当稠密了,它只能供养三四千人,所以人数多的部队必须分散到很广阔的地区去舍营,这样,就很难顾及其他条件了。但是在农村,甚至在一些小城镇中,有很多战争极为需要的给养品。一户农民的面包储存量,一般说可供全家八天到十四天食用,肉类每天都能得到,蔬菜通常可以吃到下届收获期。因此,在还没有驻过军队的地方,居民供养相当于自己三倍到四倍的军队食用数量是没有困难的,这是令人满意的结果。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三万人的纵队不能在较大的城镇宿营,那么它在每平方普里平均有二三千人口的地区宿营时大约需要四平方普里的地区,即每边宽二普里的地区。因此,一支九万人的军队(其中大约有七万五千人是战斗人员),如果分三个纵队并列前进,在有三条道路时只要有六普里的正面就够了。  
  如果有几个纵队先后进入这个地区舍营,虽然地方当局必须采取特别措施,但不致因为增加一天或几天的需要品而感到困难。同此,即使驻九万人后又有同样多的军队在第二天到达,后来的军队也不会有什么困难,两天的军队加在一起,已经是一支有十五万名战斗人员的相当大的军队了。  
  至于马匹的饲料,因为既不需要磨碎又不需要焙烤,在农村中,农民为自己的马匹储存的饲料可以一直用到下届收割期,因此,在这方面是没有困难的。即使军队在厩舍饲养牲畜很少的地方宿营,也不会缺乏饲料,当然,饲料要由屋主供应,而不是由村镇供应。此外,在组织行军时要考虑到地区的性质,不要使骑兵恰好到工商业城市和地区去舍营。  
  从上述考察中可以得出结论: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区,即每平方普里约有两千到三千居民的地区,一支拥有十五万名士兵的军队在不妨碍共同战斗的条件下有限度地分散宿营时,通过屋主和村镇供养就可以取得一两天的给养。因此,这支军队连续行军时,即使没有仓库及其他给养准备也是可以维持的。  
  法国军队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在拿破仑指挥下的行动,就是以这个结论作依据的。他们从阿迪杰河向多瑙河下游和从莱茵河向维斯拉河行军时,只采用了屋主供养,但在给养上并没有发生什么困难。由于他们是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优势作为行动依据的,是以不断取得必定的胜利为前提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勇往直前,因此他们在胜利道路上的运动大多是不间断的行军。  
  如果环境不利,当地居民并不多或者工人比农民多,土地贫瘠或者已经数次驻过军队,那么,取得给养就会比较困难。但是,如果我们把一个纵队的宿营地区每边从二普里增加到三普里,宿营地区的面积就立刻可以增加一倍以上,也就是说,从四平方普里增加到九平方普里。在一般情况下,这样宿营依然可以保证进行共同战斗,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在不间断地运动中,这种取得给养的方法在不利的情况下,仍然是可行的。  
  但是,如果军队要停留几天,而又没有采取其他方法提早作好准备,那就一定会发生极大的困难。即使在现在,一支庞大的军队如果不采取下列两项措施早作准备,也是不能停留几天的。第一项措施是给部队配属辎重队,携带数天(即三四天)面包或面粉。这样,加上士兵自己携带的三四天口粮,可以得到八天用的最必需的给养。  
  第二项措施是设置适当的军需机关随时放弃屋主供养的方法,以便在部队休息的任何时刻都能从远方运来粮食。  
  屋主供养方法有很多优点,因为它不需要任何运输工具,而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作到。当然,这要以部队进行舍营作前提。  
  二、军队强征。一个单独的营在一些村庄附近野营时,可以指定这些村庄供给给养品。从这一点看,这种取得给养的方法在实质上同屋主给养方法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在一个地点设营的部队人数很多,那么为了供给一个较大的整体(如一个旅或一个师)所需要的给养,就必须从一些地区共同进行强征,然后再来分配。  
  实际上,这种方法决不能为大量的军队取得必要的给养。在一个地区强征到的粮食比部队在这个地区舍营时所能得到的粮食要少得多,因为在舍营时三四十个士兵进入一户农民家里,必要时甚至能够把农民最后的一点粮食都弄到手。但是,派遣一个军官带领几个士兵去强征,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办法把一切存粮都搜出来,而且运输工具也有限,因此只能得到很少一部分粮食。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大量军队密集在一个地点上野营,那么对于整个军队的需要来说,能够很快征到给养品的那些地区就显得太小了。一支三万人的部队,只在半径为一普里的圆圈内,也就是在三四平方普里的面积内强征给养品是很少能够征到所需物品的,因为,大多数邻近的村庄已有别的部队在宿营,这些部队要占有这个村庄的所有东西。因此,这种方法常常造成很大的浪费,因为个别的部队得到的东西超过了他们的需要。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在部队不太大时(即对八千至一万人的师来说)才能用这种强征的方法解决给养问题,而且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  
  一切直接在敌前行动的部队(例如前卫和前哨),在向前运动时,通常要采用这种方法,因为在它们要到达的地点根本不可能事先准备好粮食,而且通常与为军队主力所征集的粮食相距太远。此外,独立行动的别动队也只能采用这种方法。最后,在时间紧迫和无法采用其他方法的一切情况下,也不可避免地要用这种方法。  
  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军队采取正规征收的方法,取得给养的结果会更好。但是,时间往往不允许采取这种方法,而军队用强征的方法可以很快地直接取得给养。  
