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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保障研究》

浅谈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协同问题

[日期:2006-10-11] 来源:  作者:刘士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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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备工作分工调整后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从目前情况看,已经出现和在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中将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上下级关系问题上从战役层次的大军区与集团军的纵向关系来看,由于大军区在司令部内编设了技术部,而集团军编设了独立于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之外的装备技术部,且二者的职能范围又有明显区别。因此,这两级之间出现了上下级关系的交叉。从下级对上级的关系来看,集团军装备技术部,要同时与上级三四个业务部门发生业务关系:在总体工作上,要接受军区司令部技术部的业务指导;在通用车辆和陆军船艇保养维修工作方面,要接受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的业务指导;在武器弹药的调拨收发业务方面,要与军区后勤部司令部军械仓库管理处发生业务关系;另外,还要接受集团军司令部的业务指导。从上级对下级的关系来看,军区司令部技术部,既要指导集团军司令部的有关工作,又要指导集团军装备技术部的有关工作;军区后勤部军交部,既要指导集团军后勤部的通用车辆管理及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又要指导集团军装备技术部的通用车辆和陆军船艇保养维修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的多头交叉,将会给战时有关问题的协同带来一些新情况。

(二)在横向关系问题上机构设置上的重大调整,部门职能上的重新划分,相互关系上的重新确立,也使同级有关部门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以陆军集团军机关为例,后勤部与装备技术部是卫作任务分工不同的两个平级部门。因此,二者之间不存在领导和指导关系,而足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运力问题上表现的最为突出。一方面,后勤部门的运输车辆和陆军船艇,必须依赖装备技术部门给予保养维修;另一方面,装备技术部门运送弹药、修理器材和战损装备等,必须依赖后勤部门提供运力。因此,双方这种相互保障关系,决定了双方相互依赖;而双方相互依赖,又决定了双方必定相互制约。

(三)在后、技配置问题上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在战役后方配置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到这方面的实际需要。从若干年前就编有技

术部的部分集团军的做法来看,由于过去的技术部主要是只负责装甲维修,“摊子”较小。在演习和作战中通常靠近基本指挥所配置。而现在的装备技术部扩展了职能,增加了军械、弹药、工兵、防化、车船等保障内容,“摊于”明显扩大。如果再沿用过去远离后勤配置地域,靠近基本指挥所配置的老做法,恐怕已经不能适应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的要求,也难以完成好技术保障任务。更为突出的是,战区后勤保障机构与战区司令部技术部在配置上的协同问题。按照编制序列和隶属关系,军区司令部技术部应当在战区基本指挥所内展开工作,由于战区基本指挥所远离战区后方指挥所,若依赖通信工具来保持前后方及时不问断地协同,难度很大。假如司令部技术部在后方指挥所内展开工作,虽然便于其与后勤进行协同,但也会相应给技术部的其它工作带来不便。因为,技术部受参谋长直接领导,该部除了车船和弹药等与后勤部门有直接关系的保障工作外,还有装甲、工兵、防化等装备技术保障任务。所以,技术部到后方指挥所展开工作也有较大的矛盾。

(四)在下达保障命令问题上装备工作分工调整之前,通用装备技术保障问题,是后勤保障计划和后方命令的重要内容之一,装备工作分工调整之后,就战役层次而言,军区司令部增设的技术部负责装备技术保障工作;集团军司令部只负责武器装备的总体组织计划工作,而由集团军增设的装备技术部具体负责有关装备的技术保障工作。那么,技术保障命令是由司令部或装备技术部单独下达?还是与后勤保障命令合并下达?如果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来看,应当分别下达。但装备技术保障命令单独下达的问题是,集团军的通用车辆和陆军船艇的技术保障等工作,就有可能在战役保障中出现协调不够一致的问题。如果后勤保障命令与技术保障命令合并下达,虽然有利于与后勤部门保持协调一致,但从与后勤无关的装甲、工兵、防化等装备技术保障工作来看,似乎又有些勉强。

二、加强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总体上而言,加强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二者之间的内在本质联系所决定的,是我军装备工作分工调整之后,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客观要求。

(一)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的保障工作有着内在的本质联系各国军队后勤的工作范围和机构隶属关系不尽相同。我军的后勤工作,是“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质、技术、医疗、运输等方面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需要的各项专业勤务的统称。”这是对我军以往后勤工作内容及范围的真实写照和权威表述。现在,虽然装备技术工作从编制体制上单列了一个体系,但是它“从物质、技术..等方面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需要”

