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是诸罩兵种的联合作战,机动频繁,保障任务繁重,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综合运用各种运输手段,实行整体保障未来沿海方向发生的局部战争,诸军兵种联合作战,参加兵力众多,物资器材消耗大,伤员多,技术装备损坏率高,部队海上机动,作战物资补充、伤员和受损装备后送,都要通过海上运输,水路运输强度和难度大大高于陆上同等规模的战役。我军现有运输舰(船)艇数量很少,吨位小,船龄老,航速低。因此,海上运输保障,必须贯彻人民战争的方针,实行军、政、民运输统一指挥,按照“统一动员,分批征用,就近集结,计划使用”的原则,征用地方船舶予以保障。目前,战区内地方船舶拥有量为500吨级以上的船舶达××××艘,总计为××××万载重吨,×万余客位。如输送一个步兵团需客货轮一艘,货轮3艘;一个步兵师需客货轮5艘,货轮21艘;一个集团军需客货轮33艘,货轮121艘。按此计算,战区内现有船舶可基本保障×个集团军海上输送的需要。水路运输需要其它运输方式为依托。因此,还要综合运用该地区的铁路、水路、公路、航空运输工具,注重运输、修理、防护的紧密结合,并以交通战备专业队伍为骨干,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军民整体保障合力。
二、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具有大纵深、高强度的特点,要求沿海地区交通保障确立打牢应付现代战争的交通保障基础的发展目标在大纵深、高强度的沿海地区局部战争中,沿海战区内的交通运输线和交通设施,将受敌全过程、多层次的封锁破坏。我军既要组织计划和协调各种运输手段,做好各个环节的互相转换与衔接,又要组织交通运输线及交通设施的防卫、抢修和交通调整,交通保障的强度、难度显著增大。为此,加强沿海地区的交通战备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交通战备基础建设,投资大,工
程周期长,动用人力物力多,应该从平战结合、军民兼容角度慎重考虑。确实研究分析沿海地区军事斗争的特点,把握交通保障规律,结合该地区国家、地方交通建设规划,确立交通战备发展战略目标,以便战时发挥交通保障整体功能。在具体研究和设什这一目标时,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靠前配置,合理布局。长期以来,由于偏重于战役后方建设,加之“重陆轻水”(水路又偏重于江河)思想的影响,沿海交通战备设施配置基本处于前轻后重的状态,水路交通保障能力相当薄弱,难以适应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从现在起,必须在沿海主要战役方向,增加交通战备基础设施的部署密度,统筹规划,平战结合。分清主次缓急,集中财力,分期分批地加以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目前,沿海地区适应部队重装备装卸的码头、吊运机具少,能力低,分布不均匀;大多数中、小港口航道水域受到一定限制,船舶进出港困难,对实施装卸作业和船舶靠离带来很多制约因素;适用于重装备装卸的船舶少,滚装船及多用途船等比较理想的船舶,大都运行于国际航线,调集征用时间周期长。如此等等,给战时水路交通带了很多不利因素。为了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应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结合沿海交通建设,适当建造一些深水泊位,井配有相应的吊运机具,主要是大吨位的门机和集装箱桥吊;在重要的装卸地域,建造少量的重装备海上装滚码头;抓好海运力量动员的组织试点工作;结合战时可能的保障任务,修订、完善各类方案,使之配套齐全;
应在理论上进一步研讨大批部队海上输送的组织指挥问题,处理好军交、交通战备部门、地方政府、海、空军以及被运部队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清交叉层次,明确职责范围,避免行动中的不协调性。三是平战结合,兼收井蓄。
和平时期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的主要途径是平战结合。首先要在全民中尤其是港航交通系统内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组织纪律性和战备观念,这是正确处理好平战结合关系的基础;其次把交通战备建设寓于国家和地区的整体建设之中,两者统筹兼顾,问步发展。再次要重视民用装备设施军事通用化,民用交通项目的设计施工,要考虑军事需要,如交通网络的走向,基础设施的布局、密度、设计标准、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等方面都要考虑战时需要;在民用交通运输工具的生产中,应力求统一规范、标准和型号,以便应急时能相互取代,使国家交通实力转换为现代战争的潜力。
三、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突发性,要求沿海地区战役交通保障应建立灵敏高效的快速反应系统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突发性强,对运输保障要求急,要求我们尽快建立适应沿海地区战役交通保障需要的灵敏、高效、快速反应的指挥系统和保障力量。一是必须建立战役交通保障指挥机制。渡海登陆作战,交通运输保障运量大、任务艰巨;制约因素多,保障困难;涉及面广,组织指挥复杂。