  三、正规征收。这是筹备给养的最简单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现代一切战争的基础。  
  这种方法不同于前一种方法,它是在地方当局参与下进行的。这时,在有存粮的地方不是用暴力强取存粮,而是经过合理的分派,要居民有秩序地交纳出来。这种工作只能由地方当局做才行。  
  在这里,时间决定一切。时间越多,分派就越普遍,负担就越轻,效果就越理想,甚至也可以以现金采购作为辅助手段。在本国内集中军队或军队后撤时,采用这种方法是毫无困难的,与此相反,在进入尚未占领的地区时,安排正规征收的时间就较少。通常前卫只不过比主力先到一天。前卫只能对地方当局提出要求,要他们在某地准备好多少粮秣。这时只能在附近的地方,即周围几普里的范围内筹集和征收粮秣。所以,对人数较多的军队来说,如果自己不携带几天的给养,只靠在匆忙中征收的粮秣是远远不够用的。因此,军需机关的任务就是掌管这些粮秣,把它只分发给那些毫无储备的部队,但是,困难是会逐日减少的,因为能够征收粮秣的范围在一天天扩大,征收的效果也会随之增大。如果可供征收粮秣的地区在第一天只有四平方普里,那么在第二天就会有十六平方普里,在第三大就会有三十六平方普里。也就是说,第二天比第一天增加了十二平方普里,第三天又比第二天增加了二十平方普里。  
  当然,征收粮秣的地区的扩大还受许多其他情况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刚刚住过军队的地方不可能象没有住过军队的地方那样提供很多的粮秣。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征收粮秣的地区的半径也日益扩大二普里以上,即扩大三四普里,有些地方还可能更多一些。  
  为了征收到分派的粮秣,就要依靠配属给地方当局的征粮队行使权力,但更重要的是要使全体居民感到压力,使他们害怕负责任、受到惩处和虐待。  
  根据对一般情况的考察及革命以来历次战争的实践,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一支军队,即使兵力很大,只要它带有几天的粮食,采用正规征收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给养问题。军队到达某地后立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最初只限于附近的地方,以后逐渐扩大征收地区的范围,而且越来越由更高的当局进行安排。  
  除非当地的力量已经枯竭,非常贫困或遭到严重破坏,否则,这种方法是永远可以使用的。军队驻止的时间较长时就可向最高的地方当局提出要求,以便使负担尽可能地平均些,还可以通过收购来减轻征收粮食的压力。而且,即使是外国军队,如果想较长时期驻在我们的国土上,通常也不会那样粗暴而无所顾忌地把全部的给养负担完全加在当地民众身上。因此,这种征收方法便逐渐地接近于仓库供给的方法,但它对军事活动的影响不会有显著的变化,这是因为,尽管可以从较远的地方运来粮食补充当地的粮食,但是当地依然是军队取得给养的真正源泉,这同十八世纪战争中完全由军队独立管理与地方毫无关系的给养情况截然不同。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一种给养方法利用地方的运输工具和当地的面包房;因此,经常妨碍作战的、庞大的运输队被废除了。  
  现在的军队的给养辎重已经少得多了,而且多半只是用来运载当日剩余的、供第二天使用的粮食。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1812年拿破仑在俄国时,军队就不得不使用庞大的辎重队,而且必须携带野战面包房。但是,首先这是因为三十万人在波兰和俄国这样的国家,而且在青黄不接的时节几乎沿着一条大路前进一百三十普里,这是很少有的;其次,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就地征收却始终应该看作是全部给养的基础。军队本身采取的一些措施也只能看作是一种辅助手段。  
  自法国革命战争最初的几次战局以来,法国军队一直以这种征收方法做为解决给养的基本方法,甚至联军也不得不改用这种方法,而且将来这种给养制度也还会维持下去。不论从发挥战争的威力来看,还是从保证军队轻便和自由地作战来看,这种方法都能取得最好的效果。这是因为,任何行军,在最初三四个星期内给养通常是不会遇到困难的,而且到后来就可以依靠仓库供给,因而在战争中采取这种给养方法可以获得最充分的自由。当然,在这一方向上遇到的困难可能比在那一方向上遇到的困难大一些,但是,这种困难决不会大到根本不可能选用该方向的程度,因此方向对给养问题的考虑决不会起决定性作用。在敌国退却时是例外。这时,对给养来说会有许多不利的条件。军队连续运动时,通常不会专停留下来征粮,因而就没有时间征粮。在敌国退却时,环境大多是很不利的,部队不得不始终保持集中,通常根本不能分开舍营,或分为几个纵队在宽大的正面上退却。军队同当地的关系是敌对的,没有行政权力支持,就不可能征收到粮食。而且,在这种时刻特别能够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抗和恶意。由于这一切,军队通常只能在建立好的交通线和退却线上退却。1812年,如果由于给养问题拿破仑始终只能沿着他进军时的道路退却,如果他沿着任何其他道路退却,失败可能来得更早而且更为肯定,因此,在这一点上对他提出的一切责难,也都是极不合理的。  
  四、仓库供给。这种给养方法,只有当它同十七世纪后三十年和十八世纪实行过的给养制度一样时,才不同于前一种给养方法。  
  如果人们想到,在尼德兰、莱茵河畔、上意大利、西里西亚以及在萨克森等这些地方,大量的军队在同一地点进行了七年、十年和十二年之久的战争,用别的方法筹集给养是很难想象的。在这样长的时期中,哪一个地区能够源源不断地作为双方军队给养的主要来源,能够始终承担这一任务呢?  
