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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基层法制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日期:2006-08-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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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基层法制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30日 15时47分


绪    论

    军队基层法制教育主要是为了提高官兵法律意识,进行法的灌输教育。加强军队基层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必然趋势。几年来,部队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活动,对增强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起到重要作用,成绩是显著的。特别是经过“一五”、“二五”普法教育,依法治军方针得到全面贯彻,各项法律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有了较为明显的增强。“三五”普法教育开展两年多来,各基层单位均能够以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党、国家和军队的中心任务,运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取得了应有的效果。但是,由于各单位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一致,经验总结还不足,加上客观条件的制约及各单位情况的差异,致使当前部队基层法制教育中还存在一些带有倾向性问题,有些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加以解决。

本     论

    一、克服无重点、无主次、“一锅煮”现象,加强教育针对性

    一些单位之所以普法教育搞得表面上看来“轰轰烈烈”,实际收效甚微,甚至出现一边搞依法带兵教育一边打骂体罚士兵,一边搞“两防”教育一边发生人员失控、车辆失控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教育方式不当,教育对象无重点,干部战士一个样,出问题的和没出问题的一个样;教育内容无主次,民事法和军事法一个样;缺少联系实际。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教育没有针对性,、“一锅煮”的做法是要不得的,也是毫无效果的,其危害也是相当大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做到:

    首先,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干部这个重点。干部是普法教育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着实施法制教育质量的高低。只有干部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搞好法制教育;只有干部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方针指示落到实处,保持自身和全体官兵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才能严格按照部队条令条例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近几年来,干部违法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另外,少数干部平时想问题办事情不依靠法律而凭主观意志,靠“土政策”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沈阳军区政治部拍摄的录像教育片《带兵人,请放下你的拳头》其人其事就是有力的证明,这说明有些干部法律观念还很淡薄。因此,要教育干部继续深化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教育干部克服“过去没学法照样带兵”的错误认识;二是教育干部由“人治”转到“法制”上来,使自己领导工作符合法规要求,依法管理部队;三是教育干部树立民主作风,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教育干部抵制不正之风侵蚀,带头执行政纪、法规,带头为政清廉,反对以权谋私,进而以自身行动感召部属,增强教育效果。

    其次,在教育内容上要以军事法规为主。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军委,三总部制定了一系列军事法律、法规,它们是我军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管理、规范和统一部队行动的重要依据。学习军事法规是实现依法治军的首要前提,是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基层教育中要把学习军事法律法规放在突出位置上。当前,少数官兵对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条令条例等军事法规不如自已的“经验”管用,有的认为军事法律、法规只适用于部队,回地方后没有用处,因而学习起来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执行起来不坚决。所有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纠正官兵对军事法规实用性、时效性在认识上的偏差,帮助他们澄清模糊认识,要向官兵介绍军事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明确军事法律、法规对全体官兵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另外在军事训练、日常管理、政治工作、后勤工作等方面逐步渗透法律教育,各级机关业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对口法律、法规,做到定计划、检查考核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强化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指导部队工作的意识,从而有效地促进部队依法治军的落实。

    再次,在教育方法上要注重联系部队实际,针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教育。法制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学法,更重要的是知法、守法、用法,并且有针对性地解决官兵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要针对少数官兵入伍动机不纯,依法服兵役观念淡化的特点,通过《宪法》、《兵役法》学习教育,帮助官兵树立国防义务观,增强安心尽职的责任感;针对官兵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问题,要教育他们用法律维护权益而不是凭主观臆念,鲁莽行事,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从而公正合理解决问题。

    二、克服重形式、轻实效的不良现象,提高教育效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军队内部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为此,从中央到地方,从军委到总政都反复强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队基层积极响应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三五”普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广泛深入开展有声有色、效果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但人们也感到有些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只是照本宣科,只要求战士做好笔记就行,或者出几块板报应付上级检查,而没搞深入分析,讲解。也有些单位规模声势隆隆重重,场面沸沸腾腾,可实实在在的内容却看不出来。法制教育的形式内容丰富多彩一点无可后非,但一味追求花样翻新,搞花架子,整新招数,花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倒底解决了一些什么实际问题、思想疙瘩,让官兵学到了哪些法律知识,却心中无数,甚至根本没底,不仅有悖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要求,而且使之于基层其它工作遗患无穷。

