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包括集体、个体、联营、私营、非国有股份制五种经济类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动员广大群众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利于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创造性;有利于平衡经济形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构建当代和谐社会具有优越于其他经济类型的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
一、民营经济是“百姓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动员广大群众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
民营经济是建立在广大群众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基础之上的,它是老百姓通过自主创业而从事的事业,因此民营经济的实质就是老百姓的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实质上是体现了在经济建设中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是必须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投入和广泛参与基础之上,需要动员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来实现。把民营经济发展好,支持好,实现好,就是动员广大群众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中来,就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二、民营经济是“富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
富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看,发展民营经济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来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广泛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因此;民营经济是富民、安民的重要支撑,发展民营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能够促进民间财富逐渐增长,实现藏富于民,使得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富裕起来,使得普通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三、民营经济是“创业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为广大群众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要实现富裕和谐,广大社会成员必须有实现富裕的来源和基础,这就是从业的基础。由于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转轨和全局性的产业结构调整,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由于市场经济竞争的尖锐化,由于上个世纪50年代盲目生育带来的恶果等等原因,导致城市中失业人口增多,农村中剩余劳动力增多,遇到了大量入口需要就业的时代性难题。近年来失业人口的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动荡,社会中的某些不和谐现象也就油然而生。在这种时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也就具有了特殊意义。近年来,全国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人口达到1亿多,而国有经济的就业人口反而在减少。这表明发展民营经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时代性的就业难题,使得广大群众有产业可依托,有业务可做,有工作可干,有钱可挣,从而促进社会的安居乐业与和谐稳定。
四、民营经济是“内生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民营经济适合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具有效率高和生命力强的内生型经济,其经济性质是内源经济、自主经济、民本经济、民族经济,生产资料属于中国民族资本经济自己所有,不受外来资本控制,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和民族性,不像外源经济是把锋利的双刃剑,副作用和潜在风险较大。从总体上看,民营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公有制一起,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由此,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在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层面上构建和谐局面,创设和谐氛围。
五、民营经济是“活力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创造性
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明晰、利益分配明确的特征,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特别是经营机制比较灵活,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体现出老百姓的自主创业和自主就业,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民营企业的发展,已从拾遗补阙到鼎足而立,生产规模和发展空间日益壮大,经营规模和范围已从家庭作坊到劳动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甚至高科技领域发展,所从事的行业由最初的小餐饮等服务类行业发展到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科技、旅游等多业并举,经营区域已逐步开始走向国际市场。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并取得长足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体制优、机制活,依赖于经营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灵活性和优越性。民营经济实现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有利于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并在市场的优胜劣汰中完成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收入增长。
六、民营经济是“后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平衡经济形态
同国有经济、公有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相比较,从全国范围内来看,目前民营经济还是后发经济,发展很不够。从经济形态和经济模式上来讲,这很不平衡,没有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和要求,这就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现阶段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差异,民营经济在不少领域还被“限进”,有些产业领域国家虽没有明文规定不准民营投资经营,但由于部门或地区垄断经营的存在,民营资本往往难以进入或者充分进入,尤其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等领域的投资进入很少,呈现严重的投资结构不均衡的状况。而外资经济自进入国门的第一天起就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拥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这也是民营经济无法相比的。民营经济除了遇到上述歧视以外,还存在企业融资难度大,产权结构欠佳等问题。针对弱势状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只有使民营经济壮大起来,才能使民营经济由弱变强,从而让各种所有制经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让各种经济主体同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之下。这是符合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经济协调与平衡,社会和睦与和谐。因此要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平衡基础,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作者谢小恒、朱同丹,现在江南大学法政学院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