  但是,这里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是战争决定给养制度,还是给养制度决定战争呢?我们的回答是:只要战争所依靠的其他条件允许,开始是给养制度决定战争;但当这些条件不允许时,战争就反过来对给养制度发生影响,从而决定给养制度。  
  以就地征粮这种制度为基础的战争,比单纯采用仓库供给制度的战争有极大的优越性,因此现在没有一个国家敢用后一种战争与前一种战争对抗。即使在战争开始时仍用旧的给养方法维持军队,在现实中也会放弃这种方法,而采用征收的方法。如果人们可考虑到,仓库供给制度需要巨大的费用,必然会缩小军备的规模,减少军队的人数(因为任何国家的财力都是有限的),那么,除非大战双方通过外交途径达成协议(这只能看作是概念游戏),这种给养制度是可能实现的。  
  因此,今后的战争在开始时多半都要采用征收的方法。当然,某些政府也可能采用复杂的给养制度作为这种方法的补充,减轻地方的负担等等,但是战时首先考虑的总是最迫切的需要,而复杂的给养制度并不属于这种最迫切的需要之列。  
  如果战争就其成果来说没有象其性质所规定的那么彻底,就其运动来说没有象其性质所规定的那么广泛,那么,采用征收的方法将使军队所在地区的力量枯竭,以致只得被迫缔结和约,或者,由军队本身建立独立的给养组织,减轻地方负担。拿破仑统率军队在西班牙时就曾经不得不由军队本身携带给养。但是,最常见的还是被迫缔结和约。在大多数的战争中,国家的力量急剧消耗,以致它们都不愿花费大量经费进行战争而愿媾和,因此,这也是促使现战争持续时间缩短的一个原因。  
  尽管如此,仍有可能用旧式给养制度进行战争,如果各种情况迫使大战双方 采取旧式制度而且条件允许采取旧式制度,那么这种制度也许会再度出现。但是,只是在特殊环境下的一种不正常的状态,而不是合理的制度,我们更不能由于这种办法比较仁慈一些,就认为它能使战争趋向完善,因为战争身就不是什么仁慈的行为。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在富庶和人口稠密的地区自然比在贫瘠和人烟稀少的地区容易取得给养。我们在这里提出人口疏密的问题,是因为它同当地现有的存粮有两方面的关系:第一、消费多的地方,储存也一定多;第二、人口稠密的地方,通常生产也比较多,当然,在这方面,工业人口居多的地区是例外,特别是位于山谷之中、周围土地十分贫瘠的工人居多的地区(这种情况是不少的)更是如此。但是,在一般情下,人口稠密的地区总比人烟稀少的地区容易满足军队的需要。住有四十万人的四百平方普里土地非常肥沃的地区,一定不如住有二百万人的相同面积的地区容易供养十万人的军队。何况,在人口非常稠密的地方,水陆交通也比较发达和便利,运输工具也比较多,商业交易也比较容易和可靠,总之,在弗郎德勒供养一支军队要比在波兰容易得多。  
  这样,在交通要道、人口众多的城镇、富饶的河谷、或者水路通航的海岸上是最容易进行战争的地方。  
  由此可见军队给养问题普遍影响着作战的方向和形式,以及战区和交通线的选择。  
  至于这种影响的范围的大小,筹备给养的难与易对作战影响的大小,当然取决于进行战争的方式。如果战争是按其固有的精神进行的,也就是说,战争要素发挥了威力,双方迫切要求和需要进行战斗和决定胜负,那么,军队的给养虽然重要,也是从属性的。但是,如果双方形成均势,双方军队长期以来只在同一地区或进或退,那么,给养往往就成为主要的问题了,统帅变成军需官,指挥作战就变成了管理辎重队。  
  这样,在许多战局中,没有任何建树,白白浪费了各种力量,却把一切都归咎于给养品的缺乏。但拿破仑却与此相反,他经常说:不要跟我谈给养问题!  