的本质和作用没有改变,在这方面与后勤仍是相同的、一致的。首先,从装备技术保障工作的内容上看,通用军械、车辆、陆军船艇等装备维护修理及零配件的供应,弹药、军械装具及军械油料的供应,通用雷达和光学器材的保养维修等等,大量的工作仍是过去后勤保障的内容。其次,从装备技术部门与后勤部门的工作关系来看,装备技术部门的弹药和修理器材等各种物资的前运后送,要依赖后勤部门提供运力;装备技术部门的衣、食、住、行、医等生活方面,离不开后勤部门的供应保障。同时,后勤部门的运输车、救护车、炊事车、油罐车等,也离不开技术部门的保障。因此,谁离开对方的保障都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后勤工作和装备技术工作同属保障工作的范畴。

(二)加强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协同是形成保障合力的基本前提

系统论的整体性观点认为,“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建立在一定的要素基础之上的,没有要素的功能也不会有整体的功能。但是,如果要素的功能不协调,就不能发挥出整体优势。”要素功能如果协调的好,就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或等于二的效能,反之,就会产生一加一小于二的结果。后勤部门和技术部门作为军队保障系统的两个基本要素,二者之间有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因此,只有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保障合力,才能实现保障有力。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战役,由于敌我双方参战兵力兵器多,武器装备技术含量高,战斗激烈紧张,杀伤破坏力大,物资消耗量空前等等,因而对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对保障速度和保障质量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若技术部门与后勤部门不能始终如一地密切配合,高度一致地协调行动,势必影响战役的进程和结局。

三、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方式和基本要求(一)后、技协同的主要内容在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战役中,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需要协同的工作内容比较多。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运力问题。运输工作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的中心环节。部队的机动,物资的前送,伤员的后转,都依赖于运输保障。其中,技术部门负责保障的弹药、修理器材等物资的运量,占了总运量的相当大比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在运输问题上的协同,通常情况下,协同的主要内容有:①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管道运输等。②所需运力的数量。③使用运力的时间。④运输物资的起止地点。⑤运输路线,等等。运输协同中,要贯彻统筹全局,保障重点,科学计划,节约运力的原则。由于战场情况瞬息万变,所以在协同时要充分考虑战役运输的复杂性,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若干个预备方案。在运力使用问题上需要协同的另一个方面,是回程运力的利用问题。无论战役准备阶段还是战役实施阶段,技术部门前送弹药和修理器材等物资所使用的运力是大量的,而其利用回程运力后送战损装备是很有限的。因此,这部分回空运力如不加以充分利用,就会造成很大的浪费,而进一步加剧运力供需矛盾,与此同时,由于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激烈残酷,在某一时间内伤员大量发生,后转伤员急需大量运力。所以,利用前送弹药的回程运力后转伤员是必定无疑的。这就需要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进行密切协同。

二是防卫问题。作为基本战役军团的陆军集团军,如果后勤保障力量和装备技术保障力量配置在同一地域或相邻地域,则在防卫问题上的协同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这两个同级单位在编制体制上不存在指挥和领导关系,且自身的防卫能力都较弱,“摊子”都较大,若不进行密切协同配合,则很难保证自身的安全。即使合成军首长指定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防卫问题,也需要进行周密地协同。其协同的主要内容应当是:防卫指挥机构的建立问题,警防区的划分问题,人员的战斗编组问题,防御工事的构筑问题,信号记号的规定问题,各警防区的相互支援问题,等等。要坚持严密防护,积极打击,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整体防卫的威力,努力保证配置地域的安全。

三是后勤车船的技术保障问题。装备工作分工调整之后,集团军及其以下后勤部门的运输车辆和陆军船艇由装备技术部门负责保障。因此,这也是

后、技两个部门协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对后勤车船技术保障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各项运输任务的完成,进而关系到战役的进程和结局。战区后勤运输部(分)队的技术保障,按照分工由后勤部门负责,不存在与技术部门的协同问题。集团军装备技术部对后勤运输部(分)队的技术保障问题,在协同时,应本着伴随保障与在配置地域检修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后、技协同的一般方式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进行协同的一般方法和样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会议协同。根据需要与可能,可由后、技部门的领导带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当面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同;也可由业务部门的人员与相关部门分别对口进行协同。二是互派代表。根据需要,后、技两个部门可同时向对方派出常驻代表,以便不间断地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同,并将协同情况及时向己方反馈。如果后、技两个部门配置在同一地域,或距离很近的相邻地域,则无互派代表之必要。三是利用通信工具进行协同。这种协同方式既简便易行,又快速有效。囚是现场协同。如在运力调配、车船维修、后方防卫、回程运力利用等事项的某些细节问题上,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协同。协同方式,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灵活运用,有机结合,以确保后、技协同的顺利进行为原则。

(三)后、技协同的基本要求一是及时。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如果协同过迟,就失去了协同的意义,甚至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相反,如果协同过早,也会因情况变化而降低协同计划的使用价值,甚至导致对某些问题重新协同,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要做到及时协同,必须正确领会首长的决心和意图,了解战役的进展情况。