    要克服法制教育中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机关要加强检查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力度。各级领导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统筹安排,精心指导,机关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检查连队教育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教育经验;同时对只注重形式,不讲究实效的单位要批评指正;二是基层单位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克服功利主义和虚浮作风,确实本着教育官兵遵纪守法目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讲究实效,比如发现有些官兵因受拜金主义侵蚀导致涉财性案件发生,要通过剖析活生生的案件,帮助官兵认清拜金主义的实质和危害,增强对金钱腐蚀的警觉力和免疫力;发现有些干部、骨干打骂体罚战士的现象,要组织学习我军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学习《刑法》等法律,帮助官兵认清打骂体罚是侵犯战士人生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依法带兵,文明带兵的观念等,努力提高教育效果,达到教育目的。

    三、克服重案例宣讲,轻法学基础理论学习的现象,确实打牢理论基础

    近年来,在军队基层法制教育中出现了这样一些怪现象:一些官兵只愿意听案例,认为案例刺激,有新鲜感,可以过把瘾,而不愿意学习法学基础理论,认为理论枯燥无味,尽是大道理,结果是听案例时全神贯注,学习基础理论时无精打采。个别授课干部自身理论水平不高,就以案例代替理论,过多强调案件的故事性、趣味性、神秘感,忽视了对犯罪原因、教训的分析,致使一些人听完法制课后,只记住了作案过程,犯罪手段,却不知道发生这一案件的原因、教训是什么?也不清楚理论上对这些犯罪有哪些表述?更谈不上心灵受到震撼了,总是漠不关心,轻易认为这是别人的事,离自己还远着呢,从而在根本上扭曲了法制教育的动机,失去了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意义。要克服法制教育重案例,轻基础理论的弊端,首先,要抓好法律人才的培养,提高授课人的素质。领导,机关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他们学习深造,并千方百计多为授课人员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授课人员自身也要抓紧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其次,要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使讲课教案内容完整准确,真正在法制教育中把有关法律概念讲准,把法律的主要条文讲全,把犯罪的危害讲实,把有关犯罪的教训讲透。法制教育的内容要贴近实际,不仅要讲基本法律,更要讲与广大官兵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军事法律、法规;对于官兵在社会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也要讲解,这样才能激发官兵学法的热情。再次,要活跃授课形式,力求教学方法多样化。可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与基础理论穿插进行讲解,依法论理,以理服人;也可用竞赛方式强化记忆;还可以看法制录象片,去法院听课,参观法制教育展览,请法律专家授课,让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开展“学法、知法、守法 、用法”读书活动等,从而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四、克服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随意性大的现象,做到法制教育制度化,正规化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军队正处在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过程中,很多老法律要不断修订,新法律不断制定,整个法律体系处在调整之中。所以,从客观上讲,要求官兵熟悉掌握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真正能使官兵循序渐进,系统提高法律知识的资料教材却相对缺乏,加上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统一组织难以协调,经费不到位,各种物质保障困难等,致使部队法制教育相对其它教育存在滞后和不规范不系统的情况。尽管各单位在年度政治工作计划时都把法制教育列入计划,但在具体落实中“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排不上号”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出了事故案件,才想起用法制教育来“救火”。可见,法制教育是软指标的观念尚未改变,想起来就搞,想不起来就不搞,强调了就搞,不强调就不搞,出问题就搞,不出问题就不搞,随意性特别大,没有规范性,系统性。因此,要克服法制教育中随意性大的问题,首先树立法制教育常抓不懈的思想,要把法制教育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能仅仅作为解决某个问题的临时措施,或者作为治乱、治差的临时措施。法制教育作为军队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培养官兵的法律素质,需要立足长远,制定规划,树立长期抓的思想,不能急于求成,也不会一劳永逸。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四个教育”之中,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克服“普法教育搞得差不多了,重复抓作用不大”等模糊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的标准扎实有效地搞好法制教育。其次要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教育时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除坚持每月一堂法制课外,还可利用老兵退伍,接受新任务,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等人员思想波动大的时期和场合,相对集中时间,人员进行一些系统教育。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度,比如授课评比制度,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领导,机关检查讲评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有了制度就能使工作有所遵循,增强规范性,避免随意性。再次就是要严抓落实,决不走过场,搞“一阵风”,“突击”式教育,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克服只学法不依法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用法能力