  这位统帅在俄国战局中的作法清楚地表明,人们可能过分忽视了给养问题。虽然他不仅仅是由于给养缺乏而失败的(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推测),但是,他的军队在前进时所以遭到惊人的损耗,在退却时几乎遭到彻底毁灭,无疑是由于他忽略了给养的缘故。  
  尽管拿破仑是一个常常敢于走向疯狂的赌徒,但是,他以及在他以前的一些革命军的统帅,在给养问题上破除了顽固的偏见,是他们指出了给养问题只应该看作是一个条件,决不应该看作是目的。  
  在战争中,缺乏给养同劳累以及危险一样,统帅在这方面对军队的要求是没有固定界限的。一个性格刚强的统帅比一个柔弱而重感情的统帅能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不同的军队由于士兵的意志和力量不同(它取决于战争锻炼、武德、对统帅的信赖和爱戴,或对祖国事业的热忱),承受这些要求的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应该提出一个原则:只应把给养缺乏和困苦看作是暂时的现象,以后给养必然会充足起来,甚至,总有一天会绰绰有余的。如果我们想到,成千上万的士兵,衣衫褴褛,背着三四十磅重的行李,无论天气和道路好坏,成天拖着疲乏不堪的脚步行军,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置之度外,而且为此得到的不过是不能果腹的一点干面包,我们一定会为此感动。这在战争中是屡见不鲜的,但事实上却几乎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情况往往不会引起意志消沉和力量衰竭,为什么单凭人们心目中的一种理想就能够长久地激发和支持这样不懈的努力。  
  一个统帅为了伟大的目的而要求士兵忍受给养上的极大缺乏,不论是出于感情或是出于理智,随时都应该想到,有机会时要给他们相应的报酬。  
  现在我们论述给养在进攻和防御中的差别的问题。  
  防御者在防御中可以不断地利用事先为军队准备的给养。因此,防御者不会缺乏给养,在敌人国土上是这样,在自己国土上更是如此,但是,进攻者却不是这样,他远离自己的给养基地,只要他继续前进,甚至在停止时的最初几个星期内,他每天都必须筹备必要的给养,在这种情况下,很少能不感到缺乏或困难。  
  在下述两种情况下这种困难会变得特别严重。第一、在胜负未分的前进途中。这时候,防御者的给养都在自己身边,而进攻者的给养却只能放在自己的后方,进攻者必须集中大量军队,因而不能占领广大地区,而且只要会战行动一开始,甚至他的辎重队也不能跟上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先没有做好准备,在决定性的会战的前几天,就会有一些部队缺乏给养,使得军队不能很好地进行会战。  
  第二、当交通线过长时,在前进路的最后一段路程上缺乏给养,特别是当战争在贫穷、人烟稀少、居民多半怀有敌意的国家中进行时更是如此。从维尔那到莫斯科,和从科隆经过列日、鲁文、布鲁塞尔、蒙斯、伐郎兴、康布雷到巴黎,这两条交通线的差别就很大!在前一条线上,每取得一车粮食都必须使用暴力,而在后一条线上只要一张商业合同或一张支票就可以得到可供几百万军队用一天的粮食。  
  给养方面的困难往往使军队的威力消失,各种力量耗尽,退却成为不可避免,尔后,逐渐战败。  
  至于饲料,在开始时很少会感到缺乏,但在当地的资源濒于耗尽时,感到缺乏的却首先是饲料,因为饲料的需要量很大,很难从远方调运,而且在缺乏粮秣的情况下马匹比人更容易死亡。因此,骑兵和炮兵过多,可能成为军队真正的负担和实际削弱力量的因素。 

第十五章 作战基地

一支军队出战,不论是进攻敌人的军队或战区,还是到本国的边境设防,都必须依赖这个地方,必须同这个地方保持联系,因为它是军队存在的条件。军队人数越多,对它依赖的程度就越深,范围就越大。但是,军队只要同它所掩护的正后方的那一部分地区保持联系,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同整个国家保持直接的联系。在这一地区内,必要时建立专门的设施,提供储备品,并为了经常补充军队建立一些组织。因此,这一地区是军队及其一切行动的基地,应同军队看作是一个整体。如果为了确保更大安全而把储备品存放在筑有防御工事的地区,那么基地这个概念就会因此更加明确。但基地这个概念并不是有防御工事才形成的,在很多场合,基地是没有防御工事的。  
  敌国的一部分领土也能成为军队的基地,或者基地的一部分,因为,军队进入敌国以后,有很多必需品要从占领的地区取得。这时必须具备一个前提:这支军队必须确实占领了这个地区,也就是说,这个地区确实已经服从军队的命令。但是这种服从是有限度的,通常只有在守备部队和巡逻队对当地居民起镇慑作用的范围以内,居民才会服从。因此,军队在敌人国土上能够取得各种必需品的地区是很有限的,多半是不能满足需要的。所以,本国就必须提供更多的必需品,本国的地区仍然是基地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军队的需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任何耕作区都能供应的,主要是给养品,另一类是只能由建立军队的地区解决的,主要是各种补充。因此,第一类也可以在敌国解决,而第二类,如人员、武器,往往还有弹药,则通常只能由本国解决。虽然在个别情况下也有例外,但是不能作为根据。因此上述区别总是非常重要的,这再一次证明,军队与本国的联系是不可缺少的。  
  不论在敌国还是在本国,给养品大多储备在没有防御工事的地方,因为,一方面没有这么多的要塞来储存需要量很大、消费得很快的大量储备品,另一方面,给养比较容易补充。与此相反,武器、弹药和装备之类的各类补充则不能轻易储存在战区附近没有防御工事的地点,宁可从较远的后方运来,在敌国境内,则只能存放在要塞里。这也说明基地的重要性在于,它能供应各类补充,而不是能供应给养品。  
  这两类必需品在使用前越是集中在大仓库里,汇集成大的储存地,这种储存地似乎可以代替整个国家,从而同基地这个概念联系在一起。但是,它决不可以算作基地。  
