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春秋诸侯见于传者,虽未尽信,变更王制,略可考也。鲁自禽父三军,《诗》称「公
徒三万」,举成数也(实三万七千五百人)。
成公元年,谋伐齐,作丘甲,丘各一甲(《司马法》:四丘出甲士三人。丘甲,丘各
出甲士一人。)。明年,战于鞍,四卿于是乎舆尸以出(前此,《春秋》未有累书帅师者
。)。
襄公十一年,三桓改作三军,盖三分鲁而各征其一。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
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其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至是,中
军削矣。昭公五年,遂舍中军,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
季氏专一军,而孟、叔各专一军之半,公无军焉。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根
牟,鲁东界。商,宋地,鲁西南境,卫北邻也。),革车千乘。故邾人告吴曰:鲁赋八百
乘,邾六百乘。盖竭作也。
哀公十二年,用田赋,始以夫田为赋,大变丘乘之制,民无余力矣。齐桓公相管仲,
参国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五家之轨为五人之伍,十轨之里为五十之小
戎,四里之连为四戎之卒,十连之乡为十卒之旅。五乡一军,公将其一,高、国各将其一
,凡三军,教士三万人,车八百乘(参周法,车增三百乘,徒捐三万人。《吴子》云齐桓
募士五万,未详。),盖如乡之法。五鄙:三十家为邑,十邑为卒,十卒为乡,三乡为县
,十县为属,五属各一大夫。自邑积至于五属,为四十五万家。率九家一兵,得甲十万;
九十家一车,得车五千乘。可为三军者四(长勺之战,桓公自谓有带甲十万、车五千乘,
盖其斥地甚大,非齐旧封。),盖如遂之法。以通国之数而递征之,率车用六之一,士用
十之三,大略仿周,变以轻便(当时地广,参用周畿之制。)。
至郑简公时,公孙舍之,公孙侨帅车七百乘伐陈,始竭作。子产修庐井之法,而兵止
丘甲,其后遂兵赋矣(制用甲兵)。楚、吴、越、秦,初无井牧之法。楚自武王始为军政
,作荆尸以伐随戎,分二广而为三军(斗伯比曰:我将吾三军。)。成王地方千里,城濮
之战,左右师溃,唯中军之卒不败,则犹武之旧。然而东宫之甲,若敖之六卒,申息之子
弟,略见于传,往往非古。公子婴齐为简之师,组甲被练,皆创名之。康王为掩始并衍沃
,牧皋隰,赋车籍马,而有车兵、徒兵、甲盾之数。灵王斥地益大,陈、蔡、不羹,邑赋
千乘,于是有五帅(《左氏传》: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
至平王又始为舟师。吴、越不详见。吴王僚伐楚,空国而二将。夫差伐齐(《左氏传
》哀公十一年),盖可见者四军。其后益强,带甲之士十有三万,黄池之会,三军皆万人
(按:《国语》:「三将军三万人」,《吴越春秋》:「三万六千人,有中校、左右军。
」)。勾践栖于会稽,甲盾五千人。其始伐吴,发习流二千,教士四万,君子六千,诸御
千人(其名不一,已见其非古制。)。其再伐吴,自将中军而分左右、私卒(《吴越春秋
》亦云:中分其师为左右军,安广之人率君子六千以为中阵,为之私卒。)。
战国相并,诸侯斥地益广,而丘乘之法坏。田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临甾之中
七万户,而卒固已二十一万,一家而三兵矣。愍王创为技击,以兼桀宋五千乘之国,号称
东帝。
赵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然武灵王变胡服,灭中山五百里,犹
三军也。孝成王卒百万矣。赵括长平之败,丧师四十五万;而破燕栗腹,兵二十万。李牧
败匈奴,亦车千三百乘,骑万三千匹,百金之士五万人,彀者十五万人。
魏自惠王以武卒奋,凡武士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厮徒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
至安厘王时,秦围大梁,悉比县胜甲以上为戎士三十万。韩地方九百里,带甲数十万。燕
地三千里,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栗腹之败于赵也,二军六十万,车二千乘
。楚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顷襄王失鄢、郢,北保于陈,收东地兵尚
十余万。大抵战国之制,胜甲以上皆籍为兵。
(案:)齐桓、晋文始为召募、科民之法(《吴子》:齐桓募士五五,晋文召为前行
四五。),而是时,秦有陷阵,楚有组甲被练,越有习流君子之军。迨至战国,盖尚骑射
