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体制改革深入,在编岗位减少,特别是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减少,在人少、事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一部分专武干部在从事武装工作的同时,身兼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其它工作,这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必然的趋势。处理好专、兼职的关系就至关重要,关系的好坏严重影响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处理专、兼职的关系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武干部是为加强地方基层武装工作而专门配备的人员,理应服务于武装工作,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合格的专武干部。这就要求广大专武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分清专职和兼职工作的主次关系,坚持以武装工作为主,以兼职工作为辅,摆正自己的位置,才更好地服务于武装工作。当武装工作与兼职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发生冲突,首先要服从国防建设这一大局,并及时向军事机关和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两级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把住兼职的范围关。基层武装部受军地双重领导,又是军地的结合部,武装工作具有地方性和军事性,专武干部工作就有它的独特性。因而地方党委、政府在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武装工作的军事性,安排与武装工作相联的工作。同时,不能兼职过多,范围不能过大,才能集中精力干好专武和兼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专武干部作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领头羊”,而民兵预备役人员又是建设的主体,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战斗在各个领域的危难险重任务中,他们发扬我军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贡献。市县(区)人武部要及时与党委政府协商,出台相关的专、兼职的意见作保障,才能促进专武干部武装工作的落实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运用专、兼职工作的特点,切实围绕经济中心抓武装,做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
加强协调与沟通。专职武装干部都是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委员之一,要发挥委员与兼职的双重优势,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与沟通,促进武委会、议军会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地方党委领导的忧患意识,才使武装工作真正摆在党委政府中心位置。这就要求专武干部,必须提高统筹兼顾与协调的能力,按照军地双方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按照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编排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加速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时,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生力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同时在开展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集新兵等大项任务时,要协调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防止唱"独角戏"。
对于广大专武干部而言,专、兼职工作不是互相对立的矛盾,兼职工作更不是负担,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专中有兼职,兼职中有专,只要分清主次,找准共同点,注意协调,善于融合,就能够做到游韧有鱼,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后备力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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