  如果有些地区广阔而富庶,补充和给养的来源十分丰富,已在这些地区组织了几个较大的补给点,而且这些地区距离军队很近,又在军队某种程度的掩护之下,有良好的道路条件,同军队后面的广大地区连在一起,甚至有一部分就在军队的周围,那么,这些地区就可以给军队带来更大活力,给军队的运动带来更大的自由。有人曾经企图用作战基地的大小来概括军队的这些有利条件,用基地同作战目标的关系,即基地两端同这个目标(把目标想象为一个点)所形成的角度,来表示军队补充和给养的来源地的位置和状况等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的总和。显而易见,这种几何学游戏,只是以一系列的概念替换为基础的,而所有这些替换必然损害真理。军队的基地由军队赖以生存的三个部分组成:当地的补给物资、各个地点上建立的仓库和提供仓库储备品的地区。这三个部分在位置上不可分也不能合而为一,更不能用一个要塞到另一个要塞、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或者沿着国境线等随意想出来的代表基地宽度的一条线来表示。而且,在这三个部分之间不可能确定什么固定的关系,因为它们的性质总是或多或少地混在一起的。有时,需从遥远地方运来的各种补充品在当地就可以取得;有时,连粮食都不得不从远方运来。有时,附近的一些要塞本身就是大屯兵场、港口或商埠,可以容纳整个国家的军队;有时,要塞不过是一个物资缺乏、几乎不能自给的土城。  
  因此,人们从作战基地和作战角的大小引伸出来几何学性质的结论,以及根据这些结论建立的整个作战理论,在实际的战争中毫无用处,只能引起一些观念上的错误倾向。但是,错误的只是结论,这些观念的基础还是真实的,因此这种见解往往很容易反复出现。  
  因此,不管基地的作用如何,以及作用为什么有大有小,必须承认,一般说基地对作战是有影响的。然而我们还要指出,不能把基地简化成几个观念作为规则来使用,而是必须在每个具体情况下同时考虑我们讲过的几个方面。  
  如果某一地区或某一方向已经准备好了军队的补充和给养,那么,必须把这个地区看作是这支军队的基地,即使在本国内也是如此。变更基地总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因此,即使在本国内,也不可能天天变换基地,因而军队的作战方向多少受到基地的限制。在敌国境内作战时,如果想把毗连敌国的全部边疆都作为军队的基地,那么,就必须在到处都建立有各种设施,但是边疆并不是每一处都有这样的设施,因此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可以作为基地的。在1812年战局开始时期,俄军在法军的进攻面前退却时,由于俄国幅员辽阔,军队可以向任何方向退却,而且有宽阔的地区可以活动,所以可以把整个俄国看作是它的基地。这并不是幻想,以后俄国军队从几个方向反击法国军队时,这也的确成了事实。但是,就战局的每一具体时期来说,俄国军队的基地并不那么辽阔,主要还是在军队来往运输物资的大道上。由于受到这种限制,在斯摩棱斯克附近会战三天之后俄国军队不得不继续退却时,只能向莫斯科退却,没有能象人们原先建议的那样突然转向卡卢加,以便把敌人从莫斯科方向引开。在这种场合,只有经过长期的准备才可能改变退却方向。  
  军队的人数越多,军队依赖基地的程度和范围就越大,这是很明显的。军队就象是一棵树,总是从它借以生长的土壤中取得生命力的。如果是棵小树,或者是灌木,那么就很容易移植它,但是,如果树长大了,要移植它就很困难,长得越大,就越难于移植。一支小部队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源泉,但它在任何地方都容易生根,而人数很多的军队却不是这样。因此,在谈到基地对作战的影响时,必须经常考虑到军队兵力大小这个尺度。  
  此外,就当前的需要来说,给养是比较重要的,但就较长时间维持军队来说,补充则是比较重要的,因为事物的性质决定后者的来源是固定的,而前者却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取得。这又进一步说明了基地对作战发生的影响。  
  即使这种影响很大,也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以后,才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究竟可能发生什么事情,这始终是个问题。因此,作战基地的价值对确定作战行动很少能起决定性影响,只有在人们要作力不胜任的事情时,它才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应该同其他各种有效手段联系起来全面地衡量基地方面可能产生的困难;当决定性胜利产生力量的时候,这些困难往往就消失了。 

第十六章 交通线

从军队配置地点到军队给养和补充源泉的主要聚集地区的道路,在一般情况下也是退却用的道路。因此,这些道路有双重的使命:第一、它们是补给军队的交通线,第二、它们是退却路。  
  虽然按照目前的给养方式,军队主要是在当地取得给养,但是必须把军队和它的基地看成是一个整体。交通线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构成基地和军队之间的联系,是军队的生命线。沿线布满各种供给品、弹药车辆、来往的支队、邮局和信差、医院和仓库、弹药库、行政机关,它们对军队有决定性的意义。  
  交通线必须既不致长期中断,又不过长和难于通行,因为路途过长总会使力量受到一些损失而削弱军队。  
  就交通线作为退却路的使命来说,它们实际上形成了军队的战略后方。  
  从这两种使命来看,这些道路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的长度、数量、位置(也就是它们的总方向和它们在军队附近的方向)和状况,以及地形上通行的难易、当地居民的情况和情绪,也取决于有无要塞或地形障碍作掩护。  