为此,必须建立与作战指挥和后勤保障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权威高效的交通运输指挥机构。战时军区可设立四级指挥机构:即以军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军区交通运输联合指挥部,负责战区交通运输保障的统一指挥;沿海各战役方向成立由部队、海军、航务军代处、有关省市交通战备部门和港航系统等单位组成的部队海上输送联合指挥部,负责部队海上输送的组织指挥;各装载港成立被运部队、海军、有关地市交通战备部门、港航系统和航务军代处等单位组成的装载地域联合指挥部,统一组织装载工作;各装载点成立由港埠公司、船方、被运部队、海军、驻港军代处等单位
组成的码头装载联合指挥所,具体负责装载实施。使其实现军、政、民运输统一指挥。二是必须加强沿海战役交通保障力量的建设。为全面保障部队海上输送,必须加强沿海交通保障力量建设。首先应建立一支海上快速战备运输船队。在目前国家民船征用法尚未颁布之前,主要是对平时掌握的所需征用船舶,按专业化、正规化要求组建。同时,要建立一个具体负责后备力量动员的机构。该机构在平时协助制定商船的改装方案,并进行具体指导,战时则组织为部队海上机动提供运输保障。征用的船舶战时既可直接服役,与海军舰艇进行混合编队,又可采取分类编队,作为二类力量担负海上运输保障,必要时对一线力量进行补充。其次,要组建有力的交通工程技术保障力量。要以确保装载为中心,抓紧组建各类专业保障队伍,以便战时对重点目标的抢修,临时码头的搭设,装卸机具的维护,集结地域的整治,进出道路的构筑,港口对空的防御,战时舰船的修复,进出航道的疏浚、清障、打捞,以及水上交通管理警戒等实施有效的保障:三是必须强化海上交通保障快速反应能力的训练。要组织交通保障指挥人员学习和研究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军交保障理论、组织指挥方法和工作程序,提高组织指挥能力;要加强各类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训练,明确战时可能的任务,制定和熟悉工程技术保障预设方案,并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训练,提高专业保障技能。
四、高技术的运用为保障手段的改进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要求沿海地区的交通保障必须着眼发展,改进保障手段为了适应沿海地区军事斗争的需要,至少应考虑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技术装备现代化。重点应放在海上交通技术保障装备的发展上。为适应近岸防御向近海防御的转变,海上输送及海上机动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增强。
为此,沿海地区要在完善岸基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能够实施综合保障的海上机动力量建设。总的目标是形成系列,技术超前。具体的说,如在船舶建造中,要增加辅助船只的比例,侧重于建造航速快、用途广,装卸作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补给船、油船、医院船和修理船等。二是交通保障方式立体化。要重点抓好交通运输工具、技术保障装备和人员的科学结构,形成合理的立体交通保障模式。对技术落后、设备简陋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技术保障装备进行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增加数量,提高质量。要做好军交人员,以及地方港航部门等有关人员的优选工作,尽量选配专业对口的院校学员,适当保留经验丰富的“老码头”和“老军交”。加强多层次、多方位的正规化训练和专业技术培训,树立立体交通保障意识,为掌握现代立体交通保障手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交通保障业务管理自动化。沿海地区的驻军运输部门、军交和交通战备部门,必须按照办公、管理、指挥自动化的建设步骤,建立一个功能齐全的管理指挥系统,以提高平战时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首先要制定沿海地区交通战备业务管理总体规划,拟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并逐步更新、添置高新技术装备;其次要严格依据战备工作规定和保障任务,结合沿海地区交通保障的特点与基本要求,科学预测沿海地区平战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和完善各种值班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再次要统一机型和文书格式,集中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交通战备自动化指挥系统,为实施沿海地区战役交通保障打下扎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