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和克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淡化”倾向,合理确定教育的基点。革命军人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信念,是对历史发展规律和自身使命的自觉意识。面对发展市场经济带来的新情况,有的同志产生了马克思主义“过时了”、“不管用了”的错误认识。还有的同志感到,自己是普通党员、普通官兵,上面怎么说自己怎么干就行了,没必要掌握那么多理论。理想信念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追求以及对理论的真理性和实践行为的正确性的确认,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持久的前进动力。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认识和深厚感情,是革命军人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理想信念就容易丧失或盲从。理想信念教育要真正取得成效,必须把教育的基点放在官兵对科学理论的认同上。部分官兵的迷惘和失落,从深层次分析,一定程度上是对过去理论和实践中教条主义反思和质疑的产物。这种反思和质疑有两种可能的发展方向:一种是在反思中陷入迷茫走向反面,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一种是经过理性的审视,进一步清除和挣脱教条主义的束缚,思想更加解放,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更加坚定,感情更加深厚。搞好理想信念教育,首先要把官兵的困惑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教育中要多用身边的事实说话,鼓励官兵提问题,谈认识,在思想交流中进行正确引导,让官兵结合鲜活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使官兵对科学理论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思想上真正认同,感情上真正亲近,信仰上更加坚定。
防止和克服对崇高理想的“虚化”倾向,科学确定教育的手段。有的同志总感到共产主义遥不可及,高不可攀,强调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为时过早。这种“虚化”倾向产生的原因,与我们过去长期就理想谈理想、把共产主义“理想化”不无关系。理想信念在认识上表现为对科学真理的渴求,在情感上表现为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意志上表现为坚定执着的实践和奋斗精神。理想信念教育应该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帮助官兵实现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认同和选择。一是在处理崇高理想蕴涵的现实与未来的关系上,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帮助官兵认清中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历史趋势,认清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以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心,促进官兵把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建立在社会现实基础之上。二是在处理崇高理想蕴涵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理想信念作为对现实生活的特殊意识,它来源于现实,突出表现为对生活幸福、家庭美满、工作进步的不断追求的精神状态和向上、向善、向美的志向。任何正常人都怀有理想,都追求理想的生活、理想的工作和理想的前途。这些理想信念的现实基础,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以及共产主义崇高目标是一致的。教育中要在鼓励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个人价值实现的同时,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军队的事业之中,把对党对军队对人民的忠诚和强烈感情上升为为党、国家和民族甘愿奉献的自觉行动。三是在处理理想信念教育蕴涵的广泛性与先进性的关系上,注意区分层次。理想信念教育的作用是给人以前进动力和精神支柱。理想可以分为日常生活理想、职业理想、最高理想三个渐进的层次。失去了渐进性,信仰很容易成为空中楼阁。应当处理好广泛性与先进性的关系,针对不同层次的官兵搞好教育。对普通士兵主要是端正服役态度、生活态度,培养职业精神和使命意识。对党员干部要在这些基本层次基础上,理直气壮地讲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追求,这是党的章程所规定的,也是党的先进性所要求的。
防止和克服价值观念的“物化”倾向,引导官兵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官兵受其负面影响,在多元化价值取向面前出现了迷茫,存在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和享乐安逸的“物化”倾向。如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主流价值观有效引导官兵,是把理想信念教育落到实处的关键。
一要处理好一元与多元的关系。面对崇高理想与功利主义的对立,主导价值一元化与社会价值多元化的矛盾,理想信念教育应当站在先进文化的制高点上,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正确把握价值取向多元化与主导价值一元化的关系,区分多元价值取向中积极、合理的成分与消极、不合理的成分,有区别、有针对性地加以利用或摒弃,把多元价值取向融于一元价值主导的共同理想之中。
二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传统或现代的价值观念都有合理和不合理之分,官兵的思想观念要与当今主流意识相一致,必然有一个心理碰撞过程。对此,要引导官兵既树立时代精神又继承优秀民族传统和优良革命传统,把传统教育和新的社会道德标准结合起来,帮助官兵进一步树立与时代主旋律相一致的价值体系。
三要处理好奉献与利益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奉献和获取是一种客观存在。无私奉献无疑是值得提倡的,但获取正当利益也有其合理性。理想信念教育要把弘扬奉献精神和维护官兵正当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既不能因为官兵有一定的利益需求,就斥之为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也不能一味照顾个人利益而淡化职责和奉献意识。应该在提倡奉献精神,坚持国家、人民和军队利益至上的基础上,维护官兵个体的合法权益,满足合理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使官兵的理想信念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