  不过,从军队配置地点通到生活源泉和力量源泉的道路并不都是军队的真正的交通线。必要时它们也可以作为交通线体系的补助线,只有那些有专门设施的道路才构成真正的交通线体系。只有设有仓库、医院、兵站和邮局,指定有警备长,派有宪兵队和守备部分的道路,才是真正的交通线。在本国内同在敌国内的交通线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但却容易被人忽视的差别。军队在本国内虽然也通过专门设置的交通线,但却根本不受它们的限制,必要时可以离开这些道路,选用任何其他现有的道路。因为军队在本国内到处都象在自己的家里,到处都有自己的政府机关,到处都可以得到善意的帮助。即使对军队不太适用的道路,也可选用它们。因此,如果军队被敌人迂回,必须变换正面时,也是利用这些道路的。与此相反,在敌国境内,通常只有军队已经通过的道路才可以作为交通线。在敌国境内前进的军团,只能随着前进和在自己的掩护下设置一些构成交通线的设施,使居民由于存在害怕军队的心理而觉得这些设施是不可改变的和无法避免的,甚至使他们认为这些设施可以减轻战争灾难。沿路留下的兵力不大的守备部队可以支援和维护整个交通线。但是,如果把军需官、兵站司令、宪兵、战地邮局以及其他机构派到军队没有到过的较远的道路上去,那么,居民就会把这些看作是完全可以摆脱的负担。如果敌国还没有彻底失败,那么,这些派出的官员就会受到敌视,而被赶走。因此,要想控制新的道路首先要有守备部队,而且守备部队的兵力必须比一般情况下更强大些。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遭到当地居民反抗的危险。总之,在敌国境内前进的军队若不能使当地居民服从,就必须依靠武力首先设置自己的行政机关,但是,要设置这种机关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是需要牺牲和可能遇到困难的。由此可见,军队在敌国境内不可能用变换交通线的方法来更换基地(在国内必要时还是可能的)。因此,一般说来,军队在敌国境内运动时要受到较大的限制,因而更害怕被敌人迂回。  
  交通线的选定和在交通线上建立设施,从一开始就受到很多条件限制。作为交通线用的道路一般比较宽阔,而且道路越宽阔,沿线人口稠密、生活富裕的城市越多,可以用作掩护的要塞越多,就越合适。此外,作为水路的河流,作为渡河点的桥梁,也起很大的作用。因此,交通线的位置和军队的进攻路线,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只在一定程度上有选择。  
  上述一切都是决定军队同军队基地之间的紧密联系的条件,如果再把对方军队同基地之间的联系和这些条件作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交战双方中哪一方有可能首先切断对方的交通线甚至退路,谁就更能迂回对方。除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优势以外,只有交通线的状况比较优越的一方,才能有效地迂回对方,否则对方就会很容易同样用迂回的方法地保障他自己的安全。  
  因为道路有双重的使命,所以这样的迂回也有双重的目的。一方面可以破坏或切断交通线,使敌军陷入困境,从而迫使敌军退却,另一方面可以切断敌人的退路。  
  应该指出,在实行现在的给养制度的情况下,交通线暂时中断是不会有很大影响的。要使这种影响达到严重的程度,必须使敌人遭受一系列打击,为此就需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断地切断敌人的交通线。在采用复杂的给养制度的时代,成千上万辆面粉车往返奔驰,一次翼侧活动就可以使对方受到决定性的打击。但是现在,很成功的翼侧活动,至多也不过中断一次运输,使敌人受到一些削弱,决不能迫使敌人退却,所以,根本不会产生效果。  
  因此,在过去不太实用的翼侧活动,在现在同实际的距离就更远了。可以说,只有在交通线很长,情况很不利,特别是随时随地都会遭到民众武装的袭击的时候,遭到翼侧威胁才是危险的。  
  在切断退路的问题上,更不应该过分夸大由于退路受到限制和威胁而可能产生的危险,因为最近的作战经验表明,切断一支由大胆的指挥官指挥的优良的部队的退路比突破这支部队还要困难。  
  要使很长的交通线通畅和得到保障,方法是不多的。只能在军队配置地点附近以及军队退却路上占领一些要塞(如果没有要塞,就在适当地点构筑堡垒),善待当地居民,在军用路上建立严格的法纪,在这个地区内配备优良的警察,不断整修道路,这是仅有的一些方法。用这些方法虽然可以减少不利,但决不能完全避免不利。  
  此外,在谈给养问题时我们关于军队选定道路的论述,特别适用于交通线。最好的交通线是经过最富庶的城市和通过最富饶的耕作区的很宽阔的道路,即使利用这些道路时要走很多弯路,也值得优先利用。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道路对军队的配置的决定有直接的影响。 

第十七章 地形

地区和地貌同军队的给养是有关系的,它同军事行动本身也有十分密切而永久的关系,它对战斗过程本身,以及对战斗的准备和运用,都有决定性的影响。现在我们根据它同军事行动的关系,来研究这个问题。  
  地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战术范围,但其结果则表现在战略范围。山地战斗的结果同平原地战斗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只要我们还没有把进攻和防御分开,作进一步的考察,我们就不可能从地形能起什么作用的角度来研究地形的每一个主要特点,而只能谈谈地形的一般特性。地形对军事行动发生的影响有三个方面:妨碍通行、妨碍观察和对火力的防护。  
  地形的这三种影响是军事行动中新增加的三种因素,无疑会使军事行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和需要技巧。  