,而技击、武卒、锐士、胡服、百金之习行于中国,后世诈力之兵用矣(技击之法,得一
首而受赐金。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硕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寇冑带剑,赢
三日之粮,日中而超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锐士,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
。胡服,以金铛饰首,前插貂尾为贵职,武士冠鹖尾之冠、缦胡之缨、短后之衣。百金,
禽将赏百金。)。
〈秦〉
秦自襄公始列诸侯,有田狩之事,而不能遵周礼。至春秋,缪公霸西戎,作三军(殽
之役,三帅,车三百乘。),置陷阵(《吴子》:秦置陷阵三万。)。哀公救楚,车五百
乘(鲁定公五年),为户籍什伍。孝公用商鞅,初为辕田(孟康云:「三年爱土易居,古
制也。商鞅爰田,自在其处,不腹易居。或曰爰田与晋作爰田同。」案:杜预云:「分田
之税应入公者,爰之所赏之众。」爰、辕古通用。),遂破井田、开阡陌。
以前、后汉参考秦法:五户为伍,十户为什;百户一里,里有魁;五里一邮,邮有督
;十里一亭,亭有长,长有两卒,一为亭父,一为求盗;五亭一乡,乡有牧、三老、游徼
;小于乡曰聚,聚有啬夫;十亭一县(万户),县有令、丞、尉,不满万户为长。凡亭间
之道,南北为阡,东西为陌(司马贞《史记索隐》云:「《风俗通》:南北为阡,东西为
陌。河南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阡经陌纬。东汉〈光武纪〉有千秋亭、五成陌,
而〈地里志〉有华陌、陕陌,〈酷吏传〉有京兆阡、南阳陌,盖即其地名云。曹植诗曰:
「东西经七陌,南北越九阡。」,其制犹存云(《唐韵》注「经三里为[土千]」,《玉篇
》[土千]通作阡)。以周百步之亩加之,凡二百四十步为亩(通一易、再易、不易之数)
,听民买卖,随力所及,不限多寡。凡民年二十三傅(音附)之畴官(畴官,田畴之长。
),则给公家徭役。给郡县一月而更,谓更卒;已复给中都一岁,谓正卒;已复屯边一岁
,谓戍卒。
凡战,得一首,赐爵一级。爵有十八级(后通关内侯、列侯二十级):一曰公士(步
卒之有爵者),二曰上造(百卒之长),三曰簪褭(东御),四曰不更(在车右,不复与
凡更卒同。),五曰大夫(在车左),六曰官大夫,七曰公大夫,八曰公乘(虽非临战,
得乘公车,故曰公乘。军吏之爵最高者。),九曰五大夫(自公士至不更皆士也,自大夫
至五大夫皆军吏也。),十曰左庶长,十一曰右庶长(即左右偏裨将军),十二曰左更,
十三曰中更,十四曰右更(庶长、三更,所将皆庶人更卒。),十五曰少上造,十六曰大
上造,十七曰驷车庶长,十八曰大庶长(自左庶长至大庶长,皆卿、大夫、军将也。少、
大上造言主上造之士也。驷车庶长言乘驷车而为众长也。大庶长,大将军也。)。盖皆以
战功相君长。
昭王始有锐士、虎贲八百万,车千乘,骑万匹,而分三军。长平之役,年十五以上悉
发,非商鞅之旧矣。始皇并天下,分为三十六郡,置守、尉,尉掌佐守,曲武职、甲卒(
即材官之属)。而郡县兵器,聚之咸阳,销为钟鐻;讲武之礼,罢为角抵。自战国时,秦
与山东戍卒仅存五百余万,至是杀伤益众。而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镇五十余万,骊
山、阿房之役又七十余万。兵不足用,而后发谪矣。先发弛刑,次诸尝逋亡人、赘婿、贾
人,次治狱吏不直者,次隐宫徒刑者(隐宫,宦官。),次以尝有市籍者,次大父母、父
母尝有市籍者。凡在里门之左,一切发之,谓之闾左之戍。未及发右而二世立,如始皇计
,尽征材士五万人卫咸阳,教射禽兽,令自赉粮,民不聊生,而胜、广起矣。周章之戏,
楚兵百万,秦发近县不及,乃放骊山徒、奴产子受兵以击盗。及周文破关东,盗益起,又
发关中卒东击盗,而阿房不罢。章邯将三岁,亡失已十万数;其降楚也,坑新安南又二十
余万人。而峣关下军将皆贾坚,一啖于利,沛公入而秦遂亡。
(案:)商鞅破井田,不过斥大疆理以便耕,聚、亭、邮、乡、县,犹古遗法。然而
古人寓兵于农,藏用不示,是以民习于教而无斗狠,上藉其力,下安于义。自鞅始明以战
悬为刑赏,以多杀为爵级,以怯斗为役隶,使斯民要利于上,非战无繇。由是秦人之俗,
尚武暴,弃礼义,虽能卒至强盛,而楚之衅具起矣。昭襄之际,征调无度,民非商君之旧
。至始皇混一,罢讲销兵,意谓士散于天下,而利器专于京师,可以弭患。不知斩木揭竿
,无非战具;苍头、厮役,往往皆贾勇豪杰也。养成戎心,困以苛政,彼干赏蹈利而无礼
义之习,何有于秦哉!盗遍山东,二世不悟,方且纳赵高之邪计,过为阻深,以示强大。
章邯百万之师,势在呼吸;长史欣请事咸阳,留司马门三日不得进。此秦之所以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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