必须及时准确地了解保障对象的需求。必须熟悉后勤保障工作和技术保障工作的基本规律,对当前和尔后的工作有预见性。

二是全面。就协同的内容而言,决不能缺项漏项。后、技两个部门需要协同的内容不仅很繁杂,而巨协同的“频率”也很高。在工作高度紧张,情况瞬息万变的战役保障过程中,必须牢牢地把握住协同内容的全面性。保证协同内容全面完整的基本前提是。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要有严密的工作制度,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三是具体,在进行协同时,规定有关原则是必要的。但规定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具体的行动,因此,原则不能代替具体的协同内容。后、技两个部门所协同的一切事项,都要尽可能具体、详细、明确,要有根强的可操作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伸缩性,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以免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误解和偏差。

四、加强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必须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在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战役中,后、技两个部门在有关问题上能否自始至终保持高度协调一致,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因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我们认为,其中必须着重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一)建立具有高度权威的后方指挥机构集团军后勤部和装备技术部作为两个同级部门,在协同运力使用、车船维修、后方防卫等问题时,很可能会由于力量不足等客观方面的原因或某些主观方面的原因而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这类问题,仅靠后、技两个部门自身恐怕难以圆满解决。有效的办法是建立有高度权威,能

够统领后、技两个部门的后方指挥机构。我们认为,应当由合成军副职首长任后方指挥员。主要理由:一是我军装备工作分工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从客观上要求有合成军首长协调后方工作。二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对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依赖性明显增大,以及敌人注重打击我后方的作战思想,也要求加强后方组织指挥。三是战役后方是一个广阔的范围,除了后勤和技术保障单位外,还有预备队、二梯队等许多作战单位。由合成军副职首长担任后方指挥员,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这对于协调一致地做好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工作,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确定科学合理的后方部署后方部署的原则、形式和要求,对于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调一致地完成好保障任务,有着直接的联系和重大的影响。选定后、技配置地域,通常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由合成军首长直接指定;二是由后勤、技术部门提出建议,经合成军首长批准。但不论哪种方式,在选定后、技配置地域时,都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应当是“相对集中,适应分散,便于工作,利于安全”。如果由后勤部门和技术部门提出建议的话,两个部门则必须适时进行协同。其协同的主要内容应当是:配置地域的选定,开设后方指挥所的方式及位置,有关部(分)队和库(所)配置位置,后方防卫等问题。关于后方指挥所的开设,我们认为,战区后方指挥所宜由后勤机关单独开设,可由战区司令部技术部弹药处等与后勤密切相关的部门派人参加。集团军后方指挥所宜由后、技两个部门合并开设。关于配置地域,我们认为,后勤保障机构和装备技术保障机构应当配置在相邻地域,或配置在同一地域,并且后、技保障机构各自相对集中。关于有关保障部(分)队的配置位置,从便于协同和利于提高保障效率的角度上讲,运输、修理、救护等单位以及弹药、器材等库(所),原则上应当相对靠近配置。

(三)采取适当的保障命令下达方式从表面上看,后勤保障命令和装备技术保障命令是分别下达,还是合并下达,似乎只是一个不同方式问题。其实不然,保障命令的分与合,直接关系到下级在执行当中的有关协同问题和保障效率问题。如果分别下达,从有关内容上讲,有可能出现不完全一致的问题;从时间上讲,有可能出现早晚不一的问题;从下达命令的效率上讲,必然会增加文电数量。如果战区司令部技术部按照编制体制把有关技术保障的内容纳入作战命令中下达,显然也很不协调。保障命令分别下达,将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繁琐和麻烦,影响保障的时效,甚至下级在执行当中出现偏差。我们倾向于采取合并下达后方命令的方式。其基本做法和程序是:在后、技两个部门对有关问题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各自拟制本部门的保障建议和保障计划;在作战(党委)会议上,后勤保障建议由后勤部长提出,装备技术保障建议,战区由参谋长提出,集团军由装备技术部长提出;合成军首长(党委)批准后,再将有关内容合并成为后方命令,井以合成军军政主官首长的名义下达。这与现行的由军政首长签署后方命令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然,保障命令分别下达也并非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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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前 言 第2页:郭锡章副司令员在“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保障理论研讨会”结束时的讲话
第3页: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 第4页:论高技术局部战争对战役后勤保障的影响及对策
第5页:浅谈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保障指导原则 第6页:浅谈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协同问题
第7页:高技术条件下空降作战的后勤保障 第8页:从未来作战样式谈濒海城市城防作战后方防卫
第9页: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通用战备物资储备实行军民兼容问题浅谈 第10页:高技术条件下高原高寒地区局部战争军需保障研究
第11页:高技术条件下沿海地区战役水路交通保障问题的思考 第12页:论高技术条件下抗登陆战役后勤机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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