  在现实中,只有对很小的部队某一时刻的活动来说,才存在纯粹的、绝对开阔的平原的概念,也就是说才存在对军事行动毫无影响的地形的概念。对较大的部队的活动和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来说,地形就必然会发生影响。对整个军队来说,即使在某一时刻,例如在一次会战中,也不可能有地形不发生影响的情况。  
  由此可见,地形几乎始终是有影响的。当然,随着地区的性质不同,地形的影响力也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就会发现,某一地区同完全没有障碍的开阔地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地貌,也就是地势有高低;其次是有森林、沼泽和湖泊等天然物;最后是耕作造成了地形的变化。地形在这三个方面同平坦地不同的程度越大,对军事行动的影响就越大。这三个方面可以归纳为三种地形:山地、很少耕作的森林沼泽地和复杂的耕作地。它们使作战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需要技巧了。  
  就耕作地来说,当然并非各种耕作地对作战都有同样大的影响。影响最大的是弗郎德勒、霍尔施坦因和其他地区所常见的那种耕作地,在这些地区,土地被许多沟渠、篱笆、栅栏和堤坝切断,到处是分散的人家和小灌木丛。  
  因此,在不考虑防御者利用地形障碍的情况下,平坦的、耕作均匀的地区最便于作战。  
  这三种地形中的每一种都在通行、观察和对火力的防护方面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发生影响。  
  森林地主要是妨碍观察,山地主要是妨碍通行,复杂的耕作地可妨碍观察也妨碍通行。  
  在森林中,大部分地区都不便于运动(因为除了通行困难以外,由于完全不能观察,不能利用所有的林间小道),这一方面使行动简单了,但另一方面也给行动造成了同样大的困难。因此,在这种地形上很难充分集中兵力进行战斗,但也不必象在山地和极其复杂的地形上那样分散兵力。换句话说,在这种地方,分散兵力是不可避免的,但分散的程度比较小。  
  山地主要是妨碍通行,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不是到处都能通行;即使在可以通行的地方,军队的运动也一定比较缓慢,比较费力。因此,在山地各种运动的速度大受限制,整个活动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是,山地也具有其他地方没有的特点,即某一地点可以瞰制另一地点。我们在下一章中将要专门谈制高的问题,在这里只是指出,山地的这种特点会导致兵力的极度分散,因为有些地点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们本身,而且在于它们能够对其他地点产生影响。  
  当地形的这三种影响达到极点的时候,统帅对战斗成果所起的作用就会降低,下级军官乃至普通士兵的作用就会相应地提高。不言而喻,部队越分散,观察越困难,每个行动者就越要独立行动。固然,在行动比较分散、方式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时候,智力的作用也必然要增加,因而统帅的才能在这里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但是,在战争中各个成果的总和比这些成果相互联系的形式更有决定意义。因此,如果我们设想一支军队分散成一条很长的散兵线,每一个士兵都各自进行一个小型的战斗,那么,一切就更多地取决于各个胜利的总和,而不是这些胜利相互联系的形式。因为良好的计谋不能从消极的结果中产生效果,只能从积极的结果中产生效果,因此,个人的勇气、技巧和士气在这种情况下能决定一切。只有在双方军队的素质相同,或者特长不相上下时,统帅的天才和智谋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民族战争和民众武装等等(在这里即使每个士兵的胆量和技巧并不一定十分优越,但是,他们的士气至少是始终高昂的)只有在极其复杂的地形上和在兵力十分分散的情况下,才可以发挥其优越性。因为民众武装通常都缺乏大部队集中作战时的一切特性和武德。  
  再说,军队在保卫祖国的条件下,即使是常备军,也会带上一些民族武装的性质,因而也就比较适合于分散作战。  
  军队越是缺乏这些性质和条件,对方在这些方面越是优越,它就越害怕分散,越要回避复杂地形。但是,能否避开复杂地形,很少能够由它自己决定,人们不能象挑选货物那样随意选择战区。因此,有些在性质上适合集中作战的军队,总是不顾地形的性质,千方百计地按自己的作战方法作战。这时,它们在其他方面必然是不利的,例如给养的缺乏和困难,宿营条件不好,在战斗中往往会遭到多面攻击等。但是,完全不发挥自己的特长会遭到更大的不利。  
  集中兵力和分散兵力是两种相反的倾向,军队倾向于哪一方面的程度取决于军队的性质适应于某一方面的程度。但是,在最紧要的关头,适于集中的军队不能始终集中在一起,适于分散的军队也不能单靠分散活动取得成果。法国军队在西班牙,就不得不分散兵力,而西班牙人用民众起义保卫国土时,也曾有必要派一部分兵力进行大规模的战斗。  
  除地形同军队的一般性质,特别是同军队的政治性质的关系外,地形同兵种比例的关系也是最重要的。  
  显然,所有通行极为困难的地方,不论是山地、森林或耕作区,都不适于使用大量骑兵,同样,密林区不适于使用炮兵,因为这里往往缺乏充分发挥其威力的空间,缺乏可以通行的道路和缺乏马匹的饲料。复杂的耕作区对炮兵来说有利些,而山地更有利。当然,这两种地区的地形都对火力有防护性能,因而对主要靠火力发挥作用的兵种是不利的,同时,行动自由的步兵能使笨重的火炮常常陷于进退不得的境地。但是,在这两种地区决不会缺乏可以使用大量炮兵的空间,而且炮兵在山区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因敌军运动较慢,炮火的效力增加了。  
  在每一种困难的地形上,步兵肯定比其他兵种优越得多,因此在这种地形上,步兵的数量可以大大超过一般的比例。  

第十八章 制高

