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县(市、区)人武部为充分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普遍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配备了盾牌、警棍、头盔等警械及服装。但笔者最近发现,一些民兵在不执行任务时,也常常身着执勤服装,戴着头盔、握着警棍穿行于街头巷尾,有的甚至将配备的警械和执勤服装借给他人使用,这种现象应引起各地人武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防止民兵手中的警械被不当使用或流入社会,笔者建议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民兵手中警械的管理。平时要加强对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的管理教育,执行任务时,定械到人,严格交接;不执行任务时,及时收缴并进行统一保管,防止警械等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武部 尹延桥、张永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