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更是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
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学好党章是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义务和责任,只有学好党章,才能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党章意识,提高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党章明确规定,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党章,不断增强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认清地位,明确职权,发挥作用,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就要在提高素质特别是要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思想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最首要的素质,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品质和道德情操,是为人处世的根本。面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明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素质,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就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功夫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必须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学习是万事之本,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履行职责的必备条件。因此,要花时间、下功夫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好党章,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学懂弄通,领会精神实质,力求在理论素养上有新的提高。要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系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符合要求的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完全符合的就要认真加以改进,不符合的就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着眼于运用,着眼于思考,着眼于创新。为适应工作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还要注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知识,特别要注重学习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努力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认识水平适应时代的需要。我们不但要努力工作,同时要努力学习。既要向书本学,又要向实践学,向他人学,不学习就会被历史所淘汰。只有理论功底深厚,知识丰富渊博,才能承担起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反腐倡廉的先锋勇士。
二、坚持“四自”,在严于律己上下功夫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不但是我们工作的指南,也是我们做人处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打铁先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要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这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也是学习贯彻党章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只有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才能把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好风气树立起来,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好。
1997年12月22日,江泽民同志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了他曾多次讲到的一个思想: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是对各级党委的干部工作责任的要求,“四自”则是对领导干部本身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也要按照这个要求确立一个较高的标准,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按照“四自”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自重,就要在日常生活中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使自己的言行与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相符合,不做违背党章、党纪及党员标准的事,不做有损纪检监察干部人格利益的事。
自省,就要经常用党章对照自己,反思自己,经常进行自我剖析、反思、总结,及时发现自己思想上、行动上的不良倾向甚至错误,并将其尽快克服,避免积小错而成大祸,不让不健康的东西从微小之处在思想上打开缺口,牢牢把住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底线,努力练好拒腐防变的“内功”。
自警,就要经常用党章要求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同时也提醒自己借鉴反面教材,不要重蹈其覆辙。用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来约束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要有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要有悔过能力,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自励,就要时刻用党章激励自己,拼搏进取,勤奋敬业。当工作顺利时不满足现状,不甘于平庸;遇到困难时,不退缩,不泄气,开拓进取,迎难而上。
总之,我们要按照“四自”的要求,把党性锻炼与人格修养统一起来,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要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增强服务意识,在勤政为民上下功夫
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就要增强服务意识。一方面,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把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上来,保证政令畅通、保障经济发展、保护改革创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惩治腐败者。另一方面,在思想上要把增强服务意识看作是学习贯彻党章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需要,是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重要思想条件。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这一要求,在思想上对人民群众要有感情,像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那样“老百姓的事比天大”,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工作上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实惠。在作风上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接受群众的监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真实地体现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群众的呼声、要求、利益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四、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在与时俱进上下功夫
要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首先思想观念上要创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面更广,难度更大。我们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要用创新的标准、发展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在源头防腐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及时研究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问题,勇于实践和探索,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斗志,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不懈努力,创造纪检监察工作新的业绩。
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要求我们必须保持共产党员的昂扬锐气和刚正不阿的正气,受“好人”欢迎,使“坏人”害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共产党人崇高的使命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其位、谋其政,开拓进取。要踏踏实实做事,专心致志工作,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以一流的业绩、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公认和组织的信任,做党和人民信得过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