制高这个词在军事艺术中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地形对使用军队的影响,有很大一部分,恐怕有一半以上事实上是这个因素带来的。军事学中的许多法宝,诸如瞰制阵地、锁钥阵地、战略机动等等都是以制高为基础的。  
  战斗同任何物质力量的发挥一样,自下而上总比自上而下困难。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任何高地都可以成为通行的障碍;第二、从上向下射击虽然不会显著地加大射程,但是,从各种几何关系来看,比从下向上射击容易命中;第三、有便于观察的有利条件。我们在此只是把战术由于制高而得来的几个有利条件合成一个总的有利方面,并把它看作是战略上的第一个有利方面。  
  上述三个有利条件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在战略上必然也会出现,因为在战略上也同在战术上一样,是要行军和观察的。如果说配置在高处的军队对低处的军队来说高地就构成了通行的障碍,那么,这就是战略可以从制高中获得的第二个有利方面,而便于观察就是第三个有利方面。  
  正是这些因素构成了制高、瞰制和控制的效力,一支在山顶的军队看到敌人在自己下面时会因此产生优越感和安全感,同时,在下面的军队因此感到处于劣势并担忧。这些印象可能比制高在实际上能起的作用更强,因为制高的优点比造成这些优点的实际条件给人的感觉要强烈得多,也许超过了实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人的想象力看作是增加制高的效果的一个新的因素。  
  当然,就便于运动这一点来说,高处军队的优势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具有的,只有当敌人想接近它时才是有利的。如果一个大山谷把双方隔开,那么在高处的一方就没有什么利益了。如果双方想在平原进行会战,那么,在低处的军队反而有利。同样,观察也是有很大的局限的:下面繁茂的森林以及军队所占领的山脉本身,都很容易妨碍观察。人们按照地图选定的瞰制阵地,实际上不一定有利,甚至反而是不利的,但是这些局限并不能抵销高处军队在防御和进攻中所具有的优越性。我们只想简略地谈谈处于高处的军队在防御和进攻中是怎样具有这种优越性的。  
  制高在战略上有三个有利方面:战术上的利益、敌人通行困难和我方便于观察。其中前两个方面只有防御者才可以利用,因为只有驻守在那里的军队才能利用它们,而在运动中的进攻者是不能利用它们的。至于第三个有利方面,则是进攻者和防御者都可以利用的。  
  由此可见,制高对防御者非常重要,而且只有在山地阵地上,制高才能带来决定性利益,所以山地阵地能为防御者提供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我们将在《山地防御》一章中详细阐述。  
  我们这里所谈的不只是某一地点(例如一个阵地)的制高问题。如果这样,那么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几乎只表现为一次有利的战斗这样一个战术利益了。但是,如果人们把一个广大地区(如整个省)设想为一个倾斜的平面,人们可以在这上面行军几天而能始终瞰制前面的地区,那么,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增加了,因为这时制高就不仅有利于战斗中兵力的运用,而且有利于几个战斗的运用。在防御中就是这样。  
  进攻时,也几乎可以得到防御中从制高得到的那些有利方面,因为战略进攻是通过几次行军实现的,它不象战术进攻那样只是一次孤立的行动,它的进程不是连续不断的,各次行军之间都有或长或短的间歇,而在每次间歇中,进攻者同他的敌人一样,也处于防御状态。  
  制高在防御和进攻中都能对观察产生一定的有利效果,它体现在便于各个单独的部队发挥作用这一点上,因为每个部分同整体一样从制高中可以获得有利条件,所以,每个大的或小的单独的部队有这种有利条件比没有总要好一些。而且,这些部队配置在瞰制阵地上也比没有这种阵地遭到的危险要少一些。至于这些分 开的部队能带来什么好处,我们在别的地方研究。  
  如果我方既在制高方面占有有利地位,又在地理条件方面比敌人有利,而敌人的运动却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在大河的近旁)受到限制,那么,这只会迫使敌人尽快离开这个不利的位置。一支军队如果不占领大河谷两侧的高地,它就不可能扼守那个河谷。  
  由此可见,制高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控制这个观念的现实意义是不容否认的。但是,如果瞰制地区、掩护阵地、国土的锁钥等名称只是根据地势高低而确定的,那么,就不能保证它们不是具有健康内核的空壳。有些人为了装点军事行动平凡的外表,首先抓住这些理论上的因素不放,这些因素就成为那些博学多才的军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成为战略法师手中的魔杖。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概念游戏,它们与实际经验之间产生许多矛盾,难以使作者和读者信服。有人把事物的条件当成了事物本身,把工具当成了使用工具的手;把对地区和阵地的占领看作是力量的表现,看作是击剑中的砍和刺;把这些地区和阵地本身看作真实的数量。其实,占领不过等于为了砍和刺而抬起胳臂,这样的地区和阵地无非是一种死的工具,是一种只有通过某种客体才能体现出来的特性,是同数值还没有联系在一起的正号或负号。而这种砍和刺,这个客体,这个数值就是胜利的战斗,只有它才能真正算数,才能用来计算。无论何时人们都必须永远记住这一点。  
  既然只有胜利的战斗的数量和重要性才起决定作用,那么显而易见,双方军队及其指挥官的素质又跃居首要地位,而地形所起的作用只能看作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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