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郴州市苏仙区荷叶坪乡长青村村民罗某来到郴州市公安局信访办,一进门就大吵大闹,说他的女儿死得不明不白,自己这次来,一定要讨个说法。见状,陈姣燕热情地给罗某倒上一杯热茶,请他坐下慢慢谈。原来,罗某的女儿于2004年1月29日死在郴州市北湖区一出租房内,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公安分局经详细侦查后,作出了小罗系自杀身亡的结论。罗某不服,多次上访,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继续立案侦查。听完罗某的诉说,陈姣燕当即决定,请求刑侦部门重新鉴定。几天后,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对尸体进行复检,重新作出了与北湖公安分局鉴定结果一致的结论。此时,陈姣燕心知罗某内心还没有完全信服,便主动对他说:“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向省公安厅刑侦部门申请复核,我马上帮你联系。”不久,罗某拿到了由省公安厅作出的与郴州警方鉴定一致的复核。此时的他,终于信服了公安机关的结论。几个月后,心情平静下来的罗某带着一袋自家种的橘子,专程来郴州市感谢陈姣燕。他紧紧握着陈姣燕的手,激动地说:“你是一位好警察,我感谢你!”
“为百姓排忧解难是我的责任。”陈姣燕把这句话牢牢记在了心里。她深深懂得,信访工作是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任何时候都要用真心去对待,尽力化解矛盾,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05年9月的一天上午,正值公安机关“大接访”期间,一位老大妈哭哭啼啼走进了信访办。上访的大妈叫邓姣花,桂阳县人。1998年11月9日,邓的儿子雷冬平无证驾车行驶在省道1806线上时,与桂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王某所驾车辆相撞,雷冬平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雷冬平负全部责任。在进行善后处理时,尽管王某没有责任,当时城北派出所出于人道主义,与邓姣花达成口头协议,同意给邓补偿1万元,后来,因种种原因,只兑付了6000元。接访后,陈姣燕自己掏钱给邓姣花安排了中餐,下午又立即赶到桂阳县公安局,专门督促处理此事。在桂阳县公安局领导的协调下,城北派出所和王某各补偿了2000元给邓姣花,拖了8年之久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这以后,陈姣燕与邓姣花结下了友谊。一年多来,她多次抽空去桂阳看望邓姣花,为邓姣花的小孙女雨欣辅导功课、讲故事,鼓励她好好读书。现在,小雨欣遇到了困难或烦恼时,便会打电话给陈姣燕,向这位热心阿姨倾诉一番。
担任郴州市公安局信访办主任以来,陈姣燕先后接待信访案件653件1136人次。她连续3年被评为郴州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底获得“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者 李茁 通讯员 罗红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