    把法律内容宣传灌输给官兵,只是法制教育中的一个基本任务,完成对广大官兵遵守纪律,依法办事能力的培养才是最主要的任务。近几年来,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战士较以前大大增强了法律意识,但是与依法治军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集中表现为“五多五少”,即强调“学法”多,强调“用法”少;就事论事多,依法论理少;吓唬威胁多,引导启发少;“关卡压”的“土政策”多,提倡自觉守法少;讲义务多,讲权利少。这些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效果。普法教育应当求根治本,坚决克服有些干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要在增强干部战士的法律意识上下功夫,把提高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他们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贯彻整个法制教育工作的始终,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干部带头从严执法。我军各级领导干部是部队建设的骨干,依法治军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干部,正如军委江主席指出的“从严治军一定要从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抓起”,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法律,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部队安全稳定,为部队做出好样子,加速推进依法治军的进程。二是强化法规意识,以条例条令为依据坚持依法带兵。条令条例是我军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集中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特征和治军规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高度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规范性,是从严治军的依据,是部队的法规。当前,由于全军部队加大了依法执法的力度,总的形势是好的,已初步形成了依法治军的良好秩序。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有些基层单位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有些人守法意识不强,行为上带有主观随意性,降低了法规的权威性;有的不能以法规这把“尺子”严格规范行为,执法标准不高,跳跃性大,可塑性强,尺度性差,淡化了法规的约束性;有的由于对违反法规行为姑息迁就,不能维护法规尊严,削弱了法规的严肃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严格落实条令条例上下功夫,强化正规化管理,把治理薄弱环节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突破口。要坚持按条令条例规范基层的战备、训练、执勤、生产和生活等各项工作,从实际出发,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将条令具体化、量化、细化,在人员、时间、空间上不留空档与死角,使全时制全员额全方位都处在条令约束之中。要教育官兵牢固确立违背条例即是违“法”的观念,并且在解决人员失控,车辆失控,枪弹失控,私自离队,打骂体罚士兵,酗酒滋事等倾向性问题上要严肃认真,敢于斗硬,决不手软,不搞下不违例,从而形成人人,时时,处处抓条令条例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用法律武器维护军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矛盾。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在部队内部官兵之间和军民之间遇到大量涉发问题,如家庭,婚姻,财产继承和分割,执行勤务,身体伤害,行政管理,家庭土地林地承包和房地产纠纷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解决,就会损坏军人的合法权益,影响部队的稳定;也有些个人和单位因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太强,处理问题我行我素,结果可能是本人、本单位的问题“解决”了,却破坏了军民关系、官兵关系,有的甚至严重影响了我军崇高的声誉和子弟兵在人民心目中的伟大形象。实践证明遇到这些问题时,只有通过依法调解乃致法律诉讼活动加以解决,才是最明智的,也是最具有权威性和长效性的。

结    束    语

    “兵源于法”,无法不成军是治理军队的一条基本规律,依法从严治军是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鲜明体现,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我军建设的重要方针,开展法制教育是落实这一方针的主要形式,也是提高官兵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目前部队基层法制教育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教育无重点、无主次,“一锅煮”;二、重形式,轻实效;三、重案例轻理论;四、教育缺乏连续性、系统性,随意性大;五、依法办事能力弱等方面,针对这些不良倾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结合当前部队实际和现有条件,给出了相应的措施,旨在促进部队基层普法教育落到实处,提高效能,从而逐步使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制度化、法律化、推进依法治军带兵的进程。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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